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的優先股為什麼轉為普通股
Ⅰ 2017年,小米營收1146.25億元,經營利潤122.15億元,凈利潤為虧損438.89億元。
......凈利潤-438.89億元,經營利潤122.15億元,似乎相反的兩種表述,沒有金融專業背景知識,是不是已經蒙圈了?
......凈利潤和經營利潤,在很多人看來是一回事兒啊!不是嗎?其中的奧妙在於過往融資發給股東的「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被計入金融負債核算,優先股在公司上市後,一般會自動被轉換成普通股,在上市後的下一個財年會自動消失,所謂「非經營性虧損」。
......換句話說,在國際會計准則下,這種優先股會體現為「對股東的負債」,其公允價值的上升會記錄於公司賬面的虧損。但實際上公司並未沒有這樣的虧損發生,「負債」數字在上市那一刻就會消失。
簡單說,經營利潤122.15億元減去「對股東的負債」就會出現虧損。實際上,公司上市融資之後,所謂「對股東的負債」並不需要由公司的經營利潤來承擔。因此,所謂虧損僅僅是會計准則中針對性的一種表述方法。
......業內有一種說法:這種虧損的數字越大,越說明這家公司的被大家認可的價值高。
Ⅱ 小米為什麼虧損那麼大
5月2日,小米提交招股書,正式申請在香港上市,中信里昂證券、高盛、摩根士丹利擔任聯席保薦人。
根據招股書草擬本數據,小米2017年收入1146億元,經營利潤122.16億元;2016年收入684億元,經營利潤為37.85億元;2015年收入668億元,經營利潤為13.73億元。
但有一項數據值得注意,招股書顯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由於就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產生大額公允價值虧損,小米集團有凈負債人民幣1272億元及累積虧損人民幣1290億元,對此我們該如何理解呢?
原來,這其中牽涉到優先股公允減值變虧損的概念,也就是說小米招股書中的累計虧損,包括了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的公允價值,而優先股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據了解,優先股對應的公允價值在公司的高速發展過程中,會產生了大量價值的增值,因為股東沒有退出,這部分對股東而言是賬面「浮盈」的價值增長部分,在IPO之前就被計為公司對股東的負債,IPO之後優先股轉為普通股,這部分虧損就消失不再計入報表。
對此,見智研究所的數據分析師就對全天候科技解釋稱,「很多公司在上市前都會發行可轉化優先股進行境外融資。這些可轉換優先股可以在公司上市完成後按照約定的比例轉換為普通股,其約定價格往往大幅低於上市後的每股發行價。」
值得注意的是,在會計計量上,國際財務報告准則要求將普通股價值與轉換價之間的差額計為虧損,這也是很多公司賬面出現由可轉換優先股造成巨額虧損的原因。
如果對此你還不理解,我們可以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假如一開始公司制定的上市轉股價是10港元,後來因為公司股價漲到了20港元,報表上就會計提每股10港元的虧損,不過實際這一部分虧損對於公司經營是沒有影響的。
而實際上,這種虧損一般只會出現在以國際會計准則(IFRS)匯報的公司, 美國會計准則(US GAAP)對可轉換優先股處理跟IFRS不同,小米的招股書中的財務報表,採用的恰恰就是國際財務報告准則(IFRS)。
總而言之,小米上市後可轉換優先股將全部轉換為普通股,這一「虧損」不會再出現在當期的利潤表上,不過資產負債表上權益部分的累計虧損將會保留,影響後續分紅的能力。
再回到小米的招股書上,我們可以看到,截止到2017年12月份期間,小米的累計累計虧損約為1290億,但如果扣除優先股公允價值和股權激勵,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投資公允價值的增益,及收購導致的無形資產攤銷,小米於2016年及2017年經調整非國際財務報告准則利潤分別為人民幣18.969億人民幣及人民幣53.6億元人民幣。
實際上,小米這種可轉換優先股的設置,被很多的上市公司所採用,也被業內人士解讀是一種股權保護方法,即先是以公允價值當作負債的形式,一旦遇到有人惡意收購,馬上可以轉化為股權。
在此之前美圖赴港交所上市的時候也曾遭遇類似的質疑,當時美圖招股書上顯示其截止2016年6月30日累計虧損為63.6億元,但是這其中同樣牽涉到了優先股公允減值變虧損的概念。
此前根據媒體的報道,保薦機構給小米IPO定價基本確定在1000億美元以上,爭1200億美元,基石投資者定價在800億美元以上。
而據專業人士表示,通常公司上市之前估值漲的越多,公允價值帶來的虧損就會越大,根據保薦而優先股公允價值虧損並非真的虧損,是把投資人的增值算進去了。所以,和通常意義實際的虧損不同,這類 「虧損」越大,說明公司的發展越好,價值提升越大。全天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