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辦身份證需要多長時間
⑴ 辦身份證為什麼要那麼久
因為身份證的辦理,是以省為單位辦理的,各市、縣的身份證統一要到省里去製作,程序雖說不復雜,但是數量很大,所以要有一定的製作時間,說是要4個月,一般在3個月內就能做好,看你的運氣了,有的1個月就能拿到。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身份證有以下各種用途:
1、選民登記,是指選舉機構代表國家依法對享有選舉權的公民予以法律認可,使其成為有權參加選舉活動的選民的一項選舉程序。
2、戶口登記,是指在暫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滿16周歲的人員由暫住地居(村)民委員會負責辦理暫住登記,報公安派出所備案。
3、兵役登記,是指按照法律規定有服役義務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登記報名。
4、婚姻登記,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經國家婚姻登記機關核准,取得結婚證的行為。
5、入學、就業,入學指學童初次進入學校讀書,就業指在法定年齡內的有勞動能力從事的獲取報酬或經營收入進行的活動。
6、辦理公證事務,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證明。
7、前往邊境管理區,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是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人員的通行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⑵ 為什麼身份證補辦要那麼久
法律分析:由於公安機關對身份證制證的管理比較嚴格,一般一個省只有一個制證中心,也就是只有省級公安機關才能製作身份證。因此流程這么走下來需要很多時間。 當然如果你就在省會城市,或者在直轄市,好像這個流程不需要多長時間。但是要考慮到有部分人口大省的制證需求很大,還有有些省份交通不便、地廣人稀,例如西藏或者一些有貧困山區的省級行政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第四條 居民身份證使用規范漢字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元號填寫。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對居民身份證用漢字登記的內容,可以決定同時使用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選用一種當地通用的文字。
⑶ 辦理身份證為什麼需要那麼長時間
法律分析:居民身份證辦理,都是統一資料以後再送到指定的製作單位進行製造,還需要進行核對,晶元信息注入等流程,再發送到相關的戶籍部門,再掃描資料入系統等,由於過程繁瑣所以一般都比較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