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中的光为什么会上移
❶ 美术里面为什么人的眼睛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上移
因为头骨的生长变化。其实眼眶是不变的,也就是说人的眼睛从小到大几乎都一样大,孩童时期,眼睛大概在头颅中线位置,由于上颚骨和下颚骨的生长导致眼线逐渐上移,一般在中线偏上一到二厘米。骨骼生长停止(20-24岁左右)后,五官位置比例基本不变。(当然,老年由于眼睑下垂,眼睛会比年轻时微偏下)
❷ 带上眼镜在夜间看灯光时不正常。看到的灯光会在灯光上下延伸出2条光线,这是为什么
病情分析:
这是光的反射和折射造成的,眼睛是一个弧形,光线射过来就会发生两次反射和折射,其结果就是延伸出2条光线。
指导意见:
所以晚上行走,前边有车时,如果看不清道路,最好停在路边,待车辆过去以后在继续赶路。
❸ 眯着眼看着光源,为什么光源会拉出一条长长的光线
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其实这是因为光的衍射导致,因为在光的传播过程中,当遇到障碍物或小孔时,光会偏离线性传播路径并在障碍物后传播的现象称为光的衍射、像光的干涉一样,证明了光具有波动性,遇到障碍物后,光波或多或少会偏离几何光学中的线性传播规律现象,几何所有的光学表明,光根据直线定律在均匀介质中传播,而光根据反射定律和折射定律在两种介质之间的界面中传播。
然而,当接缝的宽度被调整为非常窄时,这可以与光波相比,光穿过接缝后,它明显偏离线性传播的方向,在屏幕上相当宽的地方发光,明暗之间有衍射条纹,如果线越小,那么衍射范围越大,清楚衍射条纹越宽,但是亮度越来越暗。
关于眯着眼看着光源为什么光源会拉出一条长长的光线的问题,今天就解释到这里。
❹ 光是什么,它为什么会移动,它移动时消耗什么,是不是光从光源发出后一直移动
光的能量是不连续的
众所周知,声波主要是通过空气传播的。空气粒子在声源处受到发声体振动时的挤压和推拉,形成疏密相间的纵波向外传播。也就是说,声波是波,但它的波动性是通过空气粒子表现的:波动是粒子的宏观行为,但单独的空气粒子一定也有它的粒子性。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哪位科学家说过“声音也有波粒二象性”的说法。诸位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做做实验,相信不会错的。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是从低速运动起步的。声波的多普勒效应在狭义相对论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对于声波这一道相对论的基础习题,人们一开始就没有深入,后来则渐渐淡忘了。
我们知道,除去气压的因素和顺风逆风的影响,不论声音的频率有多高,声音的速度都是一定的,在340/秒左右。也就是说,声音的传播速度与频率、波长无关,只与空气粒子的相互作用时间有关。这一点也和光的特点相似。
下来我们说光。在爱因斯坦之前,人们以为光是通过以太传播的,但后来的实验却直接把以太给推翻了。其实那个实验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解释:在太阳系中,以太和地球一样,是围着太阳整体旋转的。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则彻底地抛弃了以太的概念。最近听说以太又复活了,我着实激动了好一阵子。
光是通过什么传播的呢?我认为还是以太。以太不是别的,就是我们所说的场物质。场物质也是由场粒子组成的。(场粒子之小不同于我们所想象的暗物质,它已经超出了我们所能探测的范围,是宇宙大爆炸之后的最先成形的粒子,由终极正反粒子组成。(终极正反粒子的质量有可能是我们目前所知的所有粒子的质量的最大公约数)关于场粒子自己以前在《从宇宙到你》中有具体阐释,但后来不知为什么没有通过审查。)光波的波动性是场粒子的宏观行为,而光的粒子性则可能是场粒子的偶然集中。
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中提到过物体在接近光速时的变化:由于质量和能量的等价,物质所获得的能量会加到他的质量上去,它会变得越来越重。那么物体的能量是从哪里来的呢?肯定不会是通过牺牲自身的质量转化为能量来得到的,否则它会越来越轻。
物体获得的能量是怎么加到它的质量上去的?很显然,人们给它的能量是不能直接加到它的质量上去的,唯一的解释是,它的质量来源于环境。环境中有什么呢?只有场物质。物体增加的质量来源于光能被压缩的场物质的阻力,而不是它自身变大了、变重了。也就是说,在这里物体本身的变化其实不多,物体质量的增加只是它对于外界环境变化(人们对它施加力)的一种反应。
场物质中光速的能量可以被压缩吗?在北航高歌教授关于真空能的演讲中曾经提到哈佛大学的一位女博士,成功的把光速降低到了每秒17米,当光速降低到每秒 0.37米的时候,则光的推进力就会增加10亿倍。把此处的光的被动压缩换位为物体接近光速的主动压缩,也可以证明物体接近光速时质量的增加来源于场物质被压缩的光能阻力。
前两天听人高论:“没有反应也是一种反应,证明这个东西不存在。”——大概是唯心主义吧?也许我们施加影响的方法不对,才造成这种情况。目前人们对场物质的研究甚少,但我觉得在我们这个宇宙中,场物质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略的。大凡科学家都 有一定的宗教情结,牛顿这样,爱因斯坦这样,霍金也是。把自己力不能及的事交给上帝,也许是一种明智的选择。相比较而言,自己把不能解决的问题交给场物质处理,也不算为过吧。
如有不实之处,敬请大家斧正。
参考资料:http://bbs.cctv.com.cn/forumtopic.jsp?id=588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