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每年會在同一個時間發燒
① 為什麼每年到固定時間總要生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註:《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准),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 註: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註:加班加點工資標准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註: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註: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准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准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准,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准。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註: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准,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註: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註: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註: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准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准。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並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註: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② 求助,每年都是同一時間感冒發燒
免疫力弱,現在有感冒疫苗,可以預防。
③ 一到季節更替的時候就開始感冒發燒,這是怎麼回事
春秋兩季是很多學校,幼兒園的開學季。但是到了開學的時候,其實我們很快就會發現,小學還可以,但是幼兒園里本來應該滿班的孩子到了寥寥無幾。每年都是如此,尤其在3月份、9月份期間。帶班的老師都有經驗了,告訴我們說,季節交替的時候,孩子們容易患上各種各樣的病症,最常見的就是感冒發燒,還有腸道疾病。其實,在季節交替的時候,很多老人甚至是青年人,也很容易患上感冒發燒。這是為什麼呢?
第三個原因,跟我們的過度保護也有關系。古人常說,春捂秋凍。但是到了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一涼就加上各種衣服,甚至上了棉襖;一熱,我們就迫不及待地減少衣服,各種冷飲下了肚。在這樣的情況下,秋天本就乾燥,再捂上棉襖,人體就各種上火,從而導致內燥,引發熱感冒;春天的時候,過早減少衣服,倒春寒會讓人措手不及,也就帶來了百日咳、氣管炎、蕁麻疹等疾病。
④ 反復發燒是怎麼回事
發熱是指機體在致熱原作用下或各種原因下引起體溫調節中樞的功能障礙時,體溫升高超出正常范圍。在正常情況下,人體產熱和散熱保持動態平衡。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產熱增加或者散熱減少,則出現發熱。一般口腔溫度超過37.3℃則定為發熱。
以口腔溫度為標准,可以將發熱分為:低熱:37.3~38℃;中度發熱:38.1~39℃;高熱:39.1~41℃;超高熱:41℃以上。
正常體溫在不同個體之間略有差異,且受機體內外因素的影響稍有波動。在24小時內下午體溫較早上稍高,劇烈運動、勞動或進餐後體溫也略微升高,但一般波動范圍不超過1℃。老年人代謝率偏低,體溫相對於青壯年低。
發熱病人在不同時間測得的體溫數值分別記錄在體溫單上,將各體溫數值點連接起來成體溫曲線,該曲線的不同形態稱為熱型。臨床醫生可以根據熱型對造成發熱的病因進行綜合分析,做出診斷。如間歇熱一般見於瘧疾。
對於低熱的患者,不應立即使用降溫葯,以免掩蓋病情的發展趨勢。對於臨床醫生也不好繪制體溫曲線圖。
對於發熱持續不緩解的患者,應該及時就醫查明原因,以免耽誤疾病的治療。發熱會導致體內喪失過多的水分,應注意適當地補充水以及電解質。
就診科室:
感染科、呼吸內科、消化風濕免疫內科、血液科、泌尿外科
疾病別稱:
無
是否常見:
是
伴隨症狀:
寒戰、結膜充血、單純皰疹、淋巴結腫大、肝脾腫大、出血
好發疾病:
各種病原體感染、白血病、系統性紅斑狼瘡、風濕熱、心肌梗死
治療周期:
視原因而定,一般去除病因後體溫即可恢復正常
常用葯物:
布洛芬、對乙醯氨基酚
常用檢查:
血常規、血清學檢查、血培養、骨髓培養、X線、CT、MRI檢查
是否嚴重:
普通的感染發熱一般不嚴重,發熱的嚴重性視病因和發熱的度數而定
重要提醒:
高熱或超高熱應該及時進行降溫處理,否則會導致心腦腎等重要臟器發生嚴重損害,出現抽搐、昏迷、休克、急性腎衰竭等威脅生命的狀態。無論任何時候的持續發熱不緩解,都要及時就醫查明原因。
發熱可見於多種系統的疾病,一般感染造成的發熱最常見。
疾病因素
感染性發熱
各種病原體如病毒、細菌、支原體、立克次體等引起的感染。
血液病
如白血病、淋巴瘤、惡性組織細胞病等。
結締組織疾病
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硬皮病、類風濕關節炎和結節性多動脈炎等。
血栓及栓塞疾病
如心肌梗死、肺梗死、皮梗死等,通常為吸收熱。
顱內疾病
如腦出血、腦震盪、腦挫傷等,為中樞性發熱。癲癇持續狀態可引起發熱,為產熱過多所致。
惡性腫瘤
各種惡性腫瘤均可能出現發熱。
相關疾病
各種病原體感染、白血病、系統性紅斑狼瘡、風濕熱、心肌梗死
非疾病因素
夏季低熱
低熱僅發生在夏季,秋涼後自行退熱,每年如此反復出現,連續數年後多可自愈。多見於幼兒,因體溫調節中樞功能不完善,夏季身體虛弱,且多發生於營養不良或腦發育不全者。
生理性低熱
如精神緊張,劇烈運動後均可出現低熱。月經前及妊娠初期也可有低熱現象
⑤ 為什麼我每年一般都會在10月份發燒
你好,如果體溫不是很高,精神狀態正常,只要給予物理降溫就可以了,要讓身體自己調節使體溫慢慢下降,這對機體的恢復有幫助。在發燒期間要做好以下護理:1、多喝溫開水,飲食要清淡,少吃鹽。2、衣服、被子不宜過多過厚。3、室內空氣保持一定濕度與溫度,經常通風,不要直接吹冷風。4、進行溫水擦浴或酒精擦浴。5、定期自測體溫,並記錄。如果反復出現發熱、高溫持續不退或出現驚厥、嘔吐、咳嗽、咳痰等情況,應立即送醫院就診。
⑥ 為什麼有的人每年都會發燒一次,每次睡一覺就好
病情分析:發燒
意見建議:是好的現象,表示身體的免疫力很高,建議平時加強鍛煉,喝大棗山葯蓮子粥養身體
⑦ 為什麼我每年都會發燒(生病)一次這樣好不好為什麼有些人一年到頭都沒生過病難道是他們身體好求
也好,發燒會殺死體內的一些病毒。一年到頭不得病也是少數。而且說不定一場大病就要命
⑧ 為什麼我每年差不多都是這個時候發燒一次
主題: 發燒的原因 2005-3-22 13:22:00 樓 主
今日大眾的觀念,發燒是調節體溫的中樞神經失控,或是外來的細菌、病毒侵入體內所引起而造成發燒。以中醫的醫學而論,這完全是錯誤的,因其錯誤的醫療、葯物的傷害,乃造成腦炎、腦膜炎、小兒麻痹........等醫療錯誤的不良後果,為什幺呢?
我們鼻子呼吸的空氣是熱熱的,我們的皮膚亦在呼吸散熱,排散水分│出汗。呼吸、排汗所排出的熱氣,並非身體的發炎,乃是心腎│君火、相火上升所產生的體溫,即消化營養,產生體能所產生的余熱之排放。體熱排放不良,乃造成發燒,即余熱被蓄積而成,故發燒的原因可列舉如後:
1.感冒: 感冒發燒,因五臟調理五氣產生體能而生體溫,若五臟調理五氣,熱不能排,為皮膚毛孔被風、暑、寒、濕、燥火之氣蔽塞,即肺金毛孔收斂(肺主皮毛),致體溫、熱氣無法從皮膚毛孔排出│即是發燒的感冒為最多。感冒發燒,不是外來的細菌或病毒侵入體內,更不是調節體溫的中樞神經失控,只是身體的表皮、毛孔被蔽塞而已,分為傷風、傷寒、傷(中)暑、濕、熱??等中醫學謂之表證,細菌、病毒根本未進入體內,經曰:「寒邪外束,陽不得越,郁而為熱(發燒)」。(詳見傷寒論,溫病條辨)
2.傷食:飲食不當,脾胃虛弱致食物蓄積腸胃,無法消化在胃腸堆積發酵而產生熱能的發燒,以嬰幼兒為最多。此發燒四肢掌心熱,不像感冒的四肢冷,消食即燒退而痊癒。
3.虛勞:因身體虛,水火(心腎)不能即濟,風木動搖,時憎寒壯熱,乃體溫外越,不能為身體產生體能,並非發炎,是今日婦女更年期,身體衰弱,故須辨別心虛發熱、脾虛發熱、肝腎虛發熱而調治,不可退燒,是為虛損發燒。
4.瘀血: 受傷時因氣血循環受瘀血阻滯,瘀積的瘀血將體溫升高而發燒,只要化瘀血,發燒即可痊癒。許多受傷而成植物人者,乃因瘀血阻滯,或被用冰塊冰瘀血致血凝不散,或被強力消炎,消炎即傷心、腎,因心腎同為少陰經,腎主骨、骨主髓、腦為髓海,受傷植物人的造成,乃因心、腎的衰弱,更被消炎而心的循環無力將瘀血排出,並非腦受傷害的問題,化瘀血燒即退,心腎補強,瘀血排出植物人亦能恢復健康。
許多十三、四歲的少女,月經初來時,被打德國麻疹疫苗,或感冒月經來,被消炎傷心腎,致經來不止,或經血逆行至鼻、齒流血,被止血致瘀血內結,復又感冒再被消炎,乃為今日十二、三歲學童血癌│瘀血發燒不退的主因。
5.出痘疹:出痘疹發燒是在促使病毒產生免疫功能,如穀子、各種種子發芽時的產生溫度,痘疹必發燒才能促使病毒發揮排除盡凈,產生免疫功能,使五臟調適五氣不致產生障礙,故出痘疹發燒不須退燒,唯須注意發痘疹時的飲食,避免並發症之發生,痘疹發透燒即退而痊癒,身體免疫功能即建立而不易再生病。
6.葯物中毒:三合一疫苗造成的葯物中毒、頭痛、嘔吐、發燒,西醫稱為「無菌性腦脊髓膜炎」或白血球升高至三、五萬而燒不退為白血病,解毒燒即退,白血球數據亦降而康復。
7.孩子長牙齒發燒:齒為骨之餘氣,而腎主骨,嬰兒長牙齒時,脾土虛不能制腎水,土不能制水乃因脾虛而非感染(發炎),只要調理脾胃,發燒即可痊癒,不可消炎、退燒。
8.驚嚇:七情不順,如孩子受驚嚇而腹脹發燒,只要收驚即愈,情志不順,抑鬱憂思傷脾而發燒,消脹氣燒即退。
9.婦女坐月子感冒:婦女坐月子感冒,發燒稱「月內風」,與一般感冒不同治,此時氣血大虛,須調理氣血兼祛風,退燒始痊癒,不可以感染(發炎)治。
10.不明原因的發燒:醫師自己不懂,或診斷錯誤,治療錯誤,或不會治的發燒,今日皆稱不明原因的發燒,萬般皆有因,何以會有不明原因的發燒呢?
-----來自中國萬醫天地網---------
⑨ 求助!每年都是同一時間感冒發燒
你生病的時間都是轉季的時候,可能氣候引起的,還有就是你的身體每到這時間就免疫力低些,容易生病。
⑩ 為什麼有的人每年固定時間段會發燒一次
您好你好,出現發燒症狀其實有可能是很多疾病的,但多以感染(細菌、病毒等)為最多,還是應該去醫院盡快查明原因,對症治療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