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私人企業工作時間那麼長
㈠ 勞動法:明文規定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而大多私企卻是12小時,可以告嗎
勞動法明文規定,單位員工每天工作時間為8小時,不得超過,一旦超過單位會受到很嚴厲的懲罰,而員工會得到相對應的賠償。
那麼,既然勞動法明文規定,但是為什麼很多企業的工作時間卻超過八小時,而有些的工作時間達到12小時,甚至是15個小時。
他們不怕違法嗎?一般這種情況可以去告他嗎?
總結:
在必要的時候,我們必須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自身的利益,但是不得萬不已的情況下,還是不要和單位鬧僵,有些工作對於有些人來說是一份不可缺少的工作,一旦鬧僵,就意味著他們即將要失業。
畢竟現在很多工作的朋友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要上學,哪有那麼多選擇,在生活面前加點班算什麼?對於他們來說。
對此,大家有什麼樣的看法呢?
㈡ 為什麼一些企業的公司越大,員工每天工作時間就越長
公司越大,人才聚集越多,此時員工的資質拼不過就只能拼時間,為了在公司不落後,只能夠主動加班拼時間趕效率。
㈢ 為什麼北京、上海等城市私營企業上班時間為上午十點半
其實上海很多私企上午上班時間為八點半到九點半的比較多,上午十點半上班的私企應該是與客戶的溝通不怎麼頻繁的一些公司
㈣ 《勞動法》明文規定每天工作時間為8小時,為何私企還是12小時
私企一般法律意識不健全,而且他們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多小的單位連勞動合同都不簽,有時候在面試的時候,還對面試者有所隱瞞,這種情況比比皆是。我覺得出現這種情況的最大問題就在於這些刺激的老闆對勞動法不清楚,或者說是他們覺得員工沒有勞動就業方面的意識,就算出現問題,私下也能夠偷偷的解決,就導致他們干無所謂,記得讓員工無償加班。
有些公司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還不斷的給員工進行洗腦,所謂的狼性精神,就是這么產生的,他們會有各種各樣的手段去鼓勵員工自主加班,而且不給員工相應的加班費,當這種情況慢慢的形成了一種風氣,大家都覺得加班是理所當然的,老闆更覺得員工加班是理所當然的,所以說這樣沒有法律意識的企業是需要整頓一下的,保證勞動者的合法休息權益,才能讓勞動者更好的工作。但是老闆為了一己私利,往往不會考慮員工的基本需求,遇到這樣的企業,一定要大膽的去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㈤ 《勞動法》對私企有約束力嗎為什麼私企員工的工作時間長達十二小時無人過問
法律的效力是針對所有中國公民和在中國的外國公民,《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是針對所有企業的,你所說的情況是因為執法不嚴和違法不究的法律執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