法律责任时间损失称为什么
① 法律责任分为哪几种
题主您好,之了很高兴为您解答
法律责任包括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方向】惩罚力度较小
行政责任
1. 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警告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为)
2.行政处分(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期限通常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不超过3年);
拘役(期限通常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不超过1年);
有期徒刑(期限通常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无期徒刑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
2.附加刑(可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当官权”和“说话权”)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3)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没收财产
【区别】没收非法财物
驱逐出境(适用于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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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法律责任”一词是一个什么法学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责任,依据违反法律法规的层次,分为三种形式:
民事法律责任 简称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简称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 简称行政责任,是指因为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③ 法律责任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法律责任根据不同种情,分以下几种类型:
1、根据责任行为违反的法律性质,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违宪责任;
2、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3、按照行为主体的名义,分为职务责任、个人责任。
法律责任的特征为:
1、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
2、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
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
4、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3)法律责任时间损失称为什么扩展阅读: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
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我们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
4、主观过错。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5、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参考资料:网络—法律责任
④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主体
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应注意的是,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二、过错
主观故意或过失。
在刑法上故意或过失是判定行为人主观恶性的重要依据;民法上故意和过失统称为过错,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要素;在行政法领域,实施过错推定的方法。
三、违法行为
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的关系是既联系又区别的,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而法律责任的承担不以违法的构成为条件
四、损害事实
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人身、财产、精神三方面。
损害应当具有 确定性,即是业已发生的而不是即将发生的,
损害必须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和公众意识予以认定;有此责任的承担不以实际损害存在为条件
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一因一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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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简称“归责”,它是指对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确认、归结、缓减以及免除的活动。
(一)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是责任立法的指导方针,也是指导法律适用的基本准则。归责一般必须遵循以下法律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它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2)排除无法律依据的责任,即责任擅断和“非法责罚”。
(3)在一般情况下要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
2、因果联系原则。其含义包括:
(1)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行为与危害或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这是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事实依据。
(2)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意志、思想等主观方面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有时这也是区分有责任与无责任的重要因素。
(3)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区分这种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3、责任相称原则。其含义包括:
(1)法律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性质相适应。
(2)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应当与违法行为的危害或者损害相适应。
(3)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还应当与行为人主观恶性相适应。
4、责任自负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2)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
(3)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不枉不纵。
(二)免责
免责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法律责任,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
免责的条件和方式可以分为: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有效补救免责。即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这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所达成的免责,即所谓“私了”。
6、自助免责。自助免责是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
7、人道主义免责。在权利相对人没有能力履行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或权利主体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责主体的法律责任。
⑤ 《合同法》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分别指什么
合同法》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分别指:
1、直接损失就是指实际上造成的财物减少、灭失或损毁,以及因此增加的支出;
2、间接损失就是指可得利益的损失或其他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来说如下:
一、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对称。又称“积极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财产利益直接减少的损失。财产损失的一种。其中既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支出或丧失。根据多数国家的法律,对于受害人因不法行为遭受的直接损失应当依实际赔偿原则赔偿。
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的对称。又称“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可得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损失的一种。按照大陆法各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构成间接损失的可得利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合理预见的预期利益;
(2)必须是未来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3)必须是直接与违法行为相关联并因之而丧失的利益。对于间接损失的赔偿,大陆法各国的民法规定不尽相同。根据我国法律,因一般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原则上应当全部赔偿。
(5)法律责任时间损失称为什么扩展阅读: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⑥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法律规定
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又称为积极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例如财物被毁损而使受害人财富的减少,致伤、残后受害人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的支出等等,都是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又称消极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可得的财产之法定或天然孳息的丧失、可得利润的丧失、可得工资奖金的丧失、可能的挣钱能力的丧失或降低等。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有着原则的区别。首先,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其次,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最后,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接损失的量。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规定
合同法律是关于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律,不仅与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也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因而是"适用频率最高"的法律之一。它以任意性规范为主,以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为原则,具有统一性和国际性,是一部财产法。
[(6)法律责任时间损失称为什么扩展阅读]《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⑦ 法律责任分为哪三种
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
具体内容如下:
1、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3、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特点如下:
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
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
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
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损失和伤害;
4、主观过错。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5、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⑧ 法律效果、法律后果、法律效力分别指什么
1、法律效果,是指法律运行对社会和个人所产生的效果,如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影响。
2、法律后果,是指行为人做出具体行为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法律后果大体上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两大类。法律规则不等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裁体,但是并不总是一个包含着一个规则,有时候一个条文包含着几个规则,有时候几个条文结合在起才能够产生一个完整的规则。
在法律中,规则是数量最多的构成要索,是法律的主体。法律规则可以为人们的行为是供用他的标准,便于人们依法办事它们使法律具有可操作性,为国家权力的行使提供了标准和制约的依据。
3、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也就是法律能够作用的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那样行为。
法律效力有时还指某种行为或事实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够获得肯定性法律后果,例如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
(8)法律责任时间损失称为什么扩展阅读
法律效力包括以下三类:
①空间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一般来说,它包括一国主权管辖范围所及全部领域。但就具体法律来说,其生效范围又有不同。主要有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在局部地区有效以及在本国领土以外有效三种情况。
②时间效力,指法律的有效期限,包括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等问题。
③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哪些人适用。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对中国人和对外国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