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为什么卖得这么便宜
㈠ 什么是限价商品房
限价商品房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商品房,它具有限制价格和套型面积的特点。这类房屋主要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设计的,作为政府调控房价、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的一种手段。
限价商品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经被限定了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以此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这种“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确保了限价商品房的价格不会超出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范围。
限价商品房的购买资格通常受到严格限制,一般要求申请人具有本地户籍或居住证,并满足一定的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条件。例如,在北京,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须符合规定标准。这些限制确保了限价商品房能够真正惠及有需要的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限价商品房虽然具有价格优势,但并非完全无限制。一般来说,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家庭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的一定年限内,不得将房屋出租、出售、抵押等,以确保房屋的居住属性和社会保障功能。此外,限价商品房通常不具有完全产权,购买者可能需要经过一定年限并满足特定条件后,才能取得完全产权。
总的来说,限价商品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推出的一种具有价格限制和套型面积限制的商品房。它通过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确保了房屋价格的可控性和销售对象的针对性,是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重要举措。
㈡ 限价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一、限价商品房的定义:
限价房是政府主导的一种商品房,主要面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是通过限定地价来限定房价。因此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是相对于普通商品房来说是便宜的,然后面向购房者也以相对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销售。
与一般商品房的主要区别在于: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即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二、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限价房的诞生,很大程度是为了稳定房价、保障人们“居者有其屋”,可这样一来,不就等同于“经济适用房”了吗?其实,两者在大方向上基本一致,但是在细节上又有所不同:
1、保障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房保障对象相衔接。而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即在房价不断高升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困难的情况下,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2、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人均收入标准不同
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当地户口;但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为具有当地户口或持当地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另外,在申请人及家庭人均月收入应符合的标准上也不同,限价商品房的标准要较高于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
3、土地来源不同和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首先是土地来源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其次是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而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4、销售价格不同和准购面积标准不同
销售价格不同: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准购面积标准不同: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
5、退出条件不同
在房屋所有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修改。
但是,自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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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房的注意事项:
办法规定,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限价房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及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未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或按合同约定收回住房、收取违约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