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每次做胎監都要延長時間
發布時間: 2024-11-28 12:02:00
㈠ 胎監做一次多長時間
一般情況下,正常懷孕的孕婦,在32周開始進行胎心監護,每次胎心監護的時間大約是20分鍾左右。如果在20分鍾之內沒有出現胎動,或者是胎動的時候沒有胎心加速,一般情況下,需要延長監測時間。
胎心監護如果不合格,甚至必要時吸氧後再次進行監測。胎心監護,是用來評估胎兒在宮內是否缺氧的重要指標,孕32周~34周,每兩周做一次,36周之後,每周進行一次胎心監護,同時要進行自數胎動。
如果出現異常要及時進行彩超檢查,了解羊水,胎盤以及有無臍帶繞頸,根據檢查結果對症給予處理。
㈡ 做胎心監護需要多長時間
胎心監護的時間一般是20分鍾,因為胎寶寶的睡眠周期是20-40分鍾不等,如果20分鍾內的胎心監護結果不理想,可以適當延長監護時間。
孕婦做胎心監護,20分鍾內如果寶寶有胎動,觀察胎動的時候胎心有沒有加速,胎心加速的程度是否符合標准。胎心加速的標準是加速的時間要持續15s以上,加速的幅度要15次/分以上,如果20分鍾內有2次以上的胎動,而且都是符合標準的,就說明是NST反應型,說明寶寶沒有缺氧,儲備能力很好。如果正好在這20分鍾之內寶寶處於睡眠狀態,就需要把寶寶喚醒,喚醒之後寶寶就會動,動了以後再看胎心加速情況好不好。如果連續40分鍾都沒有出現胎心加速,就建議先休息,過一段時間之後再復查。
建議孕婦在妊娠過程中要留意自身狀況,嚴格按照產檢時間到醫院做檢查,一旦出現不適症狀,要及時就醫。同時孕期要注意飲食衛生,不要到外面就餐。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