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骗婚的女人没受到惩罚
⑴ 为什女人骗男人的钱不违法
当然是用法律手段来制裁她了,因为她也已经结婚了,她是为了骗钱,所以来相亲说自己离婚的,结果她拿到钱就跑了联系不上了,为什么要和一个已婚妇女相亲呢?这是你们自己也太好骗了,太容易上当了吧,但事情已经发生了,以后一定要把对方的情况知道的清楚一些在发展,不要别人说什么都相信,但现在她已经违法了,当然可以报警了,把钱追回来,因为她属于骗婚,你打她就是你又犯法,不但追不回来钱而且还要追究你的责任呢?所以用法律手段制裁她。
⑵ 女方什么情况属于骗婚 骗婚会有什么处罚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骗婚是诈骗罪,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根据数额与情节处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⑶ 国家怎么不把骗婚的女人杀掉,还处处向着她们
哎呀中国的法律不健全不完善!骗婚女也太多,拿完你的钱就不好好过日子,闹离婚,很多男人的钱因为婚姻感情被骗了,经济上受到损失
⑷ 女方是否在骗婚!
如上所述,女方涉嫌骗婚。撇开道德不说,损害他人达到自己的利益,女方的这种行为非常卑劣。她是碰到你这样的人了,否则就是都给她,她也不会有那个命去享受的,对付这样的女人就得用非常手段。当然,你也可以起诉,但前提是要搜集到足够的证据,你才能赢。
⑸ 什么是骗婚,骗婚处罚,骗婚要坐多少年牢
什么情况下属于骗婚
一、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
二、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
三、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
建议你向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女方返还彩礼。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必须向法院提交有利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因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应当支持给付人提出的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因此,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的,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
现在很多人以婚姻作为诈骗的诱饵来骗取钱财,那骗婚的处罚依据是怎么样规定的?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所谓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显然,骗婚关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
骗婚会被判刑吗?请看案例:
两名妙龄女子,不想着靠自己能力赚钱,好好经营爱情家庭,却听从他人建议干起了骗婚的勾当。其中,朱某参与骗婚2起,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26000元;肖某参与骗婚1起,骗取被害人人民币56000元。3月19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骗婚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两名女子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2014年年初,26岁的朱某离婚一个人生活,在打麻将的时候认识了“小丽姐”,百无聊赖的朱某与“小丽姐”成为了生活中的好朋友,好心的“小丽姐”主动提出要为朱某介绍对象,说“只要跟对方领了结婚证,对方就会给她介绍费,另外还可以让对方给其买首饰,等她拿到钱之后就可以找机会跑掉,这样来钱容易又没什么损失”。朱某想着自己反正已经离婚了,再去领个结婚证也没什么,这样还能让人家买点东西,就接受了“小丽姐”的安排。
时间到了2014年3月份,“小丽姐”找来了两个河南的介绍人,一起带着朱某来到河南省邓州市,由“小丽姐”冒充朱某的舅妈,将其介绍给了张某某,第二天两人便领取了结婚证。“小丽姐”在骗取了彩礼钱70000元后逃之夭夭,朱某期望张某某给她买黄金首饰,可是张某某一直没肯,朱某便也溜回了其老家。
有了一次不算太成功的经验,到2014年9月底,“小丽姐”又准备带朱某到江苏泰州来骗婚,这次朱某想起了他的朋友24岁的肖某,三人一拍即合,来到江苏泰州高港区的大泗镇,两名女子分别和被害人时某、卜某领取了结婚证,并在当地举行了婚礼。这一次,男方家里仍然没有给他们买金银首饰,他们再一次选择了逃跑,在卜某带着两人在泰州一百逛商场时,二人乘隙逃回了老家。
被告人朱某和肖某被抓捕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时认罪悔罪。被告人朱某痛哭流涕,她本只想骗人家给她买金银首饰,占一点便宜,哪知道犯下这么严重的罪行,真是悔不当初。
3月20日,高港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追缴被告人犯罪所得赃款,发还被害人。
⑹ 骗钱骗婚的女人会有报应吗
这些女人没有良知,大有人在骗婚,骗钱,坏事办绝,你要是被骗了,要报警,用法律的武器,制裁他们,不要,好心放过坏人,这样会危害社会,危害人群,危害善良的人,这样的女人,害群之马,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⑺ 骗婚的处罚依据是怎样规定的
骗婚的处罚依据如下:
一、骗婚当事人可以主张撤销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骗婚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骗婚的具体形式
1、男性骗婚。通常表现为和富裕的女性假结婚,离婚后获得巨额经济补偿;和前妻“假离婚”,一旦和第三人骗婚成功,离婚后获得经济财富便再婚;和高龄富裕女性结婚,女方死亡后,获得巨额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2、女性骗婚
(1)为骗取财产假离婚后和其他男子再结婚;
(2)为骗取准生证和其他男子再结婚的;
(3)利用男方病态缠身、神志模糊,结婚后,骗取对方转移财产、侵占对方财产的;
(4)利用儿女的不孝使老年人再婚,骗取财产的。
⑻ 骗婚女最后都是什么下场
不是进监狱了就是被情所杀,即使这两样都没有也得会得到报应,因为什么事情都是人在做天在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骗来骗去最后把自己骗进去了。
⑼ 为什么骗婚的越来越多了
社会万象,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大家有没有发现,近些年骗婚事件层出不穷,尤其是女骗男的婚礼钱然后走人的事情居多!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乱象呢?
第一,经济社会发展,钱对人的诱惑力十足,人逐渐失去自己的做人原则和底线。有些人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去获取,而骗婚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获得一大笔钱,这样快速的来钱就让更多想不劳而获的人加入,于是类似的事情就越来越多了!
第二所谓的女少男多,不同的媒体报道和渲染,让更多的女人觉得骗婚这样的事情大有可为!毕竟骗也是需要有市场的,刚好符合了这样的趋势。猪在风口上都能飞起来,有这样的土壤,骗婚也就越演越烈了!
第三法律法规对骗婚处罚力度不大,毕竟现在单纯靠道德约束已经是不可能的。经济越发展,人心越加不可测,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来制约,让那些蠢蠢欲动的人有所顾忌,那后果就是乱象丛生了!
第四婚娶费用逐年增加,天价彩礼频出,这样的肥肉骗子们当然是不会眼睁睁的放过,一本万利的事情谁会错过呢?只要给你机会,我相信很多没钱的人都会铤而走险,毕竟能轻易得到一大笔钱是梦寐以求的事情!
人心不古,骗婚固然可恨,被骗更是可怜,但愿这样的事情从此不再!
⑽ 男人生理有缺陷隐瞒了骗取了女人这样女人骗到他家去到他家法律为什么不制裁他
这种情况现在法律是不能处罚制裁的,他骗女人到他家证明女人的对他有好感才去的,发现了问题可以走就可以了,有婚姻约定解除,结婚的可以离婚,只能是道德谴责,法律还没有其它规定,所以不能制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