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警察局帶走手機為什麼關機
⑴ 我朋友被警察抓了,40個小時沒接到通知,手機關機,40個小時才開機,又關機怎麼回事
如果你說的是那個被警察抓走的朋友的手機40小時沒有開機的話,應該是已經被批准羈押在看守所接受審查。因為24小時內不能被放回來的嫌疑人警方必須依法申請刑事拘留,否則屬於違法辦案。為了避免嫌疑人在羈押期間與外界聯系,其私人手機肯定被關機,至於40小時後開機又關機恐怕沒有什麼特別需要解釋的,或許審查期間需要向其關系人問訊點兒什麼問題才開機的可能性都有。總之,嫌疑人在羈押審查期間是絕對不可以跟外界任何人接觸和聯系的。祝你朋友好運吧!
⑵ 如果被警察抓了手機會關機嗎
人民警察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逮捕強制措施,從拘留、逮捕之時起,嫌疑人人身自由即受到限制,通訊自然也收到限制,人民警察可以扣押其手機並關機。一般傳喚時,不會關機如果將人羈押,手機暫由公安局保管,一般是關機關機,派出所先給他做筆錄詢問,走完程序就給他送看守所里被抓後是不會讓隨便打電話的,手機一般是關機狀態。犯罪人被抓到公安局後,你隨身攜帶的物品就都要交出,由公安人員妥善保管,像手機之類就都要交出,並關機的,不會讓犯罪人還保存手機的。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二十二條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但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絕交出應當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的,公安機關可以強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二十三條在偵查過程中需要扣押財物、文件的,應當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製作扣押決定書;在現場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財物、文件的,由現場指揮人員決定;但扣押財物、文件價值較高或者可能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扣押決定書。
在偵查過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動的大型機器、設備等特定動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並製作查封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