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發貨起止時間不一樣
『壹』 小紅書第三方商家預售業務管理規則
根據小紅書平台業務發展需求,平台新增《小紅書第三方商家預售業務管理規則》,本規則於2022年8月30日公示,於2022年9月6日生效。
如對該規則有任何意見或建議,歡迎在公示期內聯系平台客服進行反饋。規則生效後將發布於「規則中心-經營管理-基礎規則」
規則變動點為:在「規則中心-經營管理-基礎規則」 新增《小紅書第三方商家預售業務管理規則》,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規則目的】
為了加強小紅書平台預售業務的管理,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維護預售市場的正常運營秩序, 平台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店鋪服務協議及平台規則之規定,
特製定本規則。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於所有在小紅書平台上採用預售模式經營商品或服務的商家。
第三條【規則效力】
本規則是對小紅書商家開展預售業務的一般規定,平台其他規則對特定行業或業務場景下的預售業務有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四條 【准入條件】
平台可能根據行業發展等業務實際情況,確定預售模式適用的店鋪類型、主營類目、商品分類等范圍,具體以商家後台相應設置頁面顯示為准。
第五條 【預售模式】
預售模式,是指消費者提前下單預定商品,商家按照訂單或與消費者事先約定的時間、內容等交付商品的銷售模式。
主要包括: 絕對發貨時間與相對發貨時間兩種模式。
絕對發貨時間模式,是指發貨時間為確定日期的預售模式,消費者購買商家預售商品時,商品詳情頁展示商家將最晚於XX發貨。
相對發貨時間模式,是指發貨時間為相對於付款時間的日期的預售模式,消費者購買商家預售商品時,商品詳情頁展示商家將在付款後XX天發貨。
第六條 【基本規則】
預售模式下,商品的發貨時間由商家自行設置,但商家應遵守平台根據具體預售模式、貿易模式、商品類目等因素規定的起止時間限制,具體如下:
(一)一般類目:
說明:現貨模式,即商家按平台要求的發貨時效進行發貨的銷售模式,具體發貨時效可見《小紅書第三方商家發貨管理規則》。
(二)特殊類目: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商家預售行為違反本規則的,平台有權對相應商品採取屏蔽、下架、禁售等措施,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對店鋪採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公示警告,凍結商品,限制店鋪流量、發布商品、參加營銷活動,支付違約金,清退店鋪等。
第八條 【履約要求】
商家設置商品預售的,不影響該商品下已經產生的交易訂單,商家仍應按照消費者下單時顯示的發貨時效發貨履約。商家關閉商品預售的,不得違反已經對消者做出的承諾,針對該商品下已產生的預售訂單,商家應按訂單約定發貨履約。
第三章 附則
第九條 如無特別說明,本規則所稱「天」均指自然日。
第十條 商家的預售相關行為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以後的,適用本規則。
第十一條 本規則於2022年8月30日發布,於2022年9月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