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時間損失稱為什麼
① 法律責任分為哪幾種
題主您好,之了很高興為您解答
法律責任包括了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返還財產,修理、重作、更換,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方向】懲罰力度較小
行政責任
1. 行政處罰(針對行政管理相對人)
警告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財產)
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行為)
2.行政處分(針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刑事責任
1.主刑
管制(期限通常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不超過3年);
拘役(期限通常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最高不超過1年);
有期徒刑(期限通常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無期徒刑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2年執行)
2.附加刑(可與主刑一起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罰金
剝奪政治權利(「當官權」和「說話權」)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3)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4)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沒收財產
【區別】沒收非法財物
驅逐出境(適用於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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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法律責任」一詞是一個什麼法學概念
法律責任是指違反法律法規,所應承擔的責任,依據違反法律法規的層次,分為三種形式:
民事法律責任 簡稱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實施了民事違法行為,根據民法所承擔的對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後果或者基於法律特別規定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
刑事法律責任 簡稱刑事責任,是依據國家刑事法律規定,對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的法律責任。
行政法律責任 簡稱行政責任,是指因為違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規定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③ 法律責任可分為哪幾種類型
法律責任根據不同種情,分以下幾種類型:
1、根據責任行為違反的法律性質,分為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違憲責任;
2、根據主觀過錯在法律責任中的地位,分為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
3、按照行為主體的名義,分為職務責任、個人責任。
法律責任的特徵為:
1、法律責任是因違反法律上的義務(包括違約等)而形成的法律後果,以法律義務存在為前提;
2、法律責任即承擔不利的後果;
3、法律責任的認定和追究,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定程序進行;
4、法律責任的實現由國家強制力作保障。
(3)法律責任時間損失稱為什麼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構成法律責任必須具備的各種條件或必須符合的標准,它是國家機關要求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時進行分析、判斷的標准。
根據違法行為的一般特點,我們把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概括為:主體、過錯、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五個方面。
1、主體。法律責任主體,是指違法主體或者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責任主體不完全等同於違法主體。
2、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違法行為是指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超越權利的界限行使權利以及侵權行為的總稱,一般認為違法行為包括犯罪行為和一般違法行為。
3、損害事實。損害事實即受到的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對人身、對財產、對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損失和傷害。
4、主觀過錯。過錯即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觀故意或者過失。
5、因果關系。因果關系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它是存在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的各種因果關系的特殊形式。
參考資料:網路—法律責任
④ 法律責任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一、主體
法律責任主體是指違法主體或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應注意的是,責任主體不完全等同於違法主體
二、過錯
主觀故意或過失。
在刑法上故意或過失是判定行為人主觀惡性的重要依據;民法上故意和過失統稱為過錯,是構成一般侵權行為的要素;在行政法領域,實施過錯推定的方法。
三、違法行為
包括犯罪行為和一般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的關系是既聯系又區別的,違法行為是法律責任產生的前提,而法律責任的承擔不以違法的構成為條件
四、損害事實
即受到的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人身、財產、精神三方面。
損害應當具有 確定性,即是業已發生的而不是即將發生的,
損害必須根據社會的一般觀念和公眾意識予以認定;有此責任的承擔不以實際損害存在為條件
因果關系: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有一因一果的關系
(4)法律責任時間損失稱為什麼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的認定和歸結簡稱「歸責」,它是指對違法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進行判斷、確認、歸結、緩減以及免除的活動。
(一)歸責原則
歸責原則體現了立法者的價值取向,是責任立法的指導方針,也是指導法律適用的基本准則。歸責一般必須遵循以下法律原則:
1、責任法定原則。其含義包括:
(1)違法行為發生後應當按照法律事先規定的性質、范圍、程度、期限、方式追究違法者的責任;作為一種否定性法律後果,它應當由法律規范預先規定。
(2)排除無法律依據的責任,即責任擅斷和「非法責罰」。
(3)在一般情況下要排除對行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
2、因果聯系原則。其含義包括:
(1)在認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應當首先確認行為與危害或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聯系,這是認定法律責任的重要事實依據。
(2)在認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應當首先確認意志、思想等主觀方面因素與外部行為之間的因果聯系,有時這也是區分有責任與無責任的重要因素。
(3)在認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應當區分這種因果聯系是必然的還是偶然的,直接的還是間接的。
3、責任相稱原則。其含義包括:
(1)法律責任的性質與違法行為性質相適應。
(2)法律責任的輕重和種類應當與違法行為的危害或者損害相適應。
(3)法律責任的輕重和種類還應當與行為人主觀惡性相適應。
4、責任自負原則。其含義包括:
(1)違法行為人應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
(2)不能讓沒有違法行為的人承擔法律責任,即反對株連或變相株連;
(3)要保證責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證無責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不枉不縱。
(二)免責
免責是指行為人實施了違法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但由於法律的特別規定,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法律責任,即不實際承擔法律責任。
免責的條件和方式可以分為:
1、時效免責。
2、不訴免責。
3、自首、立功免責。
4、有效補救免責。即對於那些實施違法行為,造成一定損害,但在國家機關歸責之前採取及時補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責任。
5、協議免責或意定免責。這是指雙方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協商所達成的免責,即所謂「私了」。
6、自助免責。自助免責是對自助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的減輕或免除。所謂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情勢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而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認可的行為。
7、人道主義免責。在權利相對人沒有能力履行責任或全部責任的情況下,有關的國家機關或權利主體可以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責主體的法律責任。
⑤ 《合同法》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分別指什麼
合同法》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分別指:
1、直接損失就是指實際上造成的財物減少、滅失或損毀,以及因此增加的支出;
2、間接損失就是指可得利益的損失或其他可能造成的損失。
具體來說如下:
一、直接損失,「間接損失」的對稱。又稱「積極損失」。是指民事主體因不法行為遭受的財產利益直接減少的損失。財產損失的一種。其中既包括侵犯財產權行為造成的財產滅失或毀損;也包括違約行為造成的財產利益的喪失或耗費;還包括侵犯人身權行為造成的直接財產支出或喪失。根據多數國家的法律,對於受害人因不法行為遭受的直接損失應當依實際賠償原則賠償。
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的對稱。又稱「消極損失」、「可得利益損失」。是指民事主體因不法行為遭受的可得財產利益的損失。財產損失的一種。按照大陸法各國的民法理論與實踐,構成間接損失的可得利益須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是當事人已經預見或應當合理預見的預期利益;
(2)必須是未來必然能夠得到的利益;
(3)必須是直接與違法行為相關聯並因之而喪失的利益。對於間接損失的賠償,大陸法各國的民法規定不盡相同。根據我國法律,因一般違約行為或侵權行為造成的間接損失原則上應當全部賠償。
(5)法律責任時間損失稱為什麼擴展閱讀: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⑥ 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法律規定
財產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又稱為積極損失,是指受害人現有財產的減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為侵害受害人的財產權利、人身權利,致使受害人現有財產直接受到的損失。例如財物被毀損而使受害人財富的減少,致傷、殘後受害人醫療費用、護理費用的支出等等,都是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又稱消極損失,就是可得利益的喪失,即應當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權行為的侵害而沒有得到,包括:可得的財產之法定或天然孳息的喪失、可得利潤的喪失、可得工資獎金的喪失、可能的掙錢能力的喪失或降低等。間接損失與直接損失有著原則的區別。首先,間接損失不是現有財產的減少,不表現為受害人現實擁有的財產價值量的實際減少,而是受害人應該得到的財產利益因侵權行為的實施而沒有得到;其次,間接損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損失不具有依附性;最後,直接損失是直觀的、現實的財產價值的損失,間接損失雖然也是客觀的損失,但不是直觀現實的,而是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計算才能得出實際的間接損失的量。
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規定
合同法律是關於市場交易規則的法律,不僅與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密切相關,也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密切相關,因而是"適用頻率最高"的法律之一。它以任意性規范為主,以平等協商和等價有償為原則,具有統一性和國際性,是一部財產法。
[(6)法律責任時間損失稱為什麼擴展閱讀]《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⑦ 法律責任分為哪三種
法律責任分為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三種。
具體內容如下:
1、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所必須承受的,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法律後果;
2、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指由於違反民事法律,違約或者由於民法規定所應承擔的一種法律責任;
3、行政責任,行政責任是指因違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規定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的特點如下:
1、法律責任首先表示一種因違反法律上的義務,包括違約等關系而形成的責任關系,它是以法律義務的存在為前提的;
2、法律責任還表示為一種責任方式,即承擔不利後果;
3、法律責任具有內在邏輯性,即存在前因與後果的邏輯關系;
4、法律責任的追究是由國家強制力實施或者潛在保證的。
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概括為主體,過錯,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五個方面。具體如下:
1、主體。法律責任主體,是指違法主體或者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責任主體不完全等同於違法主體;
2、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違法行為是指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超越權利的界限行使權利以及侵權行為的總稱,一般認為違法行為包括犯罪行為和一般違法行為;
3、損害事實。損害事實即受到的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對人身,對財產,對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損失和傷害;
4、主觀過錯。過錯即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觀故意或者過失;
5、因果關系。因果關系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它是存在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的各種因果關系的特殊形式。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條 【立法宗旨】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斗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⑧ 法律效果、法律後果、法律效力分別指什麼
1、法律效果,是指法律運行對社會和個人所產生的效果,如經濟的、政治的、社會的、文化的影響。
2、法律後果,是指行為人做出具體行為時,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如賠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等。
法律後果大體上可以分為肯定性法律後果和否定性法律後果兩大類。法律規則不等於法律條文。法律條文是法律規則的裁體,但是並不總是一個包含著一個規則,有時候一個條文包含著幾個規則,有時候幾個條文結合在起才能夠產生一個完整的規則。
在法律中,規則是數量最多的構成要索,是法律的主體。法律規則可以為人們的行為是供用他的標准,便於人們依法辦事它們使法律具有可操作性,為國家權力的行使提供了標准和制約的依據。
3、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賦予的約束力,也就是法律能夠作用的時間范圍和空間范圍。規范性法律文件與非規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約束力,要求人們按照法律文件規定的那樣行為。
法律效力有時還指某種行為或事實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夠獲得肯定性法律後果,例如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夠獲得法律的保護。
(8)法律責任時間損失稱為什麼擴展閱讀
法律效力包括以下三類:
①空間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圍。一般來說,它包括一國主權管轄范圍所及全部領域。但就具體法律來說,其生效范圍又有不同。主要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在局部地區有效以及在本國領土以外有效三種情況。
②時間效力,指法律的有效期限,包括法律何時生效、何時終止以及對其實施前的行為有無溯及力等問題。
③對人的效力,指法律對哪些人適用。我國法律對人的效力包括對中國人和對外國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