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医院死亡要宣布死亡时间
① 为什么死亡了要上医院开死亡证明的 还要在停尸房待一段时间 呢
担心当然是多于的了你以为医院是白开的,不死就烧那是故意杀人!!医院会确定绝对没有生还希望时才会开的,不要杞人忧天了
② 宣布自然人死亡的条件
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民法上讲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在古代法上还承认有所谓法律上的死亡,即自然人在生存期间被依法强行剥夺其权利能力,现代民法认为民事权利能力不可剥夺,因而没有法律上的死亡制度。导致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的,仅限于生理死亡。 生理死亡也称自然死亡,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的终结。如何认定生理死亡时间,历来也有种 种学说,如脉搏停止说、心脏搏动停止说、呼吸停止说,等等。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移植器官的手术的成功和完善,各国又普遍提出脑死亡的学说。可见,死亡的时间的确决定于医学技术水平,应当以医学上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在我国,一般是以呼吸和心跳均 告停止为自然人生理死亡的时间。 对于自然人的生理死亡时间有争议的,存在死亡时间的证明问题,此问题为事实问题。如果自然人是在医院死亡的,应以死亡证上记载的死亡时间为准;没有死亡证明的,以户籍 簿上登记的死亡时间为准。如果互有继承权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自然人的死亡关系到民事主体是否存在、原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变更以及继承的法律关 系是否发生等重要问题。因此,正确认定自然人死亡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记得采纳啊
③ 人在医院去世后事流程是什么
通常人在医院去世后,大致要经历
1、领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需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死亡证”进行伪造和私自涂改。
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安部门必须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死亡证》四联(后三联一致)及《死亡调查记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私自涂改;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的。
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应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在医院死亡的逝者,“死亡证”应由医师签字及医疗卫生机构盖章后方能生效。
2、电话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
家属为逝者穿上寿衣后,应及时通知殡仪馆或殡仪服务机构接运遗体。
家属打电话叫灵车时,应向殡仪馆工作人员如实告知死者遗体的准确地点及需要接尸的确切时间,同时还要向殡仪馆工作人员说明需要纸棺还是木棺(火化专用棺材)以及是否需要寿盒等其他殡葬用品,以便殡仪馆工作人员提前做好相应的接尸准备工作。
3、遗体运回殡仪馆(冷藏、整容)
逝者遗体到达殡仪馆后,通常要在72小时内火化。
如家属需要延长冷藏时间,需与殡仪馆工作人员协商,确认遗体冷藏的天数(3天、5天或7天)及冷藏的空间(普通冷藏或单间冷藏),冷藏天数和冷藏设施确定后,家属在殡仪馆引导员的带领下,前往业务厅办理冷藏、火化及相关手续。
如果遗体是腐变、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则不需要对遗体进行冷藏,需及时火化处理。
4、备齐证件到业务厅办理相关手续
家属在殡仪馆业务厅办理业务的流程如下:
1、审核证件
凭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者和承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到业务厅进行证件审核、业务登记。
2、业务洽谈
由承办人与殡仪馆业务人员进行业务洽谈,确定殡仪服务内容,诸如需要多大的告别厅,是否租赁休息室等。
3、选购殡仪用品和确定服务项目。
殡仪用品包括各式骨灰盒、鲜花、挽联、挽帐等。
殡仪服务项目包括:告别厅布置、遗体整容、遗体告别、遗体火化、电子影像制作、人文送别服务等。
4、凭《业务收费确认单》到业务厅收款处交费,并领取发票。
5、骨灰堂办理骨灰存取手续。
6、领取火化证明。
5、举行告别仪式及火化
1、请于告别仪式约定时间前15分钟组织亲友集合,并在礼仪人员引导下检查礼厅布置及殡仪用品等。亲友确认遗体,并由礼仪人员扶灵进入告别厅。
2、在礼仪人员的引导下举行告别仪式。
3、告别仪式后,遗体交接至殡仪馆火化室。
4、接到火化室通知后,家属再次确认遗体,并随礼仪人员举行入炉仪式,开始火化。
6、骨灰寄存或安葬
1、火化结束后,家属到骨灰堂领取骨灰。
2、已办理骨灰寄存业务的,家属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存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寄存卡》。
3、火化前已买好墓地需要当天安葬的,家属需提前联系陵园或公墓,举行骨灰安葬仪式。
通常遗体火化结束后,骨灰要在殡仪馆暂存一个月或半年的时间,等家属为逝者买到满意的福地后再择日举行安葬仪式。
④ 在法律中死亡时间以什么为准
公民死亡时间的确定标准
公民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对于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标准,我国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理论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脑死亡作为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标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呼吸和心脏均告停止作为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标准。我国司法实践中,自然人在医院死亡的,以死亡证明上记载的死亡时间为准。
宣告死亡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失踪人死亡。宣告死亡的时间以法院宣告死亡的日期为自然人的死亡时间。
在我国继承法中还规定了“推定死亡”,即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
⑤ 脑死亡后什么时候宣布死亡
:首次确诊后,观察12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
⑥ 医院在患者死亡后多长时间就应该出具死亡证明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接到高坠、中毒、缢死、溺死、不明原因死亡等警情后,属地派出所应立即由带班或值班领导带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分管局长、通知所属县级公安机关刑警大队技侦人员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现场保护、了解掌握目击证人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对报案人、知情人要制作询问笔录,必要时,可以对现场进行录音录像。家属不在现场的,应及时通知家属到场,有工作单位的也可通知单位相关人员到场。
现场勘查。接到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警情后,县级公安机关刑警大队要立即安排技术、侦查人员到达现场。刑事技术人员承担现场实地勘查工作,必要时可报请市级刑侦技术部门派员勘验现场。现场勘查要按照命案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的要求进行,做到笔录、现场图、照片“三大件”齐全,并根据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的情况,及时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尸体检验报告。尸检报告一般应在三日内作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现场勘察完毕后,除现场还需继续保留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将尸体存放至指定的医院或殡葬场所,无法通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由公安机关直接送至指定的医院或殡葬场所。对于涉警的或可能引发重大影响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所属县级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当地检察院、法院的法医及相关医学专家参与尸检,必要时也可以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案(事)件的处置。
确定死亡性质。治安部门应组织刑事技术等相关人员根据综合调查的情况,及时对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死亡性质、死亡原因、现场是否继续保留等形成初步处置意见,起草综合性的调查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关于×××死亡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内容包括:案(事)件的来源、死者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对案件开展调查的简要经过、死亡性质、死亡原因等。尸体经过法医解剖的,在《报告》中应包括尸体解剖结论。
出具死亡证明。法医根据《报告》填写《死亡证明》,加盖公安机关印章。死亡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死亡证明要写明死亡的性质、原因,交当事人联中要注明救济途径及申请救济的期间;存根联要有当事人签收时间;交派出所联注明系注销户口依据。
尸体解剖。公安机关决定为查明死因进行尸体解剖检验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死者家属对死亡原因有异议提出进行尸体解剖检验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刑事技术人员应立即进行解剖,及时制作死亡原因鉴定书并将鉴定书交主办部门,主办部门收到鉴定书后应及时将鉴定结论书面通知死者家属;死者家属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原鉴定部门补充鉴定或由市局法医鉴定中心重新鉴定。
尸体处理。《死亡证明》送达之后,治安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⑦ 为什么人去世都是死在医院
首先:人生病都是因正气与邪气相互抗争而产生了一定的负效应,从而身体产生了一定的病理表征的生理现象。比如冷热变化后,身体无法适应冷热温差对身体的刺激,身体有无法产生更多的热量抵制寒气(假如体质偏寒的人),寒气就会侵入体内,引起呼吸系统相应病症的感染(如咳嗽),扁桃体发炎鼻炎,鼻窦炎,假如因鼻窦炎引起了呼吸不畅,有的医生会建议你手术割掉(割掉鼻窦球囊,改变血液循环,让呼吸畅通),你觉得医生说的对吗?医生从畅通呼吸的角度没有错,但是从病理特征与治疗的病根入医生就严重错误(因为没有以病根治病,而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实际从另一方面说鼻腔变窄是防止冷空气或致病菌进入呼吸系统内,只要以感冒药治疗,以后坚强锻炼,让寒性体质变成中性体质(热性体质是很难感冒的),达到上焦不热下焦不寒,中焦平和(也就是脾胃调和),这个病就彻底不会复发;其次:对于肿瘤或癌症这样的大病来说,假如以起初的生病之前的生活饮食着息以及活动方式,病情必定会恶化,必须采取人为干预才能有希望减轻病情,以至于康复。第一生活饮食着息以及活动必须要对身体有利,营造一个不利于肿瘤或癌症恶化的环境。第二假如肿瘤或癌症已经很大了,人体吸收的营养大部分被肿瘤或癌细胞所吸收,这时必须干预以及切断他吸收过多营养,怎么切断或怎么让创伤少又能切断肿瘤与癌细胞的供养呢?这就要看医疗水平与综合判断,假如没有极少创伤的医学技术,那只有彻底摘除肿瘤或癌细胞(当摘掉后,能否造成身体突然没有其吸收营养造成身体机能生理平衡打乱造成连锁反应呢?这就要经过科学评估,不能一割了之),所以在什么时候做手术不仅医生要科学评估,而且患者也要对身体的健康状态做出适当的参与与干预(为什么有的人做了手术下不了手术台,有的人有健在,就是这个道理)。第三肿瘤或癌症彻底摘除后,是否要化疗?当然通常说肿瘤一般都是良性的,做了手术一般经过调养会很快康复的;对于恶性肿瘤我们俗称的癌症,也许癌细胞有扩散也许还没有扩散,暂时没有扩散的,也要加强调理与注意事项,做些增强体质活动。当手术有扩散或本身身体就有多处癌细胞,只要不造成人体过多营养损失(被癌细胞吸收),想法用在外干预,增强人体免疫系统来用自身抗体杀灭癌细胞。假如癌细胞在大量吸收人体营养,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除了药物还是要有一定的手段切除癌细胞的营养输送通道,这是上上策。假如这时用化疗我是不赞成的,因为化疗本来是双刃剑,杀死一定的癌细胞(因为癌细胞吸收一定的营养,他的生命力比普通细胞顽强,假如杀他,变相先杀死有益细胞,这是患者身体无法承受的)。假如确实要选择化疗杀癌细胞,首次少剂量使用化疗,要评估化疗效果,假如没有效果或反而杀死了有益细胞或人体正常细胞,那就立即停止化疗,不能再继续化疗(假如不去科学评估,还继续化疗,一般人体免疫系统就会彻底全军覆没,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化疗病人都会在很短时间内过时的原因所在)。总之,癌症病人的治疗除了改变以前的不良习惯外,还要创造一个有利于人体免疫系统增强的内外环境,并且实行人为干预或切断癌细胞的供营养通道(期望科学能攻克无创伤地切断癌细胞的供养通道),这样才能彻底消除或瓦解癌症,只要癌细胞没有供养通道,人体就会健康地活着,以至于彻底地战胜癌症这样的身体虚弱的病理现象。
⑧ 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时间和真的死亡时间不符合怎么办
医院开的证明和真实的死亡不一样,只要不差时间太多是没事的,如果差的太多,那就到医院去改一下就可以了,改成真实的死亡时间就行了,没什么纠结。
⑨ 人死有2种情况,脑死亡和心死亡,为什么中国心死亡才宣布死亡
脑死亡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外部伤害造成脑部受伤导致的,还有一些是一些感染造成的,脑死亡其实就是一种特别的植物人状态,这种情况是脑部失去功能,但是身体其他器官还可以继续维持,这种情况基本上在国内不属于死亡,因为这种状态下还可以通过医疗机器维持生命,只要家属没有放弃,那就是维持到其他器官死亡为止。
同时进入深度脑死亡,维持生命需要的代价其实很大的,没有经济实力不行,没有专业的设备也是不行的,当然专业设备医院有,经济实力你自己要有,历史上其实有不少脑死亡的植物人状态苏醒的奇迹发生,所以不认定脑死亡为真正的死亡其实是有原因的,是留给生命最后的机会。
⑩ 怎样才能确定人是否死亡和判定死亡时间
人的死亡一般以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及脑死亡为识别标志。人死亡以后还存在他(她)的非肉体的其他附属物,这些就因他(她)的死亡而变成了遗产。他(她)的遗产会自然而然地被按遗嘱赠(或者无遗嘱)被亲属继承或者被按遗嘱赠与给其他活着的个体或者社会团体。
全脑功能不可逆性的永久性停止,称为脑死亡。包括:
(一)大脑功能的停止:除运动、感觉之外,思考、感情等精神活动功能,即意识也都永久性丧失。脑电波消失。如果脑干功能尚存,有自发呼吸,则不能称为脑死亡,只能说是处于“植物状态”。
(二)脑干功能停止:脑干有网状结构、脑神经核、延髓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等重要结构。因此,脑干功能丧失意味着上述结构功能停止。网状结构功能丧失导致昏迷,脑神经功能丧失则引起对光反射、角膜反射、眼球反射、前庭反射、咽反射、咳嗽反射的消失。
延髓功能停止,则自发呼吸停止,血压急剧下降,直至脑死亡。
(10)为什么在医院死亡要宣布死亡时间扩展阅读:
濒死期:主要特点是脑干以上神经中枢功能丧失或深度抑制,表现为反应迟钝、意识模糊或消失。各种反射迟钝或减弱,呼吸和循环功能进行性减弱。
临床死亡期:主要特点是延髓处于深度抑制和功能丧失的状态,各种反射消失、心脏停搏和呼吸停止。后两者认为是临床死亡标志。
生物学死亡期:是死亡的最后阶段。此期各重要器官的新陈代谢相继停止,并发生不可逆性的代谢。整个机体不可能复活。
作为自然人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发生财产继承关系。但是有特例。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死亡人依然享有一定期限上的保护。如着作权的保护。
自然人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
自然死亡又叫生理死亡或绝对死亡,是指公民生理机能的绝对终止,生命的最终结束。关于自然死亡的界限,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以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作为自然死亡的一般标志。
宣告死亡又叫推定死亡或相对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宣告该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推定。
参考资料:死亡(生物学、哲学概念)_网络
死亡_中国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