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阿卜杜拉是一个好男人
① 《群山回唱》 | 你总能在他们身上找到丢失的那一部分自己
断断续续地,花了好长时间终于读完了这本厚厚的巨着。合上书的时候,那些人和事在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六十年后,阿卜杜拉和帕丽终于相见了,可是阿卜杜拉被诊断为阿兹海默病,最终和妹妹重聚却没能记起她。我不是那种容易在读小说时动感情的读者,但是这本《群山回唱》让我为之心颤。有人评论说:“ 我才看到前四十五页的时候就热泪滚滚……”,如果你是一个容易流泪动感情的读者,就不要去看这本书了——不过我还是认为值得一看。
这本书的主线讲述了一对兄妹因贫穷和战争铸成的六十年悲欢离合,小说形式类似短篇小说集,整部小说一共九章,分别由九个不同人物作为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
九个篇章,九个不同的7人物,在我们踉跄前行的道路中,总能在他们身上找到丢失的那一部分自己。
01
这天晚上,爸爸还是一如既往的给阿卜杜拉和帕丽讲了一个故事:
魔王来到了小村子,要带走一个小孩,父亲为了保全全家不得已牺牲自己最爱的小儿子,在流言蜚语中,父亲难以原谅自己,于是踏上了寻仇的道路。在魔王的城堡中,父亲见到了小儿子,原来魔王把抓来的孩子们放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幸福地生活,过着父亲给不了的生活。魔王让父亲作出决定,是带走还是留下他。最终,父亲选择了遗忘,一切记忆被魔王洗去。再后来,父亲和家人的生活过得还可以,只是每到了晚上,父亲总会听到一个铃儿叮叮当当的响。
这个故事正是全书故事的一个映射,因为第二天,爸爸就会送走帕丽,六十年后,当兄妹再相遇时,哥哥再也记不起那个让他魂牵梦绕一辈子的人,成了一个一辈子都不曾弥补的缺憾。
02
哥哥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差七岁,他一直将妹妹视为珍宝,爱着她,呵护她,甚至会用自己仅有的鞋子为妹妹换取一片羽毛。他尽着作为哥哥的最大责任。
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
待在纸树影子下
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
晚风把她吹走了
这首摇篮曲,以前妈妈给他唱,现在他给妹妹唱。
可是呢,走出这片沙漠到了喀布尔之后,一切都结束了,都没了。没了。消失了。
父亲因家庭贫困把帕丽卖给了富人瓦赫达提夫妇,阿卜杜拉恸哭起来,帕丽脸上洋溢着幸福。可是阿卜杜拉又有什么办法呢?能做的,只是继续前进。即使阿卜杜拉在峰峦之巅呐喊,而群山只能回唱。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爱的失去。而当一切归于无言,都没人再去谈论,一切都好像是没发生过。对阿卜杜拉来说,帕丽总是不请自来,徘徊不去,好像一直都在自己身边,在一旁侧立。有时候,他还会梦到自己一个人置身在那片沙漠中。
一片羽毛。小小的。黄色的。
而阿布达拉只能睁开双眼,迈步向前。总有一天,他想,他希望。能再见。
03
这个篇章写了帕尔瓦娜和姐姐马苏玛的事。帕尔瓦娜是阿卜杜拉和帕丽的继母。她在沙德巴格出生,和自己的哥哥纳比以及孪生姐姐马苏玛一同长大。帕尔瓦娜嫉妒自己美貌的姐姐能获得人们的偏爱,而自己只是别人拿来与之相比的丑八怪。美貌的姐姐马苏玛总能收到男孩子写的信,总能得到别人的赞美,虽是孪生,可帕尔瓦娜就因为长的丑了点,而得到的是偏见。后来姐妹俩都喜欢上了萨布尔--阿卜杜拉的父亲,最终帕尔瓦娜把姐姐推下树枝,马苏玛因此瘫痪。帕尔瓦娜则受到罪恶感的折磨,开始照顾马苏玛的生活。最终马苏玛说服帕尔瓦娜,让她把自己抛弃在荒野中自生自灭。随后帕尔瓦娜嫁给了丧妻的萨布尔。
我喜欢萨布尔讲的一个关于大橡树的故事。那是一棵魔树,如果你想许愿,就跪在树下悄悄说出愿望。如果树答应帮你实现愿望,就会在你的头上落下树叶,不多不少,刚好十片。
帕尔瓦娜和马苏玛并不是一对敌人,她们有着很好的感情,遇到有人欺负,姐姐总会替妹妹出头。他们还是小女孩的时候,也脸贴着脸,蜷缩在被窝里窃窃私语,咯咯地笑着,那时候也很快乐。即使是在瘫痪后,姐姐也没有报复,妹妹也尽心的照顾姐姐。
像这样,俩姐妹因为爱上同一个人而相互伤害的桥段在各种作品里屡见不鲜,也让人唏嘘不已,感情真的是一种不能言说的东西。 魔鬼和天使,总是一体两面,爱让人成为天使,恨让人堕为魔鬼 。
04
这个篇章以一封信的形式讲述了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写信人是纳比——帕尔瓦娜的哥哥——阿卜杜拉的舅舅。
纳比在整部小说的其他角色掩盖下显得并不起眼,然而瓦赫达提夫妇收养帕丽这一关键情节正是在他的安排下发生的。他被瓦赫达提先生雇用作司机,随后逐渐爱上了妮拉——瓦赫达提先生的妻子。在了解到妮拉因为没有孩子而郁郁不乐之后,他安排萨布尔把帕丽卖给她,希望借此赢得她的芳心。妮拉在丈夫中风后带帕丽前往巴黎,纳比也放弃了追求妮拉的念头,留下来独自照顾自己的老板。随后他发现瓦赫达提先生暗恋自己已久,虽然一时难以接受,但还是留下来陪伴他度过余生。之后一直住在瓦赫达提的房子内,塔利班垮台后把房子免费租给了来阿富汗提供医疗援助的外国医生马科斯。
读前面章节的时候,真的讨厌纳比这个人物,恨他拆散了一个家庭——当然他本身并不是坏的。可是在读这个章节的时候,在他的讲述中,我原谅了他。他是一个好司机、好厨师、好仆人,他了解老板的好恶,有什么怪癖,有哪些脾气,有哪些规范,这些他都了如指掌。瓦赫达提先生是一个喜欢孤独的人,他和妮拉结婚,可两个人之间没有太多的感情。
但是,纳比在见到妮拉的第一眼,就被她深深地吸引住了。他喜欢妮拉并时时渴望和妮拉聊天,总是想办法接近她,为她的开心而开心,为她的伤心而落寞。
纳比为妮拉有付出,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她,为了博取她的芳心,安排了收养帕丽的事。给了她比他更有前途的人给不了的礼物,而且给得那么彻底,那么快乐。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丝爱情的痕迹,一个男人对爱情的注解,虽然他伤害了一个家庭,却也创造了一个家庭。
瓦赫达提先生是一个冷傲孤独的人,中风以后,妮拉带着帕丽离开了他,纳比承担起照顾老板的责任。一天,纳比在收拾旧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本速写本——是瓦赫达提先生的,每一张都是同一个主题,画的全是纳比的一举一动。
原来是你啊,纳比。
一直都是你。
然后我也读懂了接下来的文字,这让我情何以堪,瓦赫达提先生爱上了纳比。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普普通通的主仆关系,就算再进一层,也是朋友关系或者兄弟情,没想到,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爱情。着实这一段看得我尴尬癌都犯了。
原文:
“我需要告诉你,哪怕就这一次,告诉你我一直爱着你,爱了很长很长的时间,纳比,请不要生气。”
原来,爱情真的无关性别,无关风月。
我想到了一句话:
爱和喜欢是同义词吗?
喜欢一朵花,会把它摘下来;而爱一朵花,会为它浇水。
05
这一篇章主要围绕阿富汗一家医院救助受重伤的孤儿罗诗展开,三个人面对一个境遇凄苦的孤儿,他们如何去帮助,又因何会伤害。
阿姆拉,来自波斯尼亚的护士,在阿富汗的一家医院工作。在此期间她一直看护一个受重伤的阿富汗孤儿罗诗,后来又收养她作女儿。我喜欢这个人物,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护士,就像千千万万个医生一样,也是天使,给这块饱受战火摧残的土地,给无数受伤的心灵带了一丝希望的光。
伊德里斯,美籍阿富汗裔医生,纳比和瓦赫达提邻居家的儿子,苏联入侵期间全家逃离阿富汗。2003年和自己“自恋而幼稚”的堂兄弟铁木尔一同回到阿富汗希望要回家族留下的土地。在阿富汗期间,他遇到了罗诗,被她的悲惨境遇打动,和她成为了朋友。他于是计划要出钱资助罗诗前往美国进行手术治疗,但回到家之后便失去了帮助她的动力。
战争永远是最残酷的,不仅带了巨大的破坏,而且间接扭曲了人性,家破人亡流离失所这样的字眼并不为过。时至今日,仍有地区处在战火之中,我想说,我的心愿是,世界和平。
伊德里斯为罗诗的不幸遭遇愤愤不平,关心罗诗,呵护她,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爱着她,答应资助罗诗到美国做手术。当他回到美国后,因工作、家庭,越来越多的琐事让他头疼,于是失去了最初资助的动力。远离战争,回归正常生活的时候,没有了激情与热血,更多的是碌碌无为。伊德里斯是一个有爱心的人,是一个有能力的人,但他也是个懦夫,在现实面前选择了逃避。也不能一味地责怪他,他代表了一大部分人,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诚如胡塞尼所说,这就是流亡和本土阿富汗人的最大差别。
后来,他的堂兄弟铁木尔,这个平时骄傲自大大大咧咧的“小混混”似的人物,却给了罗诗最大的帮助,资助罗诗完成了手术,给了罗诗一个未来,给了她一切。虽然伊德里斯给了小罗诗爱和陪伴,可他也失信于罗诗,亲手毁了一个小孩的梦,伤害了一颗满怀希望的心。
这个世界并非薄情,还有千千万万个像阿姆拉铁木尔这样的人间天使,用自己的绵薄之力维护着爱。
06
自从妮拉带着帕丽去了巴黎之后,就和纳比没有了联系。他们过得怎样呢?这一篇讲述了妮拉和帕丽的生活。
妮拉·瓦赫达提,是一个年轻的阿富汗女诗人,她异常美丽,对生活总是怀有不满,因诗歌中的性暗示而出名。在整个故事发生之前,她因病被切除了子宫失去生育能力,后来嫁给了富有的喀布尔商人瓦赫达提为妻,但婚姻生活并不愉快。在纳比的安排下买下帕丽作为自己的女儿。在丈夫中风之后,她带帕丽到巴黎定居,在这里又和另一个男人产生了一段没有结果的感情,最后自杀身亡。妮拉是一个才华出众的作家诗人,她“满腔怒火、有雄心、有洞察力、脆弱而自恋”,与父亲有着很深的隔阂,那些优美、残忍、悲伤的文字下,有着一颗并不强大的心。
帕丽,来到瓦赫达提家后,渐渐的忘记了哥哥阿卜杜拉,毕竟那是她还小。随着母亲妮拉来到巴黎后,她怀念的是瓦赫达提的那个家,想念的是瓦赫达提这个父亲。不过,帕丽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起伏,她喜欢学数学,后来做了巴黎一所大学的数学教授,颇有成就。她有过一段没有结果的懵懂爱情,也找到了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爱人,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即使妮拉没有给她太多的母爱,还欺骗了她,但她也对生病的妮拉无微不至的照顾。如果没有前面的故事,帕丽的人生还是很完美的,就像是大多数普通人的生活。可偏偏,要有一段波折,一段虐心的不堪回首的往事,让她时常觉得内心像是缺少了什么,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 夕阳落下磨房的身后,而且永远,永远,在天地的尽头,暗淡着,暗淡着的,是朦胧而连绵的群山 。”
07
阿德尔在诺维萨德巴格与世隔绝的豪宅中长大,一直目睹父亲捐钱帮助他人、建造学校,以为父亲是战斗英雄。可是一对父子的出现,让他渐渐地了解到父亲的真实恶行,原来父亲靠贩毒牟取暴利,是战争犯,不仅把原来的沙德巴格改造成了诺维萨德巴格,还把前来讨公道的吴拉姆的父亲——阿卜杜拉同父异母的弟弟残忍杀害。阿德尔在这件事后受到巨大打击,内心极度痛苦。但最终还是意识到自己将“将逐渐地,难以察觉地接受这个新的身份”,尽管在“此时此刻,它还像湿透的毛衣,让他感到刺痛”。
阿德尔的生活在父亲的安排下过得无忧无虑,按部就班,就像是呆在笼子里的小鸟,从不了解外面真实的世界是怎样的黑暗,父亲在他心中是一个英雄。他是一个好父亲,但不是一个好人。
吴拉姆的出现,打破了阿德尔“囚笼”般无趣乏味的生活,两个孩子迅速建立了友谊,一起踢球,一起玩耍。这段短暂的友谊,是阿德尔最快乐的时光。可当这一切都失去后,阿德尔又将回到最初的生活,他只能学着忍受难以想象的东西。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拥有到不断失去的过程,有些东西走着走着就丢了,消失了。所谓的成长,无非就是世界观,不断的,崩塌重建的过程。
08
马科斯是来自希腊的整形外科医生。他的童年好友萨丽娅因被恶犬袭击而面部受伤,又接受了粗劣的整形手术被毁容。这也最终激励他成为整形外科医生,又带着萨丽娅的照片环游了世界,在全球的发展中国家做医疗志愿者。2002年,他在阿姆拉的邀请下前往了阿富汗帮助当地儿童,在这里与纳比相识。
马科斯和萨丽娅相识的时候,是十二岁。马科斯一开始对萨丽娅的态度是拒绝和排斥的,一再伤害萨丽娅的自尊,还好马科斯有一个严厉而强硬的母亲,让他不得不接受萨丽娅的丑陋容貌。就这样渐渐地两个小孩建立起了友谊,常常一起去海边玩,他们还用自制的相机拍下了马科斯人生中的第一张也是最重要的照片。
马科斯梦想着周游世界,终于离开母亲踏上了旅途,母亲并不支持。后来马科斯进了医学院,做了整形外科医生,帮助阿富汗当地的儿童,母亲也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支持马科斯的事业,并为之自豪。常说,天下无不是之父母,诚然如此,可当我们真正明白这些深藏的爱时,已是物是人非。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应当且行且珍惜。
09
命运兜兜转转,总算不负每晚二十一次比斯敏俩的默念,六十年后,帕丽终于找到了心中缺失的那一份牵挂了。可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此时的阿卜杜拉已经不认识眼前的这个人就是自己一辈子追寻的亲妹妹帕丽。
阿卜杜拉在巴基斯坦游历之后最终到了美国定居。他在那开了一家阿富汗餐厅,结婚成家后,有了一个女儿。阿卜杜拉给女儿取了和自己妹妹相同的名字,并常常给女儿讲自己和妹妹的故事。在妻子逝世之后,阿卜杜拉被诊断为阿兹海默病(老年痴呆症),失去了记忆,与妹妹重聚也没能认出她。只是隐约记着一个曲子:
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
待在纸树影子下
冥冥之中他们终会找到遗忘的另一句歌词,无法割舍的兄妹情,在梦中熟睡于苹果树下。
这段时间之神未被应允的相遇,回唱在群山之中……
九章,九座山峰之间的回唱,我被触动了九次。一切从此而始,在彼而终,跨越时间的兄妹情,苏维曼和纳比超越性别的感情,帕丽和妮拉复杂纠葛的母女关系,帕丽对子女的爱等等,这就是一个群山环绕的整个世界。在这里,讲述着铭记与遗忘,亲情与人性,声声诛心。
书里面塑造了很多的人物,没有主次之分,因为在别人的轨迹里,或许是配角,但在自己的轨迹里,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
相比于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中的故事更真实,人物刻画更细腻了。永远记得两个场景:巴巴江拉着小车,帕丽枕在哥哥腿上在小车上睡觉;帕丽到老年时期终于记起自己的童年,喊出那声“哥哥”时。
最后不知道如何结束,看到有人评价《天龙八部》的一句话, 有情皆苦,无人不怅。 用在这里恰当不过了。
文:Mr-木小易
感谢您的阅读!
② Abl-J abbar是谁
是前湖人队球星 贾巴尔
全名 Kareem Abl Jabbar 卡里姆·阿布杜尔·贾巴尔
出生地: 美国、纽约
身高: 7英尺2英寸(2.18米)当时最高中锋
体重: 267磅 (121公斤)
司职:中锋
大学: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UCLA
曾效力球队: 密尔沃基雄鹿队(1969至1975赛季),洛杉矶湖人队(1975至1989赛季)
NBA职业生涯:1969年加入密尔沃基雄鹿队,1989年在洛杉矶湖人队退役
球衣号码: 33
1969-1970赛季NBA最佳新秀、NBA最有价值球员MVP(共六次)、两次总决赛MVP、NBA50大巨星、1995年入选NBA名人堂。
1989年,当42岁高龄的Kareem Abl-Jabbar离开NBA赛场时,留下的是一串光辉璀璨,后人难以企及的纪录:史上总得分最多,总盖帽最多,常规赛MVP最多,入选全明星次数最多和职业生涯赛季最长。他还亲手缔造了或许是NBA史上最令人敬畏的一份个人荣誉表及团队荣誉表:最佳新秀,6次总冠军,6次常规赛MVP,2次总决赛MVP,19次入选全明星,2届得分王,NBA35周年大庆和50周年大庆时均入选历史全明星阵容。他还同时拥有8项季后赛纪录和7项全明星纪录。没有任何一名NBA巨星能在“荣誉”这个字眼上同Abl-Jabbar掰手腕。
Abl-Jabbar有他自己独特的一套养生法和训练法,这让他的职业生涯显得无与伦比的漫长,旁人很难模仿。即便有人能够模仿,那么他还有另外一种看家本领,古往今来绝无第二人可堪复制。没错,这就是他的注册商标“天勾”。尽管Jabbar本人认为这不够阳刚雄壮,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招的确是所有职业体育项目中最有效率的必杀技之一。作为一个真正的全能选手,Jabbar为古老的中锋位置注入了优雅,灵活和多才多艺的新鲜元素,而在他之前,人们通常认为中锋的特点只有两个:力量和体型。
尽管取得了如此多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就,但实际上,Jabbar直到职业生涯的黄昏期,才开始逐渐赢得球迷的芳心。他是一个内向,孤僻,冷酷的男人,总是有意躲避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压力,这让他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感觉。就像他曾经对《体育新闻》所说的那样:“我是所有坏蛋里面最坏的一个。”
随着时间的推移,Jabbar的性格有所改变,开朗和笑声开始更多地出现在他身上。到他职业生涯的末期,联盟的球迷,球员和教练们终于接受了他。行将退役的1988-89赛季,Jabbar在联盟的所有球馆都收获了山呼海啸的欢迎和祝福。
迈阿密热火的主帅Pat Riley,在洛杉矶和Jabbar有过8年的师徒缘分,曾在着名的《体育画报》上为弟子平反:“为什么要去在意别的无关紧要的事情?当一个男人忍受着巨大的压力和批评,不断地打破纪录,赢得冠军,人们为什么还要用别的事情去抨击他?我们应该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球员干杯才对。”
Abl-Jabbar出生在纽约城,那时距离二战结束刚过去两年。Jabbar当初的名字是Ferdinand Lewis Alcindor Jr.,作为家庭的独子,受到母亲超乎寻常的溺爱,但他的父亲却是一个刻板,粗暴和严厉的人,因此据说Alcindor很不喜欢自己的父亲。由于身高飞长,年幼的Alcindor很快被他在哈林区学校的同学们视作怪胎和小丑,但他很快凭借与生俱来的篮球天赋横扫整个纽约的大街小巷和高中篮球圈,随即被慧眼识珠的NCAA泰斗级教练John Wooden招入UCLA,开始其波澜壮阔的大学篮球生涯。
Alcindor很快改变了整个NCAA的秩序。除去一年级时因为联盟的相关规定无法代表校队出战外,1967,1969两年,Alcindor被《体育新闻》,美国合众国际新闻社,美联社,美国篮球作者协会等多家权威机构评选为年度最佳球员,而在1967-1969的连续三年中,他更是完全独霸了MOP奖和全美第一阵容的中锋位置。由于Alcindor的致命统治,John Wooden和他的UCLA也顺理成章地把NCAA三年的总冠军奖杯尽数装进了口袋。
建队仅仅第二年的新军密尔沃基雄鹿走了狗屎运,他们在1969年的选秀大会上喜获状元签,并以此选中了雄霸天下的Alcindor。他们的处子赛季很容易让人心生怜悯,27胜55负,和凤凰城太阳并列倒数第一,但密尔沃基在猜硬币游戏上的造诣更深,凤凰城只能望“勾”兴叹。所有人都知道,改朝换代的时刻来临了,一位新的超级中锋即将凤仪天下。Bill Russell带着一口袋的戒指刚刚离开波士顿,至于Wilt Chamberlain,虽然保持了相当的效率,但毕竟已届35岁,职业生涯时日无多。有了Alcindor坐镇中央,雄鹿轻松打出56胜26负,以火箭升天的速度一跃飞至东部第二。Alcindor就像一部即插即用的微波炉,丝毫不见新秀菜鸟应有的生涩和过度,他以场均28.8分列得分榜第二,14.5个篮板列篮板榜第三,无可争议地赢走了当年的最佳新秀。
该年的休赛期,雄鹿施展干坤,通过交换得到了他们夺冠拼图上的最后一块筹码:辛辛那提皇家队31岁的超级后卫Oscar Robertson。有了“大O”和“天勾”的内外组合,加上Bobby Dandridge,Jon McGlocklin,Greg Smith,Lucius Allen等精兵强将,密尔沃基在1970-71赛季打出了令人震惊的66胜,领衔全联盟,其中包括创纪录的一股20连胜。凭借场均31.7分(联盟第一)和16篮板(联盟第四)的完美表现,Alcindor加冕了他的首座MVP小金人。季后赛里雄鹿风卷残云地打出12胜2负,总决赛4:0横扫巴尔的摩子弹——这是NBA历史上第二次出现总决赛横扫——建队第三年便荣膺总冠军。Alcindor则毫无悬念地在荣誉簿上又添加了一座总决赛MVP奖杯。
1971-72赛季开始前,Alcindor由天主教改信伊斯兰教,并更名为Kareem Abl-Jabbar,意为“高贵强大的仆人”。事实上他的确是个高贵强大的球员,在密尔沃基的地位犹如天际的恒星。该季他以34.8分的成绩卫冕了得分王和MVP,雄鹿也在4年间第二次夺得分区冠军。接下来的1973-74赛季,刚进联盟4年的Jabbar竟然第三度捧起了MVP奖杯,同时有4项重要的技术统计全部位列联盟前5:场均27分(第三),14.5篮板(第四),283个盖帽(第二),53.9%命中率(第二)。
1974年,雄鹿重返NBA总决赛的舞台,可惜不敌6尺9寸的中锋Dave Cowens挂帅的凯尔特人。35岁的Oscar Robertson在这个系列赛中老态尽显,被波士顿迅猛的后卫线弄得狼狈不堪。赛季结束后,“大O”宣布退役,雄鹿的黄金岁月也随即告一段落。1974-75赛季,他们的胜率是惨痛的38胜44负。
尽管在密尔沃基取得了辉煌的成功,但由于宗教信仰和生活上的一些问题,Jabbar愈法感到自己和这座城市格格不入。他向管理层申请转会到纽约或者洛杉矶,雄鹿经理Wayne Embry心知留人无望,只好应允。1975年,雄鹿将Jabbar送到了美丽的天使之城,他们得到的交易报酬是Junior Bridgeman,Dave Meyers,Elmore Smith和Brian Winters。而对Jabbar本人来说,或许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职业生涯的第二个王朝已经渐成规模。
早在两年前,Chamberlain宣告退役,湖人很快在1974-75赛季尝到了30胜52负的山体滑坡。而Jabbar刚到湖人就帮助球队扭转了足足10个胜场,同时照例凭借27.7分和16.9篮板的超稳定表现,荣膺职业生涯7年来的第4个常规赛MVP。
次季,湖人元老Jerry West受邀出任球队主帅,教父很快带领自己的后生晚辈们迈入正轨,以53胜29负的成绩问鼎常规赛冠军。Jabbar呢?看看他场均26.2分,13.3篮板,57.9%命中率和261个盖帽的数据单,你就能猜到,8年间的第5个MVP又是“天勾”的囊中之物了。这个几乎有点审美疲劳的纪录也追平了传说中的Bill Russell。不过湖人却在西部决赛中领到了波特兰开拓者赠送的4把扫帚,上面刻着另一个金光灿灿的名字:Bill Walton。
尽管Jabbar一如既往地努力,但接下来的两年,湖人的战绩始终只在联盟中游徘徊。1977-78赛季,Jabbar更因为和雄鹿新秀Kent Benson的一次打架弄伤了手,被迫作壁上观20场。当然也有好消息,比如年轻的Jamaal Wilkes和Norm Nixon开始崭露头角,这也彰示了湖人的野心绝非做支中游球队那么简单。
1979年,湖人利用从爵士手里得到的首轮选秀权,挑中了密歇根州立大学身高6尺9寸的控卫——“魔术师”Earvin Johnson。他的到来意味着整整称霸联盟十年的湖人盛世正式掀开帷幕,也为Jabbar带来了职业生涯的另外5座总冠军奖杯。利用被广泛称为“Showtime”的闪电快攻战术,湖人在Jabbar职业生涯的最后10年里赢走了9个分区冠军。
“魔术师”元年,湖人即获60胜,并在16场季后赛中气势如虹地赢下12场,顺利挺进1980年总决赛。其中第6场,出现了着名的菜鸟“魔术师”代替受伤的Jabbar出任中锋的故事。起因是Jabbar在第5场脚踝严重扭伤,此前他刚刚杀下40分,帮助湖人赢得了至关重要的“天王山”。33岁的“天勾”无法出战第6场,这时20岁的新秀Magic挺身而出,以42分,15篮板,7助攻的超完美表现,帮助湖人123:107气走费城76人,从而问鼎总冠军。这个赛季的伟大意义还在于,场均贡献24.8分和10.8个篮板的Jabbar,获得了自己职业生涯的第6座常规赛MVP奖杯,这一空前绝后的纪录至今悬挂在NBA的华山之颠,无人可及。
此后的6个赛季,Jabbar都保持了至少场均20分的竞技水准,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篮板球逐渐下滑到了场均6—8个。由于保养和训练得当,Jabbar的体型始终保持完美,他的体力也保证自己在30多岁后依然可以完成32—35分钟的高强度比赛。要知道,绝大多数的NBA球员,在Jabbar那个年纪,早就已经退役回家了。
“他是体育史上最美妙的运动员”,Magic Johnson如是向记者Gary Smith颂扬自己的战友。在其职业生涯的晚期,科学合理的训练生活安排显得愈发重要。他通过练习瑜珈和武术来保持竞技状态,同时每场比赛前,Jabbar都会花上一段时间进行冥想,以此减轻比赛的压力。
1984年4月5日,在一场拉斯维加斯进行的和犹他爵士的比赛中,Jabbar亲手完成了凝固历史的时刻。一次进攻中,他接到Magic Johnson的传球,转身施展看家本领“天勾”,篮球应身入网。这一球标志着Jabbar的职业生涯总得分达到了里程碑式的31420分,超越了Chamberlain成为整个NBA的总得分王!
从1979-80,到1988-89赛季,强盛的湖人在10年间8次进入NBA总决赛,其中5次捧杯,凯尔特人和76人均两度称臣,新兴的底特律也折戟沉沙过一回。1985年的总决赛或许是暮年Jabbar最值得珍藏的回忆。当时38岁的老天勾被许多专家认为是去度假的,如果就第一场的表现看,他们无疑是正确的。Jabbar在和Robert Parish的对位中只得到12分3个篮板,凯尔特人以148:114血洗湖人,这一天后来被称作“大屠杀日”。
感到屈辱的Jabbar利用休整的两天时间,反复观摩比赛录象,并且利用残酷的马拉松和无氧练习来保持体力,以致于主教练Pat Riley不得不多次强迫Jabbar停下休息。
第2场,Jabbar睡狮猛醒,他像火山爆发一样砍下30分,17篮板,8助攻和3盖帽,湖人109:102回敬对手一局。最终湖人4:2击溃了凯尔特人。在这4场胜局中,Jabbar场均贡献30.2分,11.3篮板,6.5助攻和2记盖帽,尤其令人感动的一幕是Jabbar摘下篮板后独自跑过整个球场,施展“天勾”拿到两分,甚至倒地去争抢一个出界的地板球。深受震撼的Pat Riley对《体育画报》的记者说:“看到了吗?有种东西,叫做激情。”凭借老树逢春的奇迹演出,Jabbar荣获当年的总决赛MVP。
Jabbar事后回忆说,1985年的总冠军戒指,或许是他陈列室里所摆的6枚戒指中,最甜蜜,最有纪念价值的一枚。理由是它来自于魔鬼般的波士顿花园球馆,要知道,仅仅在一年前,凯尔特人还在这里击败了他们,更别提Russell统治时期,湖人在这里所忍受的屈辱和泪水了。
1986-87赛季,湖人再度放倒凯尔特人获得总冠军。这一回“魔术师”抢走了全部光芒,Jabbar只是兢兢业业地扮演好绿叶的角色。这个赛季Jabbar的得分首次跌破20大关,只有17.5分入帐。然而湖人仍然选择和已经40岁的Jabbar续约两年。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第二年湖人经过艰苦搏杀,终于踏过活塞队的尸体问鼎总冠军,这让他们成为自1969年的波士顿以来第一支卫冕成功的王者之师。
1988-89赛季是Jabbar的告别赛季,湖人再度进入总决赛,对手是卷土重来的底特律活塞。Jabbar在第三场燃烧了最后的能量,贡献24分13篮板,但是由于“魔术师”和Byron Scott的受伤,湖人悲惨地吃到了横扫。职业生涯的最后一场比赛,Jabbar得到7分3篮板。该季Jabbar的命中率只有47.5%,职业生涯首次低于半数,得分也降到了最低的10.1分。
Jabbar的退役标志着NBA整整一个时代的终结。他带着史上总得分王的头衔飘然离去——这个荣誉或许永远不会被打破,他的人物表里填写着38387分(场均24.6分),17440个篮板(场均11.2个),3189个盖帽,55.9%命中率这样匪夷所思的数据,以及令人肃然起敬的20个职业春秋,1560场职业比赛。他还创造过连续787场得分达到两位数的惊人纪录。
退役多年后,Jabbar曾对《Orange County Register》的记者说:“我在80年代所做的一切,足够抵消70年代人们对我全部的漫骂和指责。我比所有的批评家都有耐心。到我退役的时候,人们给予了我足够的尊敬。很多事情,真的都会慢慢改变。”
脱下戎装后,Jabbar一度投身娱乐业,并且多次扮演“篮球推广大使”的角色。他做过教练,做过播音员,也曾为对抗饥饿和扫除文盲大声呐喊。1995年,伟大的Kareem Abul-Jabbar顺利进入Naismith篮球名人堂。
③ 我认识了一个沙特的人 想知道 他在他们国家处什么地位 他在他那里的装束是白马褂 头襟是分红格子的 看了
白马褂,红格头巾是大部分阿拉伯男人的装饰,他爸爸穿的黑色衣服中间金色边的一般就是浓重点的场合穿的, 至于姓你也说得很模糊,所以根本不知道他是处于什么地位的。看他住的是什么房子了,如果是大城市市区的一般别墅,五六百平方左右的,那一般是中等家庭了,如果是大庭院的就是比较有钱的,那种上千平方几千平方甚至更大的。但是如果人家有意隐瞒身份,你又怎么知道呢?
④ 《群山回唱》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着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群山回唱》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群山回唱》读后感1
这本书没有能够让我一气呵成的读完,整个阅读的过程很缓慢,人物错综复杂,让人总是摸不准作者下一步想要说什么,读的不那么顺畅,所以才有了间歇式的阅读,读一段历史,读一段人生的悲喜交集,每个人行走在这世上,无法割舍的还是深藏在内心的感情,挚爱亲情。
《群山回唱》这本小说描述的是一对兄妹因为战争时事,阴差阳错五十多年的悲伤离别,从小分别,时至哥哥记忆丧失后妹妹才几经辗转找到了哥哥,可是哥哥却在寻找妹妹的半个多世纪中尝尽了想念之苦,战争之难,也是因为这段离合故事,进一步向我们展现出了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普通家庭的跨时间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有复杂的政治时局在里面贯穿,同时又兼具了小家庭小人物的心酸辗转,他书写的范围较之前的《追风筝的人》更加宽阔,跨越了三代人,通过时间和空间转换,让我们更深刻的体会到了家庭和亲情的持久永恒。人生在经历创痛后,脆弱澶变后更加让人珍视生命的可贵,人生也在这种分分合合中越发的彰显出幸福的珍贵。
《群山回唱》在几个故事的穿插叙述中,特别感动其中一个小女孩罗诗的经历,一场意外在头上长出开放性伤口后,在对一个表面善良的伊德里斯卡卡的承诺失信后,凭着卡卡根本都看不上的亲戚铁木儿的执着帮助下,治愈了伤病,重新站立了起来,而最为重要的是这段人生经历也成就了罗诗,让她更清楚的看清楚了人性,在那次她的签名售书活动中,意外的再次见到了卡卡,书的留言里就一句话:放心,别担心,里面没你。是的,她的生活里已然因为卡卡的失信让她划掉了曾经对他的种种期望和思念,而卡卡也因为这次见面,深深的重创了他的内心。生活不能失去对一个人的诺言,诺言无声,其实就是在考验一个人的善良和勇敢。
喜欢这本书里的这句重复的话:每平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伙计。是的,在那样的大时代下,在生命都无处存放的世界上,活着就是一个美好,相比于现在的我们,幸福的已经一塌糊涂。这本书让人读的沉重,他更多带给人关于手足情深、关于家庭和亲情的思考,人生总是有很多缺憾,对于每个人,也终要面对世事无常,亲人的离去,人性的最本质面,亲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有那种感觉,生活平淡无奇,甚至于有时还会争执,埋怨,互相不满,而真正读了这本书,会对爱,对家庭,父母兄弟有了重新的燃点,这世上的风景无数,你翻山越岭遍寻风景,想要逃离家庭的束缚,可是走遍万水千山,人最终还是要走回家的怀抱,父母的一世牵挂,血浓于水的无尽牵绊。
这本书是写人的,更是写历史的,多灾多难的国家,每个人就像一枚羽毛,被时代的气流夹裹,唯有此生此世的亲情维系生活。打开这本书,每一个章节小段中,都绘制了一个羽毛的图案,作为每小节的间隔,和封面的黄色羽毛遥相呼应,我想这片羽毛除了是文中阿卜杜拉哥哥对差他七岁的妹妹帕丽的一种思念信物外,还有一种暗喻,羽毛轻之又轻,人生的路途也要承受不能承受之重,而一切都会如羽毛一样翩然离去,唯一可以寄托的就是对亲情的一份思念!
胡塞尼完美地铺述这个巴黎为背景的故事,关于阿卜杜拉,直到故事的最后,胡塞尼才交代了隐情:他一直牵挂着失散多年的妹妹,并希望重逢,阿卜杜拉说:“她是那么完美。”这句话也能用来评价此书。
合上这本书,我更加深切的感受到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主旋律,生活的每一天都是幸福和美好的,亲情的可贵,感情的浓郁,群山回唱,人生的大美也在山间久久不肯散去。
《群山回唱》读后感2
胡塞尼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唱》依旧是那么温情、动人,沉淀着岁月蹉跎后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是一直最迷醉我的地方。
小说的开头以魔王进村收孩子的童话作为引子,魔王一进村,所有的村民都躲了起来,只要谁一被他看见就会被吃掉。魔王一叩房屋,该家就必须交出一个孩子供魔王收进他在山间的城堡,如果不交,魔王将灭其全家。故事里的父亲纠结了很久,最后交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小儿子。暴风雨中,儿子无助地在门外哭喊着父亲的名字,父亲在门里心如刀割般地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有一天傍晚,父亲彻夜失眠,他起身来到了魔王的城堡,准备与他一决高下。魔王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了儿子正和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过着富足安康幸福的生活。魔王说,你可以把他带走,但他将永远不能回来,只能继续做农民的的孩子,过着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父亲没有把他带走,他不相信自己能颠覆命运,给予孩子幸福的未来。
这个魔王童话是父亲萨布尔在将女儿帕丽送往喀布尔(送给舅舅的主人家作女儿)的路上讲述给孩子们(帕丽和阿卜杜拉)的故事,它就像是小说的一根针线,引向现实的那颗珠。现实中,萨布尔也因贫穷养不起孩子,无奈地将女儿送给别人抚养。而帕丽和亲哥阿卜杜拉却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部小说是由多条人物线索组成,小说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录下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故事。有以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也有以书信体的形式来诉说,这是小说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多种叙事手段将读者引入不同角色的人生境遇和内心世界,虽然一开始读起来有些不知所以然,但通过故事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人物一点点地串联起来。小说的时空跨度也非常大,因为贫困和战争铸成六十年的悲欢离合,以阿富汗为中心,跨越了巴基斯坦、美国、希腊、巴黎等地,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每一个人在生命的长河里,学会去爱、牺牲和理解。即使是背叛,我们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命运的捉弄,生活的不易,顿悟他们的无奈之选。
小说承载着丰富的母体,有姐妹之爱,主仆之爱,也有父爱。魔王的故事就是一个考验父亲的故事,我想到了另一部互动电影《暴雨:折纸杀手》,讲述多名孩子被绑架,父亲为了赎回孩子必须通过折纸杀手设计的重重考验,杀手为什么要拿孩子开刀,为什么要策划让父亲们通过考验?原来折纸杀手小时候缺少父爱,父亲的冷漠致使他的弟弟死于意外,内心积压的愤怒与不平迫使他拿其他孩子的父亲开刀,测试父亲能为孩子牺牲多少。最终我们发现,父母所有的牺牲都出于让孩子快乐地活着。
除了亲情外,也有以孩童视角为笔调,探讨成人世界的虚伪,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生而不等的主题,贫民窟,富人区,就连天真的孩子也能感觉到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却与自己的小伙伴生活在远远相隔的两种人生里,实际上,它展现出来的只有一口痰的距离。胡塞尔对中东风情的描述让我回想到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两个月,大城市里随处可见用不堪一击的塑料纸搭起来的帐篷,几口之家在肮脏破败的空间里生活,他们在路边用手抓着被苍蝇叮咬过的食物。
《群山回唱》读后感3
不想改论文,见书桌上一直摆着的卡勒德·胡塞尼的三本小说,遂用了一下午时间重读其中一本——《群山回唱》。
《群山回唱》故事的主线讲到一对兄妹因为贫穷和战争,铸成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围绕着他们的父母、兄妹,甚至表亲和继母,如何去爱,又被伤害,又相互伤害,又彼此牺牲。小说的官方页面上介绍说:它探索了流亡,自我的牺牲,以及复杂的家族关系。但实际上,胡塞尼自己说:《群山回唱》始于家庭这个概念。据说这也是他迄今为止,最扣人心弦的小说之一。
胡塞尼以帕丽一家三代人的悲欢离合为线索,展开了跨越时空的巨幅的拼图,每一个人物都是一片碎片,要亲自填补到属于自己的空缺里,才会成为生命的完整。那些迷离在记忆里的情节,从别人的嘴里还原你看不清的另一面。小说中的那些人,在地域、战争、生死、别离、承诺和谎言里穿行,最终盘扣在一起。生活就是一个闭合的环圈,人生在世又便是相逢。
胡塞尼在书里引用了十三世纪诗人的诗:走出对与错的观念,在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相会,生活没有对错,你无法将它红牌拿下。和解,是在心里留一个位置,你容得下生活,生活就容得下你。
无论我们身处何地,遭遇有何种境遇,想想故乡的风筝、山羊还有群山,他们都在为你歌唱。不管你过得美不美,生活是不是圆满,生活都有它本来的样子。“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也就像那些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会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吧!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在小说当中被分开了,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之后,命运让他们重逢。
卡勒德·胡赛尼将和兄妹俩有关的几个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了一起,散发出的是像珍珠一样并不圆满却很饱满润泽的光彩。
我们也许都曾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当中,但只要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会填平我们的不安和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所以应该不会孤单,不再孤单。
当阿卜杜拉和帕丽时隔五十八年后的重逢,一个记忆逐渐流失,一个记忆早被剥夺,那么重逢对于他们来说到底是什么呢?是有一种让人破涕为笑的冲动?还是有一种让人心儿倍感凄凉的落寞?有的时候,总觉得这样哭着又笑起来的力量,便是那些人生不圆满的故事之间彼此相照的共鸣吧!
还记得同样是这位作者,在《追风筝的人》当中写到:“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是对自身命运的救赎,那同样是不圆满的人生,不圆满的际遇,没有妥协更没有放弃。还记得在《灿烂千阳》中主人公说:“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那是对自己命运的抗争,没有妥协也没有放弃,但这一次,在《群山回唱》中作者却写到了对命运的妥协,这种妥协是基于一种太过不圆满的人生境遇,但这种妥协似乎又合情合理。因此妥协之后,展现出来的才是生活的本来面貌,一种让人不会时常带来怨言的生活状态。对于普通人,尤其是像兄妹俩这样的经历过命运无情捉弄的人,一切都显得来之不易。所以这种妥协,基于生活的不圆满,又往往会让人觉得其实不也是一种无声的抗争吗?
所以,在小说的结尾再次的唱起那样的歌谣,一切都同时来到了,群山依旧回唱,唱到该归的人终于归来。童谣还是那样的唱法: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待在纸树影子下,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晚风把她吹走了······
《群山回唱》读后感4
胡赛尼的"三部曲",最早看的《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前不久看的《灿烂千阳》,道出了两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星期看的《群山回唱》,塑造了多个形象鲜明的人物,主题也变得更为宏大开阔。全书共九章,分别由九个不同的人物作为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每平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
人性既然复杂,那就意味着它很难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形容。这本以童话开篇的小说,在作者不断转换视角的叙述下,一步步揭露了现实的残酷。成长、失去、无奈、背叛、冷漠、救赎,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个主题词。"群山无言,却有回响。"每个人都像一座山,有着自己的爱与善良,恨与悲伤,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同情,这些情愫在山谷形成回响,吟唱成歌。全书的主线是阿卜杜拉与帕丽兄妹离别后又重聚,在其间穿插了其他相关联人物的故事,每一章独立成篇,最令我感慨的情节有三:
一是我在第一段提到的纳比与他主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的同性之恋。最初,纳比热忱地单恋着苏莱曼的妻子妮拉,甚至可以为了完成妮拉的心愿将自己妹妹的继女帕丽卖给这对夫妻做女儿。当妮拉和纳比说:"纳比,一直都是你,是你啊,你不知道吗?";当纳比在衣柜发现苏莱曼的画册时,我被感动了。苏莱曼严肃古板,不苟言笑,对纳比也无非礼举动。他对纳比的爱,无言、无私,他没要求过回报,平时纳比能陪伴一起散步就很满足了。纳比知道后本来也可以逃离,但他并没有离开。在苏莱曼病倒后他俩相依为命的平淡日子里,互相陪伴成了日常生活中最温情的部分。
二是伊德里斯的故事。伊德里斯一直以来并不喜欢弟弟铁尔木的浮夸,他觉得好人好事就该默默去做,而不是张扬炫耀。小女孩罗诗被父亲砍伤,伊德里斯看望她,陪伴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她。回到美国之后,面对各种困难和琐事,他退缩了,他未能兑现自己向罗诗做出的承诺,最终救助了罗诗的是那个同他行事风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浮夸的弟弟铁尔木。罗诗写书,伊德里斯怀着内疚去排队,罗诗题道:"放心,书里没有你。"其实,伊德里斯的故事最接近我们普通人在做选择时可能遇到的心理状况,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个伊德里斯,给别人希望却又由于自己的懦弱和妥协令对方失望。
三是兄妹俩重聚,得了阿兹海默症的.阿卜杜拉忘记了妹妹帕丽,妹妹帕丽忘记了小时候那个装满羽毛的礼物盒。分别时,帕丽年纪尚小,遭遇了遗忘;经历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重逢时,生病的阿卜杜拉遭遇了遗忘。在刚确珍时,阿卜杜拉给帕丽写了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他等到了他等待一生的人,却不记得她了。文章开篇的童话里,魔王要父亲交出一个自己的孩子,最终喝下魔王药水的父亲也失忆了。遗忘真的比记得幸福吗?那个心里永远空空的洞,如何才能填补?"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这篇读后感,不谈文笔不谈小说结构只谈故事,因为有几章我觉得是在凑字数。其实,第八章马科斯和萨丽娅的故事也很令人震撼,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看。
《群山回唱》读后感5
暑假是个漫长而无聊的假期,除了我最爱的篮球课,剩下的就是各种补习班。还好有心爱的书能伴随我。偶尔在妈妈的床边发现了一本书《群山回唱》,作者:胡塞尼。看着封面真心没啥特别的,随手拿起来翻翻,就再也不忍心丢下,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后来又慢慢读了好多遍,再结合妈妈和我讲的国家近几十年的历史,我慢慢体会到了很多我以前都没能接触到的生活。
《群山回唱》开篇引用了寓言故事,讲到了一个父亲阿布龙,为了保全其他的孩子和全村的人,他把最心爱的小儿子交给了魔王。从此之后他就浑浑噩噩,像丢失了什么东西一样。最后他决定去找到魔王,找回自己的孩子。当他历尽千辛万苦找到魔王的时候,却发现孩子在魔王的花园里过着天堂般的生活,充满了鲜花和笑语。虽然他好想将自己日思夜想的孩子搂在怀里带他回家,可是贫困至极的生活让他理智的选择了转身离去。阿布龙活到很老很老的时候,在睡不着的夜间,他回想自己漫长的一生,感谢所受的恩惠和喜乐。他懂得,再有更多的欲求,便未免太贪婪。一枚熟透的果子,一块光洁的老岩石。万籁之中,别有异声,丁丁当当,那是他系在爱儿脖颈上的小铃铛在响。这就将故事引入了开端。帕丽一家及其贫困,她的妈妈早已经去世。后妈生的第一个弟弟在冬天冻死了,现在又生了第二个。爸爸每天在和干旱,贫瘠做斗争。家里最爱她的人是她同父同母的哥哥阿卜杜拉,哥哥非常爱她,为了送给她一根漂亮的孔雀羽毛,把自己最心爱的新鞋子都卖了。生活异常的困苦,后来一家人为了活命,父亲不得不将帕丽卖给了大城市的富人。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了天涯海角。五十多年之后,他们再次相遇。但是哥哥已经记忆逐渐流失,而妹妹早已经不记得儿时。这次重逢对他们来说到底是什么呢?小说的结尾再次唱起那样的歌谣,一切都同时来到了,群山依旧回唱: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待在纸树影子下,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晚风把她吹走了。
虽然我的生活经历还无法让我想象,生死离别这是一种什么的感觉。但是我每次看完都是心堵堵的,眼睛涩涩的。由于国家的战乱,世界上多少国家的人民经历了这样的生死离别,家破人亡。就像我们的祖国六十多年前也是战争纷乱,多少人妻离子散,到处是一片废墟,满目残垣。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强大的新中国,祖国强大而富强。生活简单而快乐,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我们可以参加自己喜欢的兴趣班,可以暑假到处去旅游。偶尔妈妈也会带我们去吃好吃的。比起帕丽兄妹,我们真的生活在天堂里,可是我还常常抱怨,常常不想写作业,常常因为妈妈决绝我买玩具的要求而伤心失望,现在想想好幼稚啊!
对于一个即将跨入六年级的男孩子来说,我也知道我们的祖国由于崛起强大,而遭到周边以及美国的不停挑衅和打压。一方面我希望我们中国人,特别是年轻的我们要有骨气,要团结,要真正的热爱自己的祖国。国之不存,家何在?同时我们也要学习日本的孩子,从小学会吃苦和拼搏,不要做娇生惯养的小花朵。努力学习,让祖国变得更加强大,让战争远离所有的平民百姓,为世界和平尽一份力!
《群山回唱》读后感6
这本书没有能够让我一气呵成的读完,整个阅读的过程很缓慢,人物错综复杂,让人总是摸不准作者下一步想要说什么,读的不那么顺畅,所以才有了间歇式的阅读,读一段历史,读一段人生的悲喜交集,每个人行走在这世上,无法割舍的还是深藏在内心的感情,挚爱亲情。
《群山回唱》这本小说描述的是阿富汗的一对兄妹因为战争时事,阴差阳错五十多年的悲伤离别,从小分别,时至哥哥记忆丧失后妹妹才几经辗转找到了哥哥,可是哥哥却在寻找妹妹的半个多世纪中尝尽了想念之苦,战争之难,也是因为这段离合故事,进一步向我们展现出了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普通家庭的跨时间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有复杂的政治时局在里面贯穿,同时又兼具了小家庭小人物的心酸辗转,他书写的范围较之前的《追风筝的人》更加宽阔,跨越了三代人,通过时间和空间转换,让我们更深刻的体会到了家庭和亲情的持久永恒。人生在经历创痛后,脆弱澶变后更加让人珍视生命的可贵,人生也在这种分分合合中越发的彰显出幸福的珍贵。
《群山回唱》在几个故事的穿插叙述中,特别感动其中一个小女孩罗诗的经历,一场意外在头上长出开放性伤口后,在对一个表面善良的伊德里斯卡卡的承诺失信后,凭着卡卡根本都看不上的亲戚铁木儿的执着帮助下,治愈了伤病,重新站立了起来,而最为重要的是这段人生经历也成就了罗诗,让她更清楚的看清楚了人性,在那次她的签名售书活动中,意外的再次见到了卡卡,书的留言里就一句话:放心,别担心,里面没你。是的,她的生活里已然因为卡卡的失信让她划掉了曾经对他的种种期望和思念,而卡卡也因为这次见面,深深的重创了他的内心。生活不能失去对一个人的诺言,诺言无声,其实就是在考验一个人的善良和勇敢。
喜欢这本书里的这句重复的话:每平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伙计。是的,在那样的大时代下,在生命都无处存放的世界上,活着就是一个美好,相比于现在的我们,幸福的已经一塌糊涂。这本书让人读的沉重,他更多带给人关于手足情深、关于家庭和亲情的思考,人生总是有很多缺憾,对于每个人,也终要面对世事无常,亲人的离去,人性的最本质面,亲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有那种感觉,生活平淡无奇,甚至于有时还会争执,埋怨,互相不满,而真正读了这本书,会对爱,对家庭,父母兄弟有了重新的燃点,这世上的风景无数,你翻山越岭遍寻风景,想要逃离家庭的束缚,可是走遍万水千山,人最终还是要走回家的怀抱,父母的一世牵挂,血浓于水的无尽牵绊……
这本书是写人的,更是写历史的,多灾多难的阿富汗,每个人就像一枚羽毛,被时代的气流夹裹,唯有此生此世的亲情维系生活。打开这本书,每一个章节小段中,都绘制了一个羽毛的图案,作为每小节的间隔,和封面的黄色羽毛遥相呼应,我想这片羽毛除了是文中阿卜杜拉哥哥对差他七岁的妹妹帕丽的一种思念信物外,还有一种暗喻,羽毛轻之又轻,人生的路途也要承受不能承受之重,而一切都会如羽毛一样翩然离去,唯一可以寄托的就是对亲情的一份思念!
胡塞尼完美地铺述这个以阿富汗和巴黎为背景的故事,关于阿卜杜拉,直到故事的最后,胡塞尼才交代了隐情:他一直牵挂着失散多年的妹妹,并希望重逢,阿卜杜拉说:“她是那么完美。”这句话也能用来评价此书。
合上这本书,我更加深切的感受到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主旋律,生活的每一天都是幸福和美好的,亲情的可贵,感情的浓郁,群山回唱,人生的大美也在山间久久不肯散去……
《群山回唱》读后感7
这篇读书笔记反反复复停了多次,眼看过了交稿的期限,心里干着急,想匆匆应付了事却又不忍心对待这许多年来令自己如此喜爱的一本书(这源于一个约定)。
卡勒德·胡赛尼的三部作品我都读过,《追风筝的人》是一个关于成长、背叛和自我救赎的故事。它冲击我的是一种自省,坚守,责任和勇气。《灿烂千阳》是两个阿富汗妇女的故事,整个小说基调让人压抑的喘不过气,让人心脏刺痛,让人胃部紧缩。看完后,我是再也无力去看第二遍,如同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勇气去看《唐山大地震》一样,我的小心脏无法承担那巨大的悲惨。而这本《群山回唱》让我读了三遍,因为它真的让我的心百转千回,心潮澎湃,在每一个人物中,似乎都找得到自己,这是这本书带给我的魔力。小说的每一章都是一个人物,一个故事,看似散乱,却又蜘蛛网般交织在一起,一点微妙的联系便将每个人拉到同一个世界中。
小说以睡前一位父亲为儿女讲述的魔王童话开始。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却不知故事背后父亲内心的无奈、挣扎与痛苦。他就是现实中的阿尤布,明天他也将失去他的心头肉,将亲手送走他的女儿帕丽。从此,帕丽开始了另一种人生,哥哥阿卜杜拉却怀着对妹妹一生不变的想念远走他乡。五十八年岁月,年幼的帕丽早已模糊了与哥哥在沙德巴格相守的时光,而哥哥阿卜杜拉因患病也早已分不清过去和现在。可是,那首阿卜杜拉唱给帕丽的摇篮曲却始终带着一种神奇的力量将两兄妹紧紧连在一起。
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
待在纸树影子下。
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
晚风把她吹走了。
胡赛尼真是写故事的高手,叙事能力超强,帕丽和阿卜杜拉是蛛网的中心,却并不是主角。这本书里,每一章都有一个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角,所以小说中有很多人物,仿佛没有一个主角,却仿佛都是主角。
收养帕丽的瓦赫达提夫妇,各自都有难以启齿的痛苦。瓦赫达提先生深爱他的司机纳比(帕丽继母的哥哥),沉默的背后是生命压抑的痛苦,永远无法得到的幸福。瓦赫达提夫人不顾一切地冲向幸福,勉力追求,却两手空空,幸福在酗酒和放纵中更加遥不可及。
暗恋女主人的司机纳比因为责任和良心用一生守护了中风的瓦赫达提。
瓦赫达提的邻居伊德里斯和表兄铁木尔,一个轻易的许下承诺,却在现实中逃避了。而另一个,以玩世不恭的态度挑战人性中的软弱和虚伪,以实际的爱心帮助了可怜的阿富汗女孩罗诗。六年后,痊愈的罗诗在美国出版了一本自己的传记并在题记上感谢帮助她重生的铁木尔。在签售书时,罗诗认出了伊德里斯,报以的却是陌生人之间的礼貌微笑,“别担心,里面没有你!”。
帮助帕丽找到亲人的希腊整型医生马科斯,演绎出另外一段爱的故事。幼时被狗咬去半张脸的萨丽娅,寡居的母亲,逃离与回归,就如马科斯的荒唐,他如何疯狂的想逃离母亲和萨丽娅,却最终发现,爱是一张网,无论走多远,都有条线牵引着他回家。
群山回响,隐藏着延绵生命之旅的比喻,就象人生蜿蜒的小路,固然艰辛,却饱含希望。
在无尽的旷野,红色的勒勒车,背着一座山,佝偻着拉车的父亲,穿着拖鞋跟在车后,固执地守护着妹妹的阿卜杜拉。在山与山之间、在沙漠和荒原之上,人生的得而复失,失而复得,各种牵绊,纠缠,各样的爱恨情仇都在风沙的轻轻呢喃被带走。夕阳在泛着橘色的光辉中隐退,直到那广袤的黑色夜空中渐渐消失,再也不见。
⑤ 阿卜杜拉是谁
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齐兹,生于1924年。 沙特阿拉伯国王法赫德·本·阿卜杜勒·阿齐兹病逝后,沙特阿拉伯王国新国王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齐兹于3日下午在首都利雅得哈卡姆宫殿举行登基加冕仪式,成为这个石油王国的新任统治者。 现年81岁的沙特新国王阿卜杜拉,是前国王阿卜杜勒·阿齐兹之子、已故国王法赫德的同父异母兄弟。年轻时接受了正统的伊斯兰宗教教育。1964年,担任沙特国民卫队司令。1975年费萨尔国王遇刺身亡后,担任第二副首相。1982年6月哈立德国王病逝后,阿卜杜拉被确立为王储,同时兼第一副首相和国民卫队司令。
⑥ 拉尼娅王后生了4个孩子依然貌美,她用了什么方法显年轻
随着年龄的增长,衰老,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如何永葆青春、不让岁月在肉体上留下痕迹,成为了多数女性关注的问题。比如挪威王后梅特,年轻时堪称国色天香、倾国倾城,可是在接连生育和烟酒的影响下,不到四十岁便有年老色衰之势,皮肤暗黄无光泽,身材也严重走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水桶。
完美的外形来源于严格自律,卓越的政治贡献来源于果断决绝。谁能相信,在妇女们都裹着头巾和面纱的中东地区出现了这样一位传奇女性,以自己的智慧闪耀着这块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