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对招标文件质疑不受理
❶ 招标公司不接受质疑函怎么办呢
法律分析: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第六十四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六十五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❷ 通过正规书面形式提出招标质疑,招标代理不受理质疑怎么办
参考一下政府采购法的内容,或许对你有帮助。基本的流程就是向招标中国或招标人提,回复不满意,再向监督部门提,监督回复不满意,再向仲裁,再诉讼。 三四.一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中国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和招标中国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三四.二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漆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中国机构提出质疑。 三四.三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文件应按照下列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则,其他任何方式招标中国机构不予受理: (一)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资格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报价时间;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三)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四)质疑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三四.四投标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人和招标中国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三四.5招标人和招标中国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漆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三四.陆质疑投标供应商对招标人和招标中国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招标中国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一5个工作日内向博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三四.漆投诉的内容应与质疑内容完全一致,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文件应按照下列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则,其他任何方式博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不予受理: (一)投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方式、采购公告发布时间、报价时间; (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三)投诉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四)投诉投标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身份证明)
❸ 招标有人质疑怎么办
法律分析: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应该首先履行接收手续,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1.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应该首先履行接收手续,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
2.大多数异议和质疑都是由于投标人不了解全面情况或对一些问题发生误解造成的,招标人应当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说明,消除投标人误解。
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异议和质疑的问题确实存在,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答复投标人经核实上述问题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并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已经无法纠正的,招标人应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4.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和质疑,招标人可以请评标委员会提出答复意见,然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答复意见答复投标人。属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错误,评标委员会应纠正错误,并出具评标委员会意见果纠正错误导致改变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公示改变后的中标结果。如果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招标人还应将评标委员会意见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或审批,然后再答复投标人,并公示纠正的中标结果。
5.给投标人的答复应使用书面形式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应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
❹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4、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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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工程投标书通常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
2、技术标:主要是以施工组织设计体现,即所投标的主要施工工艺流程、技术规范。评标时,技术标一般占30%。
3、商务标:主要是预算报价部分,即结合自身和外界条件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报价。商务标是整个投标的重中之重,评标时,商务标一般占70%。
4、资格证明文件:是以企业、人员、机械等相关资质等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主要是审查公司有无投标、中标及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资格等。
❺ 对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提出异议,但是招标单位不受理,我们该怎么办
招标单位不受理,可以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办。但在评审定标当中,如果涉及到你提出的异议的,就应该按对你异议有利的方面进行评定,否则,招标单位的评审就是不公正
❻ 招标文件在开标后遭质疑怎么办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以上规定,开标后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所以,招标方可以不接受开标后提出的异议。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
❼ 招标文件的质疑
招标文件的质疑有效期,不是从供应商购买到招标文件时算起,而是从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时算起。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看质疑有效期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侵害说”是我国法律部门一句规范的法律术语,也是一项判定权利人权利和义务的标准。该标准注重了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的统一。“知道”是指权利人主观上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应当知道”则是一种法律的推定,指基于客观之情事及一般民众、法人根据其知识经验应尽的注意义务,权利人应当知悉其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但因其自身过失而未知情,在该情形下,法律推定其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在政府采购的质疑处理环节,这一法理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含义
“知道”与“应当知道”是一对孪生兄弟,“知道”属于自己的权利,对相对人来说则是义务,“应当知道”是他人的权利,对相对人来说则是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人们行为的法律模式,同时也是法律的核心,在每一部法律中无处不在。
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也是平衡利益行为的规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首先作出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这里的时效指的是质疑时效。
质疑时效如何计算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每一个程序的设计都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供应商的质疑权利亦是如此。“知道”是权利人的权利,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所享有的权利,“应当知道”是义务人的权利,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享有的权利。“知道或应当知道”就是政府采购的公平与正义的具体体现。法律是讲究平衡的,既要保护供应商的权利,同时也要保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既没有无节制的权利,也没有无原则的义务,所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就成为约束政府采购当事人的一个时间平衡点
❽ 投标人异议和质疑的处理
法律分析: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应该首先履行接收手续,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
大多数异议和质疑都是由于投标人不了解全面情况或对一些问题发生误解造成的,招标人应当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说明,消除投标人误解。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异议和质疑的问题确实存在,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答复投标人;如经核实上述问题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并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已经无法纠正的,招标人应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和质疑,招标人可以请评标委员会提出答复意见,然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答复意见答复投标人。属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错误,评标委员会应纠正错误,并出具评标委员会意见;如果纠正错误导致改变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公示改变后的中标结果。如果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招标人还应将评标委员会意见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或审批,然后再答复投标人,并公示纠正的中标结果。
给投标人的答复应使用书面形式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应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❾ 对招标公示结果有质疑应该怎么办
对招标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一、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凡国有资金(含企事业单位)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非国有资金(含民营、私营、外商投资)投资或非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且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项目可以邀请招标,但招标人要求公开招标的可以公开招标。
二、招标的作用
招投标制度是为合理分配招标、投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制度的建设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招标投标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
1、通过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最大优点就是能够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
通过招标采购, 让众多投标人进行公平竞争,以最低或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投融资管理体制和各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的目的。
2、通过招标投标提升企业竞争力
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和竞争力。
3、通过招标投标健全市场经济体系
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交易的公平、满意和可信度,促进社会和企业的法治、信用建设,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 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4、通过招标投标打击贪污腐败
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理、有效使用国有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防止其浪费和流失,构建从源头预防腐败交易的社会监督制约体系。在世界各国的公共采购制度建设初期,招标投标制度由于其程序的规范性和公开性,往往能对打击贪污腐败起到 立竿见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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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的下属单位、关联企业等参与投标的情形广泛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人可以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标段的投标。但是为了保证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如果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将可能面临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