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商场买的东西不想要了
‘壹’ 商场的衣服买回来不喜欢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一般大商场是可以可以的哦 小商场的话跟老板好好沟通估计还可以换
‘贰’ 在商场买的衣服不想要了,卖家不退不换怎么办!!!急
买之前没有承诺包退换你只能认了。可以卖给朋友或者送给亲人
‘叁’ 商场买东西能不能退货
你好,从商家买回家的物品发现质量有问题的,是可以要求退换或退货的。这是我们的基本权利,食品安全法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存在假冒伪劣,估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我们不仅可以要求退货,还可以要求按物品价格的十倍进行赔偿。严重的话,可以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物品有毒,商家明知有问题还对顾客销售。
没办法最后我说只好打电话到食品监督所投诉了,结果老板的态度马上180度转弯,说不要投诉,这可能是员工没注意忘了下架过期食品,所以导致了误会。他们不仅答应给我退货,还很客气地跟我说不好意思,是他们的错。最终我也没有跟他们计较,把物品退货了然后走了。
‘肆’ 我在超市买的东西,付过了钱可我又不想要 了,能退吗
可以的,拿着发票和未拆封的东西去超市的服务台,那里会有人帮你处理,具体的流程要根据超市的情况。
‘伍’ 商场里不小心购买了东西,还可以退掉吗
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退的,需要保留小票。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2021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出倡议,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自愿参与“七日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政策解读:
工商总局2017年年初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不仅对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一步细化,还另规定了补充了以下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这样规定下来,网络购买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就界定为“4+3”的情形。
如果说,上述关于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主要是从技术层面规定的,对于那些不属于技术层面,无限制滥用后悔权的做法,法律也有禁止性规定。
消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消费者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七天无理由退货
‘陆’ 昨天我在大商场已中奖的方式,买了一饰品,现在不想要了,我想问问大家我可以去退掉么
【网络反诈骗联盟团队】友情提醒:
所有在超市、商场等购物场所的出口处凭购物小票参加的所谓抽奖,基本上都是骗局,店家声称你抽得一等奖,可以免费获得金镶玉、翡翠或者高档金银饰品等等,但需要支付数百元或者10%的加工费等等,其实这些所谓的高档饰品只是一些价值低廉假冒或者伪劣仿品,价值一般只值几十元或者几元得成本,有些所谓的金银饰品只是使用的普通的锌铬等电镀而成,并无任何纯金成分,所谓的翡翠要么是最普通的低劣边角料,要么就是普通石头的使用化学工艺人工仿造而已。 所以,提醒广大网友和消费者,不要相信这些所谓的抽奖活动,更不要参加这类活动,这只是不良商家的一种营销策略,所有抽奖的每个人都是一等奖,不要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其实你得到的只是一件低劣的假冒产品。 如果您损失的金额较大,请保留好你的兑换小票到所属商场或者超市,或者到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举报解决。
‘柒’ 在商场买了东西也付钱了,之后后悔不想要了想退,不是东西的问题.可是人家不给,怎么办
去找客服部,一般大点的商场都有承诺,七日内无条件退货,前提是货物没有使用、损坏。
‘捌’ 在实体店买了一件衣服,现在不想要了,能退货吗
在实体店买了一件衣服不想要了,属于质量问题的可以直接退货,属于个人问题的需要和卖家协商退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8)为什么在商场买的东西不想要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玖’ 在商场购物定够的东西不要了,合同法怎么处理
在商场购物定够的东西不要了,要看商场怎么选择了?如果商场选择要求购物人继续履行合同,就可以要求购物人支付剩余款项。如果商场同意购物人解除买卖合同,购物人预交的定金就可以不退还给购物人了。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
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拾’ 在商场买了件衣服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一、在百货商场买的衣服一周内可以退货。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