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办法文件统称为什么
1. 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意见、实施细则这些法律属于怎么区分
法律:这里是指狭义的法律,即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名称常常是《xx法》,效力最高。
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次于法律。
条例: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用于规定比较长期实行的调整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准则与要求,或用于某一机关的组织、职权以及某些专门人员的任务和权限等内容的规范类公文。
细则:是有关机关根据下发公文的规定或实施需要,为了贯彻执行某一法律、法规或其中的部分条文、个别条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或作出补充、辅助说明的法规性文件。细则是对某一法律、法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具体化。
办法: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或进行某项工作的方法、步骤、措施等,提出具体规定的法规性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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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法规的区别在于:
1、制订的机关不同:法律的制订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的,法规的制订可以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也可以由部一级主管机构来完成。
2、法律效力不同,法律的效力一般高于法规的效力,与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在实际的审判和操作中应当以法律为准。
3、空间效力不同,地方性法规只能在某一地方生效,其他省市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法律的空间效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之内。
4、调整范围不同,法律的调整范围可以涉及多个方面或多项内容,法规的调整范围一般是社会生活的某一具体方面或某一项具体内容。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区分 觅法网
2. 制度、办法、守则的区别
制度是单位内部为维护和保障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只在本单位内生效,具有强制性;
办法是国家公文行文办法规定的文种,由国务院各部委及县以上(不含国务院)人民政府制定,是具有行政效力的文件;
守则一般指社会团体、组织提出,需要组织成员自觉遵守执行的一些行为条款,如《社区文明守则》、《中学生守则》等,不具备强制性,更大的是体现倡导性。
3. 制度性文件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规定性文件是指规定了具体的内容、文字、风格、数量和大小等的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4. 请问: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的准确区别是什么
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的区别是:
制度的含义较为广泛,具体应用的时候可大可小。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就是大的制度,而具体到一个企业的制度,往往是指大家要共同遵守的章程之类的。
规定是为实施贯彻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根据其规定和授权,对有关工作或事项作出局部的具体的规定。是法律、政策、方针的具体化形式,是处理问题的法则。主要用于明确提出对国家或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或某些重大事故的管理或限制。规定重在强制约束性。
办法是对有关法令、条例、规章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措施,是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重在可操作性。它的制发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
细则是对某一法律、法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具体化。 法定效力仅仅次于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党政机关依照法律运用法律的规范形式,将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予以肯定,具有法律条文和党政机关公文双重属性,即有法律的指导作用,又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成为机关、单位、个人在有关方面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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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办法辨析
条例: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之前国务院有过明确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能称其为“条例”。其制发者必须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以及受这些机关委派的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党派团体更不能用条例行文。
规定:上级机关或职能部门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订相应措施,要求所属部门和下级机关贯彻执行的法规性公文。一般主要是针对对某一法律、法规或加强某专项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内容细致,操作性较强。一般县一级以上的政府和事业单位都可以制定发布。
办法:作为应用最广泛的法规性公文文件,适用于各级政府和部门,除了个人几乎没有限制,大到国家小到企业公司。
5. 法,通知,条例,办法,规定,意见,决定,解释,批复,细则,公告,这些法律法规的层级
首先,需要明确法律是最高层级的,再往下是行政法规,一般表现为各种“条例”,这些“条例”之后一般都会上升为单行立法。
除此之外的规范性文件,从高到低,分别是:规则、制度、办法、细则、规定,另外的“通知、意见、决定、解释、批复、公告”都是和行政行为挂钩而作出的,其效力层级与作出机关的层级有关。
法律分析
“规则”的性质比较硬,制定者一般也受规则约束,属于行政机关应当共同遵循的基础规则;
“制度”一般出现于上级对下级,制定者是判定者,具有变动和修改的权限;
“办法”针对行政机关处理的各种事务而定,并不直接约束主体;
“细则”一般是对“办法”的进一步补充,对各种事务进行的详细约束;
“规定”是针对某种案例而言的,通常时效性比较强,影响范围也不是很大。
另外,“通知、意见、决定、解释、批复、公告”根据作出单位不同,层级也有所区别,不可一概而论。规范性文件在行政法上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具体而言,规范性文件只能作为审判参考,从法院的角度看有时还会进行附带性审查,决定互相之间的效力层级属于行政机关内部事务,通常都是直接由作出机构所决定的,因此主要还是看作出机构的层级而定,如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的是行政法规,以其他形式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之类的是规范性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6. 意见、制度、办法的区别
意见和办法是国家公文行文办法规定的文种,由国务院各部委及县以上(不含国务院)人民政府制定,是具有行政效力的文件.制度是单位内部为维护和保障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只在本单位内生效.
7. 公文中“办法”与“制度”有什么区别
“办法”与“制度”的区别为:
一、指代不同
1、办法:处理事情或解决问题的方法。
2、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二、侧重点不同
1、办法:一般指处理或解决某个问题的方法,作为公文名称时,是一种规范性文件,效力低于法律和规章,且一般带有时效性。
2、制度:公文语言中的制度,一般是经过某种特定程序通过的,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广义上讲可以理解为包括部门规章等法定效力较高的文件,效力高于办法,且一般带有基础性和长久性。
三、引证用法不同
1、办法:办法是在有关法令、条例、规章的基础上,对国家或某-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2、制度: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针对有关法律、法令的辅助性和阐释性,可以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的某些重大事项的管理和处置。
8. 公文中,制度、规范、细则、办法等分别在什么时候用
(1)制度: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或行动准则。
(2)规定: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
(3)办法:制度的一种。
(4)细则:是将制度进行细化的规范性文件。
9. 职场中正式规定各种制度之外的内部章程称之为什么
职场中正式规定各种制度之外的内部章程称之为“潜规则”。“潜规则”是相对于“明规则”而言的。它是指看不见的、没有明文规定的,约定俗成的,无局限性,却又是广泛认同的,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矩,这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姑且称之为潜规则。
1、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2、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人双方(各方)给对方带来利益或者给对方带来的伤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形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降低交易成本。
3、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厉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4、某些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5、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正式规则的代表也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在众多职场潜规则的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并不只是交易的两方,而应加上代表正式规则的第三方。当事双方利用潜规则进行私下交易的时候,他们实际上联合形成了一个对抗第三方正式规则代表的联盟,正是有这些众多而强大联盟的形成,才使得潜规则具有长期的、强大的甚至稳定的对抗能力。而潜规则的“潜”本身就是一种生存策略,同样也表明了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和规则的存在。
10. 制度性文件是指什么
制度性文件就是指规范性文件。它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需知: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但部分地区探索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初步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
在我国唐代,封建法律就有律令格式之分。现代则有宪法、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命令等。与规范性文件相对应的是非规范性文件,它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发布的只对个别人或个别事有效而不包含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