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死亡原因为什么时间不定
㈠ 死亡医疗事故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分析:有鉴定时间限制。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因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如果是进行尸检的,应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㈡ 法医分析死亡原因需要几天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死亡原因的时间一般是七天内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 第三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需要补充检材、样本的,鉴定时限从检材、样本补充齐全之日起计算
㈢ 那些法医是怎么判断人的死亡时间的
一、根据超生反应推测
人死后,躯体的组织、器官对刺激还能发生一定反应。其种类很多,可用作推测死
亡时间的超生反应有:
肌肉的超生反应:人死后2小时内,几乎所有肌肉受机械刺激后均可发生收缩反应,
尤以肱二头肌为甚,并且不受环境气温高低的影响。死亡2小时后,则多半只能引起打
击处肌肉收缩。死亡超过5小时,一般即不再发生明显的肌肉收缩。
死后皮下出血:在进行上述机械刺激试验过程中,被打击的部位可形成皮下出血斑。
其出现率随死后时间的延长而迅速下降。
瞳孔的超生反应:人死后在一定时间内,眼内滴入或注入药物,可引起瞳孔反应。
死后4小时,在结膜囊内滴入依色林或阿托品等药物,可发生相应的缩瞳或散瞳反应。
如将药物直接注入眼房内,则死后20小时,仍可是阳性反应。
汗腺的超生反应:汗腺在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作用下,死后30小时内,可有发
汗反应。
二、从眼和眼底变化推测死亡时间
眼压变化:正常人的眼压在14~21mmHg之间,死后10分钟可降低为10mmHg,20分钟
可降低为7mmHg。开放性颅脑损伤的尸体,眼压下降较快,眼球变软。
角膜变化:死后数小时角膜出现斑块状混浊,12~24小时呈半透明状,36~48小时
高度混浊,难以透视到瞳孔。尸体的眼睛关闭时,角膜变化要慢得多。角膜变化还在较
大程度上受温度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在冰雪里的尸体,角膜可长时间保持透明状态。
用水或生理盐水数滴湿润角膜,然后用眼底镜观察眼底变化,亦可推测死亡时间,
但此法仅适用于死后一天之内。
三、根据尸体现象推测死亡时间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
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
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
经过时间约12小时。
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
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春秋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
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
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
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
天开始出现。
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
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
开始出现。
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
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
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
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手掌、脚掌处,则死亡时间在
24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
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
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1.5~2月出现。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在判断具体的死
者死亡时间时,应当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推测,绝不能对任何一个数据生搬硬套。
四、根据尸体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推测进食到死亡的时间
胃内食物在法医学上有其独特的意义。法医工作者既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种类和成
分,推断死者的进食地区、生活习惯和经济状况等情况,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还可以
根据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和排空程度情况,推断死者最后一次进食到死亡的大概时间,
为推断死亡时间和死者生前的活动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实践表明,胃内食物消化和排空程度,取决于食物的性质。以米饭、蔬菜类食物为
例,如果饭粒、蔬菜外形较完整,乳糜减少,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则一般应当
是在饭后1~2小时内死亡的。如果胃内食物全部成乳糜状,只有极少的饭粒、蔬菜残渣,
食物已进入大肠,则大约是在饭后4小时死亡的。胃内食物已全部排空,或者仅残存如
青菜头粗皮纤维、海带皮等硬质蔬菜皮,则在饭后4~6小时死亡。如果胃内容物是肉类
或油腻重的不易消化的食物,则进食至死亡的时间的推断应当相应延长。
运用胃内容物消化和排空程度来推断进食到死亡的时间。应当充分考虑两个因素:
一是不同的人的消化能力和肠道推进食物的速度是有差异的;二是人死后胃肠蠕动和消
化酶的作用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使食物继续推进和消化。这种情况在尸温下降缓慢时更
为明显。
五、根据膀胱内尿液的多少推测死亡时间
在夜间死亡的人,还可以根据膀胱内尿的充盈程度来推测死亡时间。按照常人的习
惯,睡觉前要排尿,如果尸检时见膀胱内尿量甚少,则可能是睡后2~3小时内死亡;如
果尿量甚多,则可能是半夜死亡。只是这种情况偶然性较大,所以只能作为参考,而不
能仅凭此来判断死亡时间。
六、根据蝇蛆的生活史推断死亡时间
蝇蛆的生活史,是指苍蝇从产卵、孵化成蛆,蛆虫生长成熟之后变成蛹,成蝇后破
壳而出在现场遗留蛹壳,完成一代蝇蛆的过程。由于蝇蛆各个生长阶段具有规律性,因
此在蝇蛆破坏尸体的情况下,是可以运用蝇蛆的生活史判断死亡时间,特别是晚期尸体
死亡时间的。
㈣ 法医鉴定书上没有死亡时间.这份鉴定书是不是有问题呀
法医鉴定书上没有死亡时间.这份鉴定书也是正常的。
尽管法医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推断死亡时间,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有死亡时间,法律也没有规定。
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法医病理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确定死亡原因,主要在于确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还是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在同时存在损伤与疾病时,要分析损伤、疾病与死亡的关系,对于存在几种致命性损伤,应确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谁应负主要致死责任。
二、是判定致死方式,即判定是他杀、自杀还是意外死亡,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确定死亡原因复杂,常须结合现场勘验和案情调查进行全面分析,然后作出判断。
三、是推断死亡时间,是指人死后到尸体检验的时间,推定死亡时间有助于侦查范围的确定,主要根据尸体现象所见和对生物化学变化的检测,结合当时当地的气象条件进行综合判断。
四、是认定致死伤物体,主要是根据损伤的形态、大小、程度及其他性质,如损伤内的附着物来推定的,或对咬痕、扼痕、捆绑痕、注射针孔以及各种工具打击痕迹等的性质、形成方式和方法来判断。
五、是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即推断死者损伤是生前造成的还是死后形成的,以及生前损伤后经过的时间。在鉴定中,还可通过骨骼、牙、毛发的检验推定死者的性别、身高、年龄、血型等。
㈤ 法医解剖尸体后根据什么断定死亡时间的。
尸斑啦啥的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传统上推断早期死亡时间的客观依据,主要是尸体现象(尸僵、尸斑、尸温等)、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胃内容的消化程度以及尸体周围、植物的生长变化规律。尸僵一般于死后1~3小时开始出现,最初出现在颜面部和眼肌,随后扩散到躯干的上下肢。12小时后,尸僵达到全身。尸僵持续6小时左右开始缓解,尸体恢复变软。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显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子的尸温比瘦子的尸温降低得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
最近又增加了一个判断死亡时间的新方法,叫做眼球化学法,是由美国的内科医师约翰·科发现的,他视察到人在死亡之后,尸体内红细胞会不断有规律的破裂,红细胞内的钾离子会不断的有规律的进入眼玻璃体液,据此人们完全可以准确判断出死亡时间。因为这种方法不受外界温度的影响,所以测得的死亡时间比较精确。
对于晚期尸体现象,如高度腐败和完全白骨化的尸体,法医或是根据尸体上昆虫的发育状况,或是根据埋尸周围土壤结构和成分的细微变化,或是根据尸体的软组织液化和白骨化程度,或是运用高科技手段,如运用荧光反映的方法将新锯断的骨段置于紫外光下检验、应用电子显微镜检查等方法来推断遗骨的埋藏时间,从而推测死者的死亡时间。
计算公式:
〔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
不过要注意:上面提到的方法不是百分之百的精确,它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只能推断大致的死亡时间。
㈥ 法医鉴定死亡原因多久出结果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死亡原因的时间一般是七天内。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 第三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需要补充检材、样本的,鉴定时限从检材、样本补充齐全之日起计算。
㈦ 什么情况会影响法医正确判断尸体死亡时间
尸体的死亡时间是跟据环境情况综合尸体特征计算出来的。比如尸斑的情况,尸体腐败的情况等。只要在死者死亡后立即改变死者所处的环境,比如通过放入冰箱、加热、腐蚀等手段改变尸体的特征即很能辨别死亡时间。
㈧ 法医鉴定死亡时间的判断方法
尸僵一般于死后l一3小时开始出现,最初出现在颜面部和眼肌,随后扩散到躯干的上下肢。12小时后,尸僵达到全身。尸僵持续6小时左右开始缓解,尸体恢复变软。
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
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
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
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拓展资料:法医鉴定伤势怎么鉴定的?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1)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2)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宣告死亡的条件】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㈨ 法医通过解剖尸体就能断定死亡时间,是如何做到的
是根据温度和尸斑来进行判断的。
人死后,产热停止,身体热量散发到周围环境中,直至与环境温度相同。尸冷的进展取决于环境的温度,尸体的衣服,尸体内的热量以及死因。春秋两季,成人尸体的室内温度每小时下降约0.83度。身体在水中每小时下降3-4度;在高温季节,人死后几小时内室外体温可上升。根据国内对体温的研究报告,人死后4-5小时内体内产生的热量还没有完全停止,平均体温每小时下降0.58度;死后5-16小时,产热完全停止,平均体温每小时下降0.97度;死后16-24小时,由于尸体与环境温差缩小,尸体温度缓慢下降,平均每小时下降0.54度。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中的血液因重力作用向尸体下部移动。落入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并使其扩张,透过皮肤呈现紫色斑点,称为死斑。尸体最早出现在死后30分钟,一般出现在死后1-2小时。
㈩ 法医鉴定死者死亡原因用多久
一般在7日内完成,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三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
需要补充检材、样本的,鉴定时限从检材、样本补充齐全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