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小區竣工時間不一樣
① 為什麼房產證上的使用期限開始時間比竣工日期要早
房產證上的時間屬於拿地時間,所以早一些。
拿地時間就是征地時間,指的是開發商購買土地回來的那個時間,例如住宅是70年使用期限,那就是從開發商購買土地的時間開始來計算,而不是房子建好的時間開始計算。
(1)為什麼小區竣工時間不一樣擴展閱讀:
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
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為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為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佔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
② 完工時間和竣工時間有什麼區別
竣工和完工的區別:
1、竣工是工程完工且通過國家有關單位根據國家驗收標准對施工結束的建築進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驗收,並且出具有關法律文書。
2、完工是指工程已經施工完畢。
詳細解釋:
竣工:[ jùn gōng ]
1、完工;工程告成。
2、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一·葛端肅公家訓》:「於是年期起室一進,約數年竣工。」
完工:[ wán gōng ]
1、完成工程、工作。
2、《兒女英雄傳》第二回:「他仗著夫齊、料足,果然在一月限內便修築得完工。」
相關內容解釋
(1) 新校舍竣工的期限快到了,工人們正抓緊施工。
(2) 資金已經按時到位,橋梁竣工指日可待了。
(3)竣工的日期快要到了,建築工人正加班加點工作著。
(4)舉世聞名的三峽工程二期按期完工。
(5)工人師傅們日夜辛勤工作,終於按期完工了。
(6)這幢建築物的主體已經完工了。
③ 竣工驗收時間有沒有規定需要關注哪些點
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是指建設工程已按照設計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任務,准備交付給發包人投入使用時,由發包人或者有關主管部門依照國家關於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制度的規定,對該項工程是否合乎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標准所進行的檢查、考核工作。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是工程建設全過程的最後一道程序,是對工程質量實行控制的最後一個重要環節。實踐中,建設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當按照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發包人提交竣工圖。竣工日期為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要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承包人修理、改建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發包人接到竣工驗收報告後,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准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是:第一,工程是否符合規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標准。建設工程的質量標准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的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強制性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以及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建設工程合同中約定的對該項建設工程特殊的質量要求,以及為體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質量標准和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而在工程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和說明書中提出的有關工程質量的具體指標和技術要求。第二,承包人是否提供了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這里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一般應包括建設工程合同、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工程的設計圖紙及其他有關設計文件、工程所用主要建設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和進場檢驗報告;申請竣工驗收的報告書及有關工程建設的技術檔案等。第三,承包人是否有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書。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承包人應當對其施工的建設工程質量在一定期限內承擔保修責任,以維護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為此承包人應當按規定提供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證書,作為其向用戶承諾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書面憑證。第四,工程是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例如,按照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城市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還應做到住宅及公共配套設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等單項工程全部驗收合格,驗收資料齊全;各類建築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裝飾色調等符合批準的規劃設計要求;施工工具、暫設工程、建築殘土、剩餘構件全部拆除運走,達到場清地平;有綠化要求的是否已按綠化設計全部完成,達到樹活草青等。發包人在驗收後及時作出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照發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修理或者改建,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理、改建的費用。為了防止發包人為了拖延支付工程款而遲延進行驗收,在實踐中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者驗收後既不表示是否批准又不提出修改意見的,承包人可以要求發包人辦理結算手續、支付工程款。發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對工程進行驗收,應從合同約定的期限的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的保管費用。竣工驗收合格後,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在工程建設實踐中,竣工報告批准後,承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發包人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發包人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當及時給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款後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發包人應當接收該工程。現實中有的發包人為了拖延支付工程款,在驗收後遲遲不進行工程結算。在實踐中,發包人無正當理由在收到竣工報告後不辦理結算,應當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其他違約責任。建設工程必須經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沒有經過竣工驗收或者經過竣工驗收確定為不合格的建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如果發包人在竣工驗收前,擅自使用工程,發生質量問題的,由發包人自行負責。
④ 買的期房銷售部說2021年8月份交房可是我在網上查到那邊的竣工時間是2023年 會影響我拿房產證的時間嗎
買的期房銷售部說2021年8月份交房,可是你在網上查到那邊的竣工時間是2023年,這個可以看工地實際情況,網上的日期都是不準的,具體交房看具體施工情況。買的期房銷售部說2021年8月份交房,可是你在網上查到那邊的竣工時間是2023年,這個可以看工地實際情況,網上的日期都是不準的,具體交房看具體施工情況。不會影響你拿房產證。
⑤ 竣工驗收合格跟竣工驗收通過有什麼區別,竣工時間為什麼不一樣啊
1竣工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在驗收合格後14天內向承包人簽發工程接收證書。2.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⑥ 法律問題:同一個樓盤,簽合同會有不同的交房時間嗎
同一個樓盤的交房時間可能會不一樣。一般沒有特殊情況時,只要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交房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就可以。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法律分析
通常合同約定什麼時候交房,就可以什麼時候交房,雙方自願,但若不按時交房,沒有不可抗力等,則違約。如果是同一期的商品房,則合同上交房時間應該是一樣。 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資格,否則,可以主張雙倍返還購房款並賠償損失,前提是到現在還沒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果現在已經超過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當事人又要房屋的前提下,可以主張開放商支付遲延交房的利息,按合同價款計算。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應以房產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准。因此,如果合同中對交房的履行標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就應以房屋所有權證取得的時間為交房時間。因此雖然已經將房屋建造完畢並通過竣工驗收,但沒有在約定期限之內辦好房產權證,構成延期的,應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⑦ 商品房同一棟樓是否可以有不同的交付時間
這倒是沒有什麼問題,房地產交房時間是按施工合同工期排定的。發生這種情況的可能是開發商在以前銷售時樂觀的估計了項目竣工時間,但後期發現按原定工期很難竣工,便又更改了房屋的交付時間。最終的結果會有兩種情況,一是你同早期買方的業主一樣能夠早接房;二是早期買的業主和你一個時間交房,開發商會有部分違約!
⑧ 買房子合同上寫的竣工日期是不是交房日期
不是,竣工日期約定的交房日期之前只要在對購房者實際意義不大。竣工日期與交房日期的區別在於:竣工日期是房屋建造完成的實際時間,而交房日期是交易雙方認為約定的交付時間。交房日期必須以竣工日期為前提,房屋沒有竣工,房屋肯定交付不了。
如果房屋在約定的交房日期來到之後沒有竣工就意味著開發商無法向購房者交房,開發商肯定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如果,在約定的交房日期之前房屋已經竣工,開發商並不一定立即交房,而是應當按合同在交房日交房,只要在交房日期之前交房,開放商就不違約。
(8)為什麼小區竣工時間不一樣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住宅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約定條件:達到預售合同約定的其他交付條件。
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章火災預防規定: 建築工程竣工時,經消防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建築工程竣工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消防驗收申請,設有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程,還應當同時提交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並組織消防驗收。消防驗收不合格的,施工單位不得交工,建築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房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⑨ 房產證上竣工日期和使用日期
在《房產證》第3頁附記那裡記載有房子的建成時間的,即竣工時間。
部分城市的房產證上會出現無房產竣工時間信息的顯示,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來獲得房屋建成時間。
1、到房產管理部門查檔,《房產局檔案室》那裡存有房子的所有檔案,包括建成時間。
2、有原始購房合同的上面會有體現。
房產證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權人實際取得該物業產權的日期,如果是二手房,可能已經轉手了兩至三次,房證體現的是最後下房證的時間,最後看到的這本房產證上記載的發證日期可能遠遠超出房屋實際的建成日期。
明確交房時間與違約責任
有非常多的預售房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開發商資金不足導致延期交房,有非常多的開發商會在合同上做手腳,比如只註明竣工日期,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或者是,質檢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才交房,這些比較含糊的詞語來糊弄消費者。
所以同學們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把交房日期明確的規定在合同里,並且一定要讓開發商在合同上寫清,如果不按時交房,需要承擔的責任和違約金。
⑩ 一個小區(大概每棟樓有十幾層吧),從挖地基到完工一般需要多長時間最慢需要多長時間最快需要多長時
可以參考一下現在樓盤的進度。
以我們小區為例,2016年買房,16年開始施工,原定計劃2018年10月31日交房,各種原因,冬天不讓施工,政府管控不讓施工等等因素糾結在一起,最後於2019年9月24日交房。
正常情況下,從開槽到全部竣工移交業主,一般都在兩年的時間,這是一個正常的時間范圍,如果遇到資金、政策各種原因,延期的不在少數,還有一直沒有竣工的,成了爛尾樓。所以說最慢的時間是沒有的,只有更慢的時間。最快的一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