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加班為什麼沒有加班費
1. 為什麼公司經常要求加班,卻不支付加班費從這3點給你講透
加班是員工為公司付出的風險,而支付加班費是公司應盡的法定義務。然而,現實中有些公司會要求員工加班,卻不支付加班費。那麼,為什麼公司會這樣做呢?
首先,有些公司會採用變相的手段,例如在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事後安排調休,這樣公司就無需支付加班費。這是法律規定的,因此在某些情況下,公司這么做並無不妥。
其次,公司會採用一些策略讓員工自願加班,以避免直接支付加班費。例如,先給員工分配大量任務,然後告訴員工如果完不成任務就不能下班,或者給出完成任務的獎勵。這種方式看似自願,實際上是員工為了完成任務和得到獎勵而選擇加班。比如,一位室內設計師為了完成投標任務,老闆通常不支付加班費,而是發放獎金。中標後,老闆會獎勵他,這既相當於加班費,也是對他標書製作和投標工作的獎勵。
此外,有些公司會故意不遵守勞動法,肆意安排員工加班,卻不支付加班費。如果員工不加班,公司領導可能會採取暗示、施壓等手段,迫使員工自願加班。員工為了長期留在公司,往往選擇忍氣吞聲,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導致公司肆意妄為。同時,公司還會通過洗腦和畫大餅的方式,讓員工覺得加班是理所應當的,從而更加自願加班。
另外,員工的維權意識不強,維權成本過高也是一個原因。在找工作時,有些體力勞動者可能會遇到不支付加班費的情況,但他們可能不懂得如何維權,或者認為這是行業規則。此外,勞動仲裁和法庭訴訟的成本過高,對於員工來說可能難以承受。因此,很多員工在面臨不公待遇時,只能選擇忍氣吞聲,不給自己找麻煩。
當公司故意不支付加班費時,員工應該如何維權呢?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員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報酬和加班費,甚至有權要求公司賠償。同時,我國實行的是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公司安排員工加班時,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公司違反了這一規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要求公司改正,並對違規行為作出罰款。
員工維權的途徑包括找工會協調、申請勞動糾紛調解、申請仲裁或到法院起訴。選擇維權方式時,需要考慮成本和後續影響,慎重做出決定。面對公司安排員工加班的行為,員工應以辯證的態度看待,了解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勇於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不要害怕企業,拿起法律的武器,為自己爭取合理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