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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资为什么没有建档时间

发布时间: 2025-03-18 06:01:42

① 办理退休时,个人退休时间如何确定要注意什么

实行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来认定。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依然是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职工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
那么,职工的退休时间要如何认定呢?其实吧,这个问题本来是非常简单的,人的出生时间只有一个,只要大家都严格按照本人的出生日期去填写档案、办理居民身份证,只要法定的退休年龄到了,养老保险最低也交满了15年,把退休书面申请、身份证等材料、养老保险缴费票据交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马上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可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有些人为了招工、顶班、参军、转干、上学、入团入党等等,在政审填写表格时,把自己的出生时间当成橡皮泥,随意改小或改大,以致以同样一个人,出现了2个甚至多个出生日期。给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带来许多麻烦。
为了彻底纠正这个问题,国家组织人事部门在1999年专门出台了文件,明确对职工退休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退休时间如何认定的问题搞清楚了,下面再讲讲几个需要注意的事项:
1、要确保自己的养老保险最低缴满15年。职工要办理退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二是养老保险最低要交满15年。这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全国都是统一的。如果退休年龄符合要求,养老保险没有交满15年,也不能办理退休;
2、由于退休年龄的认定需要审核职工原始档案,所以职工一定要确保自己档案的有效。根据国家政策,职工档案一不允许自己保管;二不能私自拆封,否则就会成为死档。对于死档社保部门是不认可的。特别是对于下岗失业的职工来说,档案一定要放到有资质的档案保管机构,只有从有资质机构提出来的职工档案社保部门才会认可;
3、要把握好办理退休的时间。一般来讲,当养老保险交满15年及以上,会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向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提交书面退休申请和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养老保险缴费凭据等材料。单位和档案代理机构收到你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把你的档案装订成册,及时报送到社保局。如果一切顺利,会在你生日的当月办理好一切退休手续,从次月起正式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国家政策,职工到了退休时间,除非有特殊情况,职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将自动解除,单位已经没有义务在责任为你交纳社保了。

② 退休以后还能补以前工龄吗

退休以后不能补以前工龄。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在退休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在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下,退休劳动者无法获得上述费用。但是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 养老/退休单位不给建档案怎么办

建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规定为员工建立一份档案,并将员工的基本情况、聘用合同、工资、津贴、奖金等相关信息储存在档案里。这是每个职工的合法权利,建档过程将保护职工的利益和限制雇主的行为。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单位并不遵守规定,不为职工建档案,严重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此时,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了解建档流程

首先,职工需要了解建立档案的流程和方式,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行政措施和建议,让雇主理解员工对档案的需要。同时,建议职工在单位法定代表人面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留下证据,最好是有证人在场,以避免雇主否认职工的申请。

二、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如果与单位的沟通和申请都不起作用,则建议职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要求实施相应的制度和惩罚措施。人事和劳动监察等部门可以处理这种情况,并请雇主为职工建档案。如果单位依然拒绝,职工可以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众披露此事,增加影响力。

三、维权途径

职工还可以通过维权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要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提起仲裁或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职工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雇主没有建立管理自己的档案,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和合法利益。

四、关注规定

最后,职工需要关注国家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学习和咨询来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以增加保护自己的能力和自主权。同时,还必须遵守公司内部规定,使雇主有义务为员工建立管理自己的档案。

总之,建立职工档案是每个职工的权益。如果单位无法通过沟通和申请建立档案,职工可以选择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维权途径,以及关注相关规定,增加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自主权。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职工必须积极维权,并尽量避免冲突和不必要的损失

④ 无档案人员办理退休怎么办

无档案人员办理退休没有档案,将来能否退休,分两种情况:
1、98年之前参加保险的人,需要档案才能退休;
2、98年之后参加保险的人,有无档案都不会影响我们退休待遇的。
参保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要提供个人档案材料,如果缺少个人档案材料,个人的利益或待遇将受到影响。当然退休手续还是可以办理,养老金也是可以正常领取的。
无档案人员建档方式如下:
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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