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轉股不考慮時間加權
1. 確定分派股票股利時為什麼是以加權平均數為基礎
因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引起的在外發行的普通股股數的變化,應假設該變化發生在報告期期初,即因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不考慮時間權數。
因為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是在某個時點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的基礎上計算增加的股數,它依賴於基礎普通股股數的存在,所以增加的股數直接用基礎普通股股數乘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比例,不再乘以時間權數。
(1)為什麼轉股不考慮時間加權擴展閱讀
若計算結果有不滿一股的,可將零股折成現金分派給股東,或將零股集中起來出售,所得金額在各零股股東間進行分配。採用股票股利發放形式應具備的條件: 公司必須有待分配的盈利,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符合新股發行的有關規定。
由於股票交易價格通常在面值以上,所以,對於股東來說,派發股票股利,可能得到比現金股利更多的投資收益; 但股票股利派發過多,將增大股份總額,影響公司日後的每股股利水平和股票市價,不利於公司的市場形象提高和增加營運資金。
2. 會計里為什麼要乘時間權數 尤其每股收益里
股票的股數總量確實是增加了1000萬股,並不存在半年只能使500萬的說法。
但計算每股收益時,分母要按加權平均數計算。
道理其實很簡單:
如果你投資10W開了一家公司,1-6月份實現利潤20W,7月1日你朋友又投入10W到你公司,全年實現利潤30W,如果你們要分配當年全部的利潤,你會不會將其中一半的利潤也就是15W分給你朋友?答案是不可能的,因為你賺了10W的時候,你朋友連一毛的投入都沒有,憑什麼分配你自己賺的20W啊?那麼分配的方法也只有2種了,一是在分配當年將你朋友的投資打折分配(當年要按加權平均數計算投資,以後年度按全額計算),二是只分配7月份以後的利潤給你朋友。
由於在上市公司中,利潤不可能每月均衡實現,而且買賣股票是很頻繁,採用第二種方法的計算是很不現實的。所以只能按加權平均數來計算每股收益了。
比如也許不恰當,但希望能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