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工资一样个税为什么不一样
‘壹’ 同样的工资为什么每个月的税不一样
法律分析: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执行后,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进行计算,就有可能会产生像小王这样某个月需要缴纳的个税和前几个月不一样的情况,但这并不代表税负增加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贰’ 为什么两个人的工资差不多,但是扣个税却不一样
专项附加扣除春态宴存在差异。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构成我们应纳税所得的一个扣除项目,它是累计进行扣除计算个税的,偶尔会发现虽然两个人的工资差不多,但是因为专项附加扣除的多少不同,扣的个税也会出现差异。
2、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存在差异。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的选择也会导致出现差异。扒银(申报方式分为:①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②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则是每月都会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进行抵减然后计算个税,第二种方式则是在次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将之前多交的个税按照汇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重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但是笔者建议为了方便起见,在年初我们就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好,按月享受,这样就不会出现前期扣税,次年退税的情况了。
- 如何查看自己是否是按月进行扣除闭渣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工资薪金(某月)——查看税款计算
- 再普及下知识:累计减除费用:指的是每月固定5000(每个人都一样)的累计数;累计专项扣除:指的是单位为个人缴纳保险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部分累计数;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就是上述我说的7项专项附加扣除。
注:个税汇算清缴时,为了保险起见,建议将申报方式修改为综合所得年度自省申报,汇算清缴完成后再将申报方式改回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叁’ 所得工资一样为什么扣税不一样开了8500扣税1500多
工资同样金额,个税不一样,戚族那是因为税前扣除项颂樱目不一样。现在多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高樱弊,不符合条件的,不可以税前扣除,受此影响,个税差异可能会很多,但你说的8500元工资扣1500元个税,比例也太高了,一个月8500元,扣除5000元费用,就算没有社保费和专项附加扣除,一年应纳税收入也才42000元,一年也才交1680元的个税。可以去你们财务核对一下。
‘肆’ 所得工资一样为什么扣税不一样
希望能帮到你。
两个人工资相同扣税不一的可能原因是分别适用的专项扣除不同。目前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包括: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伍’ 为什么每月的个税都不一样
这主要是没有搞清楚扣税的规则。我们现在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最终是以年度为单位的,而不是按月,每月只是预扣预缴。以免税雀悔额度为例。全年免税扣除额是60000元,平均到每个月就是5000元。每个月只能预扣税额,第一个月免5000元,第二个月免10000元,以此类推,到第十二个月,扣除全额60000元。在此过程中,有些情况就会导致扣税不准,从而会产生退税和补税的情况,最终要以年度汇算结果为准,多退少灶指补。产生扣税不准的原因如下:
第一、月工资收入不均衡。如果每月收入就是年平均收入,那么扣税基本上是准的,年度汇算也会得出不用退税也不用补税的结果。反之,则扣税会不准确,最终会得到需要退税或补税的结果。举个例子。某位职工全年收入为18万元,每月收入都是1.5万元,每月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等合计为5000元,那么其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每月预缴税款为5000*10%-210=290元,全年预缴税为3480元。全年综合所得汇算时,如果各种情况不变,也可以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6万元-5000元*12=60000元。适用税率也是10%,全年应纳税=60000*10%-2520=3480元。最终还是不退不补的。
但如果每月收入不是全年平均收入,特别是相差比较大的情况,则每月预扣税与全隐岁配年应扣税是不会相同的。比如,某位职工全年收入为18万元,每月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等合计为5000元,但第1个月工资是7万元,而其他月每月是1万元,这样我们可以计算出,其第一个月应纳税所得额=70000-5000-5000=60000元,按照适用税率,可以得出该月需缴税=60000*35%-7160=13840元;而其他11个月,则不需要再缴税。这样全年其预缴税为13840元,而实际上,全年汇算就会得出,其实际应缴税为3480元。这样,就多缴了税,可以退税,退税额为10000元。同样的,月收入不均衡,有些时候也会造成需补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