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為什麼延續這么長時間
① 科舉制度,一直延續至今,其誕生的背景是什麼
科舉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選拔官吏的考試制度,曾被歷朝統治者視為掄才大典而倍受重視。它的特點是:開科取士、自由報考,以成績優劣來決定取捨人才。
科舉制度是隋朝建立、唐朝完善並為後代沿用的選拔官吏的制度。魏晉實行九品中正制,高門士族擁有政治特權,世代壟斷高官顯位。南北朝時士族門閥已日趨腐朽。隋朝廢除了九品中正制,採取科舉取士的辦法,隋初規定原有的秀才、明經兩科,由州縣學送生徒到中央參加考試。煬帝時又置進士科,科舉制逐漸形成。
科舉制度最初建立時,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進步性。它順應了當時社會文人的訴求,打開了貧寒士人進入仕途的渠道,緩解了階級對立和社會矛盾,使平民百姓樹立了「讀書致仕」的願望,對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和穩定作用。
但是,科舉制度最終走向了封閉與衰敗,禁錮了思想,阻礙了中國文化教育的發展,延緩了我國近代化的發展進程。
② 科舉制能延續一千多年的原因是什麼,
科舉制能延續一千多年的首因是公平,次因是公正,第三是公開。
科舉制,初創是為了打破士族貴族的世襲現象。相對於世襲、舉薦等選才制度,科舉考試無疑是一種公平、公開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
從宋代開始,科舉便做到了不論出身、貧富皆可參加。這樣不但大為擴寬了政府選拔人才的基礎,還讓處於社會中下階層的知識份子,有機會透過科考向社會上層流動。這種政策對維持整體社會的穩定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科舉為中國歷朝發掘、培養了大量人才。一千三百年間科舉產生的進士接近十萬,舉人、秀才數以百萬。當然其中並非全是有識之士,但能過五關斬六將,通過科考成進士者,多數都非等閑之輩。宋、明兩代以及清朝漢人的名臣能相、國家棟梁之中,進士出身的佔了絕大多數。明朝英宗之後的慣例更是「非進士不進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科舉成為高級官員必經之路。
最後說明:科舉制可不僅僅是延續了一千多年了噢,十八世紀,英國人考察中國科舉制度後,回國建立了舉世文明的英國文官制度,並漸漸流行了歐美幾乎所有國家。
③ 科舉制能延續下去的原因
試論我國科舉制度延續千年的原因
摘
要:發軔於我國隋代的科舉制度,到清末廢除,前後持續了約1300年之久。究其原因,主要在於大眾參與、公平競爭、前程美好以及舉業官學化4方面,這些因素一起構築了科舉制度難以動搖的基礎。由於科舉制度的完善程度很高,以致長期沒有別的方法可以取代,說明這種較為科學合理的制度,其生命力是十分頑強的。
我國科舉制發軔於隋,到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廢除,前後持續了約1300年之久。一種制度能如此穩定,歷史上並不多見,不能不說是個奇跡。個中原因安在?頗發人深思。近20多年來,雖然學界對科舉研究的熱度不減,但探索這個問題的似乎不多。這無疑是個難題,因為原因可能太復雜,或許可以輕松地說出幾條「理由」,但要真中肯綮卻不容易。劉海峰教授在其所著《科舉學導論》第六章《科舉存廢論》第一節中概括了時下的主要觀點:「一、與賢能治國、精英統治的儒家理論相符合」;「二、標榜公平競爭,具有客觀標准」;「三、牢籠天下英才,有利於鞏固統治秩序」。浙江大學龔延明教授則提出兩點:「取士大權掌握在中央,有利於君主集權」;「以文取士」。他們說得都不錯,也有代表性。不過筆者認為,科舉千年不輟的原因,可從封建政治和科舉自身兩方面去尋求,但後者更重要,也更能說明問題。因為此前無論是「察舉」還是「九品中正制」,初衷也未必不欲舉賢能、攬英才,「中央」也並非無權。故本文側重從科舉制度自身出發,提出大眾參與、公平競爭、前程美好以及舉業官學化4點,其中與時賢論點一致的,予以補證。自知恐仍難捕捉原因之全部,特獻鄙說以就正於方家。
一、大眾參與,使科舉擁有廣泛的群眾基礎
如何選拔人才參與管理,是國家致治的基本制度之一。上古有所謂「鄉舉里選」,常被後世學者理想化,具體情況雖因文獻缺略而不得其詳,但至少有一點應該與漢代的「察舉制」、魏晉六朝的「九品中正制」相同,那就是被舉者屬「他舉」(由他人選拔),自己沒有主動權,命運掌握在他人手中。科舉最基本的原則是「投牒自舉」,徹底打破了「他舉」的傳統。何謂「投牒自舉」,此語最早蓋見於《舊唐書》卷119《楊綰傳》,楊綰在所上《條奏貢舉之弊疏》中說,「今之取人,令投牒自舉」雲雲(詳見下引)。說得明白點,即讀書人只要「投牒」(「牒」有如今天的申請書,包括遞交「家狀」等相關材料),就可參加縣州的發解試,其中的優勝者便可以一路綠燈,升到省試、殿試(宋以後)。《新唐書》卷44《選舉志》曰:「唐制:取士各科,多因隋舊,然其大要有三。由學館者曰生徒,由州縣者曰鄉貢,皆升於有司而進退之。」唐宋時代,以「懷牒自列於州縣」的私學「鄉貢」最盛,形式上相當於當今的自學考試,不同的是它是當時的主途徑。韓愈曾述逐級升貢的流程道:
始自縣考試定其可舉者,然後升於州若府,其不能中科者,不與是數焉。州若府總其屬之所升,又考試之若縣,加詳察焉,定其可舉者,然後貢於天子而升之有司,其不能中科者,不與是數焉,謂之鄉貢。(韓愈:《贈弦童子序》)
宋代雖取消了縣一級的考試,增加了殿試,但「鄉貢」的基本方法是相同的,只有到了明清時代,才以貢於學校的「生徒」為主。五代人牛希濟曾形容鄉貢的盛況道:「郡國所送,群眾千萬。孟冬之月,集於京師,麻衣如雪,滿於九衢。」(《全唐文》卷八四六)這是「投牒自舉」的結果,其熱烈火爆的場面,是暗箱操作的「他舉」時代絕對看不到的。
唐代由於錄取人數少,進士每科才一二十人,多的年份也不過30餘人,故即便是「投牒自舉」,群眾的動員面也有限,幾乎讓全體讀書人都參與其中的是宋代。宋太宗果斷地擴大錄取規模,使科舉朝大眾化方向邁出了一大步,是科舉史上的一件大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八於太宗太平興國二年春正月記曰:
上初即位,以疆宇至遠,吏員益眾,思廣振淹滯,以資其闕。顧謂侍臣曰:「朕欲博求俊乂於科場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為致治之具矣。」先是,諸道所發貢士凡五千三百餘人,……禮部上所試合格人名。戊辰,上御講武殿,內出詩賦題覆試進士,賦韻平側相間,依次用。命翰林學士李昉、扈蒙定其優劣為三等,得河南呂蒙正以下一百九人。庚午,覆試諸科,得二百七人,並賜及第。又詔禮部閱貢籍,得十五舉以上進士及諸科一百八十四人,並賜出身。九經七人不中格,上憐其老,特賜同三傳出身。凡五百人。
李若谷於仁宗天聖五年(1027)上《議貢舉》曰:「皇朝開寶以前,歲取進士不過三十人,經學不過五十人。自克復偽國,吏員益眾,始有廷試廣收人之制。」(《隆平集》卷七)又《燕翼詒謀錄》卷一:「國初,進士尚仍唐制,每歲多不過二三十人。太平興國二年(977),太宗皇帝以郡縣闕官頗多,放進士幾五百人,比舊二十倍。」這同時表明了宋代官僚隊伍的補充,幾乎完全依賴於科舉,而擴大錄取規模,也大大提升了科舉的影響力。據初步統計和估算,有宋一代共舉行過一百一十八榜科舉考試,各種科目登第人數,大致在10萬至11萬之間。省試一般10多名才有1人中選,被州郡發解過的舉子,當有百多萬之眾;而參加州郡發解試的學子,每州動輒數千人(大州甚至過萬),中選的比例更小,往往數十名取一。那麼有宋300多年間,參加過科舉考試的累計蓋以數千萬計。雖然這些數字都是估算,但說大眾參與其中,當是事實。下及明清,科舉皆為國家第一考,從通都大邑到偏遠鄉村,無不有年輕學子為其守更熬夜,動員面之廣,決非「察舉」或「九品中正」可與倫比。
當然,任何一個新生事物的出現、一個新制度的建構,都不會是一帆風順的,「投牒自舉」也是如此。最著名的是上文已提到的唐寶應二年(763)楊綰上疏。他寫道:「自古哲後,皆側席待賢;今之取人,令投牒自舉,非經國之體也。望請依古制,縣令察孝廉,審知其鄉閭有孝友信義廉恥之行,加以經業,才堪試策者,著之於州。……」其下他設計了一整套如何復「古制」的運行流程,此略。總之,楊綰是欲退到上古的「鄉舉里選」和漢代的「察舉制」。當時有不少人附和其說,但最終被否決。(《舊唐書》卷119)至宋代,也時有復古的論調。他們雖也道出了「投牒自舉」的某些弊端,但以倒退的方式除弊,卻不合時宜,也註定要失敗。元初學者馬端臨說得好:「大抵須有鄉舉里選底風俗,然後方行得鄉舉里選之制。所以楊綰復鄉舉里選,未幾停罷,緣是未有這風俗。」(《文獻通考》卷三二)時移事易,倒退是沒有出路的。
要之,由「他舉」到「自舉」,是選舉制度的一個質的飛躍。它不僅是封建時代人才錄用方式的進步,也是社會政治的一個進步,表明了在皇權獨攬的同時,將權力有限度地向民眾開放,普通人的價值和尊嚴得到一次提升。從此,至少在理論上科舉給所有士子——無論他出身貴胄還是寒族——提供了靠個人努力和自身能力進入國家權力機關的機會,作為一種選舉制度,它由此也獲得了「群眾萬千」的社會基礎。任何制度只要有了大眾的參與,其自身也便具有了穩定性。
二、公平競爭,使科舉獲得社會的廣泛信任
凡將科舉制與從前「察舉制」、「九品中正制」相比較的,都要提到科舉的公平性。這的確是科舉制最大的優越性之所在。追求公平,是社會最基本的價值觀,也是千百年來人們最美好的理想,但在人才選拔上,「公平」卻來之非易。由「他舉」到「自舉」,破除了人與人之間「身份」的差別,「家不尚譜牒,身不重鄉貫」,(《止齋文集》卷三五)本身就是一種公平,而最能體現科舉公平原則的,則是考試。所謂「察舉」或「九品中正制」,一般也有考試,但卻並不重要,只要薦舉官「心證」已定,即便考得很差,照樣錄取;相反,哪怕考得再好,也沒有用,「舉秀才,不知書」的漢代民謠,是我們所熟悉的。左思《詠史》詩曰:「鬱郁澗底松,離離山上苗。以彼徑寸莖,蔭此百尺條。世胄躡高位,英俊沈下僚。地勢使之然,由來非一朝。」就是表達對門閥制度下寒士備受壓抑的不平。而科舉則不同,它以考試為中心,用考試將舉子推上同一個競爭平台,在考試面前人人平等,用規范的方式比較客觀、公正地選拔人才。在封建社會制度中,這是少有的值得肯定的亮點之一。
實現科舉考試的公平,主要有如下數途:
一是堅持以考試為中心、以文章為去取的原則。唐代科舉已重視考試,但較之後世,它還沒有將考試成績作為決定去取的惟一條件。尤其是中唐以後,「公薦」盛行,取人重「譽望」(即社會名望及美譽度),而考場上文章的好壞反倒不重要。「公薦」即當權者或社會名流向主司(知舉官)及與主司關系密切的人推薦進士人選,或用各種方式為舉子製造聲勢,當時稱之為「通榜」。為了獲取「譽望」,名列「公薦」,社會上用行卷的方式請托權要之風很盛。李肇《唐國史補》卷下記唐代舉子有「造請權要謂之關節,激揚聲價謂之往還」的說法。這樣,「公薦」必然流於「私薦」。這實際上是薦舉制在一定程度上的復辟,是對公平原則的嚴重破壞,表明當時的科舉制度並不完善。「公薦」、「采譽望」為權力過多地介入考試開了方便之門,正如蘇軾所說:「唐之通榜,故是弊法。雖有以名取人、厭服眾論之美,亦有賄賂公行、權要請托之害。至使恩去王室,權歸私門,降及中葉,結為朋黨之論。通榜取人,又豈足尚哉?」(《蘇軾文集》卷二五)
到宋代,這種狀況逐漸得到改變。宋建國伊始,太祖首先拿「公薦」開刀。《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之二載:建隆四年(963)正月二十八日,「詔禮部貢舉人,今後朝臣不得更發公薦,違者重置其罪」。原註:「故事:每歲知舉將赴貢闈,台閣近臣得公薦所知者,至是禁止之。」到真宗時,朝廷又狠剎請托風。景德元年(1004)九月十七日,「令御史台喻館閣台省官,有以簡札貢舉人姓名囑請者,即密以聞,當加嚴斷;其隱匿不言、因事彰露,亦當重行朝典」。(《宋會要輯稿•選舉》)景德四年(1007)閏五月二十五日,又詔榜貢院門曰:「國家儒學斯崇,材能是選,眷惟較藝,務在推公。而近歲有司罔精辯論,尚存請托,有失擬倫。……今鄉賦咸臻,禮闈方啟,俾司文柄,慎擇春官,用革弊源,別申條制,靡間單平之選,庶無徼幸之人。」
(《宋會要輯稿•選舉》)真宗又詔臣下制定了《考試進士新格》等條制,確立了以考試為中心、以文章為去取的原則,從此使科舉考試走上了規范化之路,為實現公正建立起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保證卷面成績的真實性,徹底杜絕閱卷過程中的人為因素。要做到考試成績真實,防止考場中挾帶、代筆等作弊固然很重要,但舉子在考場中畢竟處於弱勢地位,只要加強管理,嚴明紀律,輔之以懲罰,是不難克服的;而影響考試公平更重要、最惡劣的,是手握公權力的官員,特別是考官接受請托而徇私舞弊。為此,宋代實行考官鎖院制,試卷糊名、謄錄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所謂「鎖院」,又稱「鎖宿」,即朝廷任命的權知舉、權同知舉及其他考官名單一經公布,就須馬上到貢院住宿,不得與外界接觸。《宋會要輯稿•選舉》一之四載:「自端拱元年(988)試士罷,進士擊鼓訴不公後,次年蘇易簡知貢舉,固請御試,是年(淳化三年,992)又知貢舉,既受詔,徑赴貢院,以避請求,後遂為例。」「鎖院」制斷絕了考官接受請托的機會,無疑是個良法。
也是淳化三年,宋太宗將唐代制科曾用過的糊名制移植到常科(進士及諸科)殿試。(《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三)所謂糊名,又叫封彌、彌封,即糊住考卷上舉子姓名等個人信息,而易以別的號碼(宋人用幾個字拼湊成字形,稱「字型大小」)。在現代考試中,試卷密封的原理和方法,就是從此而來,我們並不陌生。真宗咸平間,省試實行糊名制。景德四年(1007),晁迥、陳彭年等受詔制訂《考試進士新格》,將糊名法制化。《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一二載:明道二年(1033)七月乙亥,仁宗「詔諸州,自今考試舉人,並封彌卷首,乃委轉運司所部選詞學並公勤者為考試、監門、封彌官」。從此之後,幾乎所有重要的考試,都實行糊名。
但只糊名易號,仍無法確保安全,因為欲作弊的考官還可用其他方法獲知考生信息,比如辨認筆跡、約定暗號等,於是宋人又發明了另一「高招」——謄錄。謄錄又稱「易書」,即組織書手將舉子們的考卷重抄一遍,考官評閱的是經人謄錄過的卷子。陳均《皇朝編年綱目備要》卷八載: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三月,「是歲,禮部初置謄錄院。」其他宋代文獻如《玉海》卷一一六、《宋史•選舉志一》等所記同。州郡發解試實行謄錄制稍晚,是在仁宗景祐間。各級考試實行糊名、謄錄制後,考官評卷時不再能夠上下其手,營私舞弊,就有效地扼制了請托之風,中唐至宋初盛行的行卷風也從此止息,從而有力地保障了閱卷的公平和成績的真實,使科舉制度更加精密和完善。
三是通過時文的程式化以達到評卷的標准化。在宋代考試的各主要科目中,詩、賦在唐代已有固定的程式,到宋代更嚴,如律賦需8韻、360字以上成,又規定若韻字平仄相間,則依次用韻,等等。策、論、經義,歷來認為最「難考」,因為沒有統一掌握的標准。自北宋後期到南宋初,這些文體都實現了程式化。比如論體文有冒子(包括破題、承題、小講、入題)、原題、講題(大講)、使證、結尾(論尾)。進策與此相類。經義則有冒子(也包括破題、接題、小講、入題)、原題、大講、余意、原經、結尾。舉子必須按程式作文。元倪士毅《作義要訣自序》在敘述經義程式之後說:宋人經義「篇篇按此次序,其文多拘於捉對,大抵冗長繁復可厭」。從此,程式成了定式、定格,所有的科場文字都必須用同一個「模子」,而其中的經義,發展下去就是明清刻板的八股文。科場時文程式化,將科舉所用的文學體裁工具化,成為專門用於考試的文體而遠離文學,雖極大地限制了人們的思想,但也解決了「難考」的「老大難」問題:嚴格的程式使難有客觀標準的文章,變得可以「量化」了——程式既是寫作時必須嚴格遵守的格式,也是舉子最易失誤、考官最易發現並無容置辨的「硬傷」,而計「硬傷」的成績評定,自然就顯得「公平」「公正」了。
總之,以考試的方法選拔人才,之所以優於先前的「察舉」或「九品中正制」,正在於它以「考試」為惟一的手段,用相對公正的方式釐定高下優劣,進行競爭和選拔。當然,「公平」只是相對的,更遑論「理想」。猶如今天的「高考」,所考科目及考試方法未必都合理,但它優於「推薦制」,是全社會都能接受的,不要說目前,即便在可預見的將來,似乎還沒有別的更好的「法」可以取代。
三、前程美好,科名成為士子為之奮斗的目標
登科舉子的出路如何,既標志著統治者對科舉的重視度,也關繫到它的吸引力。質言之,科舉若要持續發展,長盛不衰,登科者一定要有美好的前程,否則將被冷落而無人問津,難以為繼。正是在這一點上,科舉以名利為誘餌,給了登第者最豐厚的回報,「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有女顏如玉」,(《諸儒註解古文珍寶》前集卷上)成了讀書人的信條,像商人逐利一樣,為它可以熬盡青燈、皓首黃冊而不悔。
不過,有科名便有美好前程,但必有個歷史的發展過程,中唐以前未必得第就能「發達」,老大青袍、奔走衣食的進士大有人在。唐代先以明經後以進士科為貴,但及第後只是取得出身,須再經吏部「關試」後方才授官,一般職位也不高。這是由於唐前期士族地主和貴戚集團力量還很強大,政權主要由他們把持的緣故。進士科登第後真正能夠「發達」,是在上述勢力衰微之後,具體地說,在貞元、元和之際這個時期,大部分高級官員開始由進士出身者擔任,進士科成為高級官吏的主要來源。《唐國史補》卷下曰:「進士為時所尚久矣,是故俊乂實集其中,由此出者,終身為聞人,……賢士得其大者,故位極人臣常十有二三,登顯列者十有六七。」
到宋代,科舉繼承了中唐以後的傳統,出路極好。宋也以進士科為貴,而科第出身幾乎成了仕途惟一的「准入證」,獲取科名後的榮譽也遠超唐代,如尹洙所說:「狀元登第,雖將兵數十萬,恢復幽薊,逐強虜於窮漠,凱歌勞還,獻捷太廟,其榮也不可及也。」(《田況:儒林公議》)南宋人項安世曾作《擬對學士院試策》,論科舉在宋代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略曰:
科舉之法,此今日不可如何之法也。自太平興國以來,科名日重,實用日輕,以至於今。二百餘年,舉天下之人才一限於科目之內,入是科者,雖檮杌、饕餮必官之,出是科者,雖周公、孔子必棄之。習之既久,上不以為疑,下不以為怨,一出其外,而有所取捨,則上蓄縮而不安,下睥睨而不服。共知其弊,而甘心守之,不敢復論矣。(《宋會要輯稿•選舉》)
元初作家劉塤在《答友人論時文書》中也說:
夫士稟虛靈清貴之性,當務光明遠大之學。然為昔之士,沈薶於卑近而不獲超卓於高遠者,蓋宋朝束縛天下英俊,使歸於一途,非工時文,無以發身而行志;雖有明籍之材,雄傑之士,亦必折抑而局於此,不為此不名為士,不得齒薦紳大夫。是以皇皇焉,竭蹶以趨,白頭黃冊,翡翠蘭苕,至有終老而不識高明之境者,可哀也。(劉塤:《水雲村藁》卷一一)
他們雖都對科舉持一定的批評態度,但也由此可見統治者對科舉的重視,而舉子拚命追求「科名」,就毫不奇怪了。據統計,北宋92名宰相中,科舉出身者達83人,占總數的90%;在176名參知政事中,科舉出身者達162人,占總數的92%[1]
144。明代「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進,非科舉者毋得與官」;「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南北禮部尚書、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明史》卷七0)清代高級官員中,進士出身者佔45%,御史中進士出身者佔91%。這些粗略的數字,說明宋代以後,登第舉子在官場佔有絕對的壟斷地位。當然,欲實現「舉天下之人才一限於科目之內」、用科舉「束縛天下英俊」,單舉上述仕途亨達者尚不能完全說明問題,必須在高級官僚科名至上的同時,也給科第出身的一般士人以真正的實惠。宋代舉子在登第後不用再到吏部「關試」就直接授官。從太宗時代開始,「第一、第二等進士及九經授將作監丞(引者按:從八品)、大理評事(引者按:正九品),通判諸州,其次皆優等注擬」。(《宋會要輯稿•選舉》)不僅起點高,而且晉升快。後來隨登第人數的增加和冗官現象的嚴重,各時期授官擬職的情況不完全相同。明、清又有差異,此時期甚至鄉試登第(俗稱「舉人」)即可入仕,本文限於篇幅不能詳述。總之,在科舉時代,上至宰輔,下至州縣官吏,幾乎都是有「出身」之人。他們握有各級官府的實權,同時享受著優裕的物質生活待遇,所謂「黃金屋」、「顏如玉」雲雲,對他們來說已經不再是「空頭支票」,而是「好夢成真」。
科舉既給登第舉子帶來了美好的前程,同時也得到這部分握有實權的既得利益者的堅決擁護。由此不難理解歷代讀書人何以對它趨之若鶩,而科舉制度與既得利益集團根深蒂固的關系,則使科舉的社會基礎和地位更加牢固,獲取了延續千年的無窮力量。
四、舉業官學化,科舉滿足了封建統治的需要
我國古代的所謂「科舉」,其實不是教育,許多學者都指出它接近西方的學位制。科舉的任務是「擇士」(前述楊綰疏謂「凡國之大柄,莫先擇士」),即選拔治國之才,而教育是「養士」。自然「擇士」與政治的關系更為密切。科舉要生存、發展,必須滿足統治階級政治和意識形態的需要。只有如此,它才可能獲得長久延續下去的理由。
以進士科而論,唐宋時最被人詬病的是詩賦浮靡,無益治道。楊綰疏就尖銳地指出,自從高宗朝劉思立奏請「進士加雜文(引者按:「雜文」謂箴、銘、論、表之類,天寶後專用詩賦,見徐松《登科記》卷一),明經填貼,從此積弊,浸轉成俗。幼能就學,皆誦當代之詩;長而博文,不越諸家之集。遞相黨與,用致虛聲。《六經》則未嘗開卷,《三史》則皆同掛壁,況復征以孔門之道,責其君子之儒者哉!」他的意思是,士子習詩賦而廢《六經》,就「擇士」的目的而論,是不合格的。入宋後,批評的聲音更多,如真宗天禧元年(1017)九月癸亥,右正言魯宗道上言道:「進士所試詩賦,不近治道。」真宗謂輔臣曰:「前已降詔,進士兼取策論,……可申明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九0)另一方面,唐五代及宋初科場詩賦題目相當隨意,即宋人葉夢得所說的「不皆有所出,或自以意為之」,(葉夢得:《石林燕語》卷八)諸如節令、景物、器物、故事等,皆可為題。仁宗景祐五年(1038)正月八日,知制誥李淑上言,主張只能在國子監有印本的經、子、史書中出題,詔可。(《宋會要輯稿•選舉》)慶歷四年(1044)宋祁等詳定貢舉條制時也規定:「詩、賦、論於《九經》、諸子、史內出題,其策題即通問歷代書史及時務,並不得於偏僻小處文字中(出)。」
(《宋會要輯稿•選舉》)要之,從仁宗時代起,通過「兼取策論」、限制出題范圍等措施,在進士科考試中尊經重史,使之更接近「治道」,以滿足封建統治階級對人才的要求。
但在部分重儒的官僚學者看來,這還遠遠不夠。司馬光於英宗治平二年(1065)十二月十七日上《選人試經義札子》,反對以詩賦取士,其理由就是詩賦於「治民」無用,他說:「(舉子)就使自能作詩,施於治民,亦無所用,不可以此,便為殿最。」(《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三五)王安石熙寧變法實行科制改革,用經義取代詩賦,所持理由相同。《文獻通考》卷三一《選舉四》載:「神宗熙寧二年(1069),議更貢舉法,罷詩賦、明經諸科,以經義、論策試進士。」下面接著說:初,王安石請「興建學校以復古,其明經諸科欲行廢罷」。詔兩制、兩省、御史台、三司、三館議之。韓維請罷詩賦,各習大經。直史館蘇軾上議,宜仍舊。趙抃是軾言。安石曰:「若謂此科嘗多得人,自緣仕進別無他路,其間不容無賢。若謂科法已善,則未也。今以少壯時正當講求天下正理,乃閉門學作詩賦;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習,此乃科法敗壞人才,致不如古。」雖然當時有不少人反對,但在神宗的支持下,變法的決心已下,於是熙寧三年(1070)首先在殿試中罷詩賦,熙寧六年在省試中罷詩賦,而代之以經義取士,實現了唐以來反對以詩賦取士的一派人的意願。南宋上繼元祐,走折中道路,即分「經義進士」和「詩賦進士」。明清兩代用八股制藝取士,實際上就是宋代的經義,只是程式更加板滯,行文完全偶對。
由用詩賦取士到以經義取士,決不簡單地只是考試科目的變更,而是一步步地使「舉業」(科場時文)向官學靠攏,最終完全官學化,使中舉者成為合格的「官」。
南宋後期至明清時代,由於理學的官學化,「舉業」也不可能例外。理學創立於北宋中期,經過長期曲折的發展,至南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正月詔以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朱熹5人從祀孔子,是為理學升至官學的標志。從此理學逐漸佔領了學術文化陣地,自然也包括科舉陣地。程朱義理成為舉子詩文的思想准則,而朱熹《四書》則是考官出題的淵藪,決科射策者非《四書》不讀,不許越雷池半步。明代科舉「專取四子書(按即《四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試士,蓋太祖與劉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經義,然代古人語氣為之,體用排偶,謂之八股,通謂之制藝」。「《四書》主朱子集注,《易》主程傳、朱子本義;《書》主蔡氏傳及古註疏,《詩》主朱子集傳;《春秋》主左氏、公羊、穀梁三傳及胡安國、張洽傳;《禮記》主古註疏。」(《明史》卷七0)可見考試科目的官學色彩極重。「有清科目取士承明制,用八股文。取四子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謂之制藝」。清康熙二年(1663)曾廢制藝,但僅「行止兩科而罷」。乾隆三年(1738),兵部侍郎舒赫德上言主張改移考試條款,實欲廢八股,甚至廢科舉。章下禮部覆奏,稱「時藝所論,皆孔孟之緒言,精微之奧旨,……雖曰小技,而文武干濟、英偉特達之才,未嘗不出乎其中」。這就道出了「時藝」不可廢的原由:八股文題目都出自《四書》,純乎官學,蘊含著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廢八股就有廢官學的危險。時大學士鄂爾泰當國,力持議駁,「科舉制藝得以不廢」。(《清史稿》卷一0八)要之,舉業官學化意味著科舉承載著統治階級的意志,其背後有著強大的權力支撐,這無疑成為科舉延續千年的重要原因之一。
④ 科舉制度毒害了古代的讀書人,可為什麼科舉制度還能在中國延續兩千多年
首先糾正一個觀念,科舉制度是隋代開始出現,延續到了近代,一共1000多年不是兩千年。科舉制度本身是通過考試選拔官員,其制度本身並沒有問題(現代各國的公務員考試制度與中國的科舉制度差別不大)至於科舉制度毒害了古代的讀書人這個主要是明代以後科舉制度考試內容出現問題,形式大於實質才出現的問題。
相比較選官制度歷史上出現的,世襲制,九品中正制。科舉制度無疑是最先進的,在沒有更好的制度取代它之前,科舉制度一直延續也就順理成章了。
⑤ 科舉制能一直延續到20世紀的原因是什麼
我覺得,因為科舉制讓古代帝王可以在更廣闊的范圍內搜集有識之士,並且擺脫朝廷被世家操縱的局面的一個方法。在魏晉時期,各大世家非常有權利,朝堂上很多臣子出自各個世家。所謂流水的皇帝,鐵打的世家(原句好像是這樣記不清了),世家在魏晉時期權利空前強大,但是到後面那些朝代依然很有影響,所以皇帝需要扶植非世家出身的寒門學子成為大臣,瓜分世家的權利。因為寒門出身的學士對世家沒有歸屬感,所以一般情況下會效忠於皇帝而不會聽世家的話。
而且科舉制在各個朝代被不斷更新完善,以適應當時對讀書人的需求和民風,所以一直沒有被廢除。
直到20世紀袁世凱和張之洞覺得科舉制內容實際上沒卵用,就奏請廢除,開辦學堂。我覺得這實際上還是因為之前科舉制度不斷更新完善,但是到20世紀,當時的社會已經不適合原先的科舉制了,但是沒有人更改它,所以被廢除了。
個人認為,現在的高考其實也是科舉制的改編版呢。科舉是考上了能當舉人能當官,高考是考上了能上大學。可能也有點像現代的公務員考試?
剛剛又搜到了一個似乎更加學術更可靠的說法,比較長,作者發布在了網頁上,鏈接: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324/07/3157924_197163348.shtml
⑥ 科舉制能夠歷代延續下去的根本原因
因為科舉制度打破世家大族的特權壟斷;提高官員素質與行政效率;保證了政府行政人員的來源,擴大了統治基礎;促進了社會穩定;有利於社會公平公正;有利於重學風氣的形成。說到底,這是招賢納士、為國家提供優秀人才的重要途徑。
⑦ 為什麼科舉制度能在中國維持1300年
科舉制度能在中國維持1300年是因為統治階級需要。
科舉制度是為了避免魏晉南北朝以來九品中正制的弊端。九品中正製造成了頑固的士大夫階層,他們左右朝廷,有自己的私兵,甚至時不時造個反,參考南朝。當然,楊堅也是這么上來的。
所以才會使用科舉制度,是權力階層更新換代。使皇帝成為真正的統治者,而不是權貴的代言人,這樣才能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但無論如何,能夠保證社會階層之間還能流通,統治階級有新鮮血液,不會因為後期基因不好而崩潰。
(7)科舉制為什麼延續這么長時間擴展閱讀:
科舉制度是封建時代所可能採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它擴展了封建國家引進人才的社會層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層社會的人士進入統治階級。特別是唐宋時期,科舉制度正當發展成熟之初,顯示出生氣勃勃的進步性,形成了中國古代文化發展的一個黃金時代。
從總體上來說,史學界對於唐代的科舉制度基本上持肯定的態度,認為它為唐統治者招攬了人才,為社會下層民眾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動搖了門閥制度,擴大了統治基礎,推動了文化的發展。
⑧ 為什麼科舉制度能在中國維持1300多年
首先科舉制度可以滿足古代知識分子的需求,我們所知的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這就是關於科舉制度最好的證明。同時科舉制度也可以解決古代知識分子的歸屬感,從很多古言當中就可以得出這個結論,比如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學而優則仕,以及知識分子經常掛在嘴邊的光宗耀祖等。
第2種方法就是搞文字獄,這是一種白色恐怖。但知識分子也有自己的獨特方法,他們今天寫個藏頭詩暗示一下,明天寫一部小說映射一下,搞得統治者自己心裡有無苦說不出。
還有一種古代的方法,就是用體制內的文人占據文化的思想陣地,進而hold得住那些不聽話的知識分子。最後古代的統治階級終於找到了一個好的方法,就是科舉制度,這是一個籠絡天下知識分子的錦囊妙計。古代知識分子知道這個消息後歡呼鼓舞,心甘情願的被這個制度所左右。
⑨ 科舉制為什麼能存在那麼長時間。
(*^__^*) 嘻嘻,科舉制,中國古代史重要的制度啊~小丫~科舉制的創立是封建選官制度的一大進步:1.它沖破世家大族壟斷仕途的局面,起到了抑制門閥的作用 2.擴大了官吏來源和統治基礎(沒有門第聲望的人也可通過科舉進入官場)3.把讀書,考試和做官緊密聯系起來,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4.科舉取士把選拔人才和任命官員的權力,從地方豪門士族手裡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局的穩定。每個朝代的主要是加強專制主意中央集權,這種制度雖在一定時期內使中國不斷產生領先於世界的古代文明,但也極易滋生腐敗。科舉制在眾多制度中算是相對公平的,也與儒家思想相符合。大概是這樣吧~
⑩ 古代的科舉考試,為什麼能得以長期延續呢
古代的科舉考試,為什麼能得以長期延續呢?在古代中國封建社會中,國家通常採用三種方法選拔人才:世襲制,推薦制和科舉制。
世襲制,我不想解釋這一點,沒有人不應該理解它。該系統表明您想要一個好的前途,並且您必須有一個好父親。
該推薦系統在當時被稱為「九平中正系統」。在漢代更流行。當時,根據家庭背景,美德和才華以及孝道,學者分為上中,上中,上中,上中,中下,上中,上中,上中,上中,上中,上中,中高下中,下低,共三個等級和九個產品。如果您品格高尚,並且法院官員(最好是總理等高級官員)建議您成為法院官員,那麼您將有機會跳進龍門並成為法院官員,美化門。
因此,很多人認為推薦制度下的選拔人才比科舉制度更合理。但是,我個人不同意這種觀點。我認為科舉制度比推薦制度更合理。
據說,封建科舉制度有很多弊端,但由於這個原因,它迄今仍在使用。
首先,推薦系統不如科舉考試系統公平。科舉制度雖然有一些弊端,但其公正性是毋庸置疑的。我個人認為,推薦系統容易腐敗,如何有效監督推薦系統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
其次,科舉制度促進了社會階層的變化,有利於社會的穩定發展。科舉制度雖然限制了考生的內容和形式,選拔了許多視力低下,缺乏實際工作能力的人,但科舉制度解決了階級鞏固的問題,徹底打破了血緣關系和血統的壟斷,並提高了社會中下層階級的能力。的學者進入社會高層,並有機會展示自己的才華,從而激發了整個社會的進取心和謹慎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