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甲膜穿刺為什麼時間不宜過久
⑴ 完善的心肺復甦術包括哪些內容
1、氣道控制
(1)氣管內插管:如有條件,應盡早作氣管內插管,因氣管內插管是進行人工通氣的最好辦法,它能保持呼吸道通暢,減少氣道阻力,便於清除呼吸道分泌物,減少解剖死腔,保證有效通氣量,為輸氧、加壓人工通氣、氣管內給葯等提供有利條件。
當傳統氣管內插管因各種原因發生困難時,可使用食管氣管聯合插管實施盲插,以緊急給病人供氧。
(2)環甲膜穿刺:遇有緊急喉腔阻塞而嚴重窒息的病人,沒有條件立即作氣管切開時,可行緊急環甲膜穿刺,方法為用16號粗針頭刺入環甲膜,接上「T」型管輸氧,即可達到呼吸道通暢、緩解嚴重缺氧情況。
(3)氣管切開:通過氣管切開,可保持較長期的呼吸道通暢,防止或迅速解除氣道梗阻,清除氣道分泌物,減少氣道阻力和解剖無效腔,增加有效通氣量,也便於吸痰、加壓給氧及氣管內滴葯等, 氣管切開常用於口面頸部創傷而不能行氣管內插管者。
2、呼吸支持
及時建立人工氣道和呼吸支持至關重要,為了提高動脈血氧分壓,開始一般主張吸入純氧。吸氧可通過各種面罩及各種人工氣道,以氣管內插管及機械通氣(呼吸機)最為有效。簡易呼吸器是最簡單的一種人工機械通氣方式,它是由一個橡皮囊、三通閥門、連接管和面罩組成。
在橡皮囊後面有一單向閥門,可保證橡皮囊舒張時空氣能單向進入;其側方有一氧氣入口,可自此輸氧10~15L/min,徒手擠壓橡皮囊,保持適當的頻率、深度和時間,可使吸入氣的氧濃度增至60%~80%。
3、復甦用葯
復甦用葯的目的在於增加腦、心等重要器官的血液灌注,糾正酸中毒和提高室顫閾值或心肌張力,以有利於除顫。復甦用葯途經以靜脈給葯為首選,其次是氣管滴入法。氣管滴入的常用葯物有腎上腺素、利多卡因、阿托品、納洛酮及安定等。
一般以常規劑量溶於5~10ml注射用水滴入,但葯物可被氣管內分泌物稀釋或因吸收不良而需加大劑量,通常為靜脈給葯量的2~4倍。
心內注射給葯目前不主張應用,因操作不當可造成心肌或冠狀動脈撕裂、心包積血、血胸或氣胸等,如將腎上腺素等葯物注入心肌內,可導致頑固性室顫,且用葯時要中斷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故不宜作為常規途經。
4、心臟電擊除顫
電擊除顫的操作步驟為:
①電極板塗以導電糊或墊上鹽水紗布;
②接通電源,確定非同步相放電,室顫不需麻醉;
③選擇能量水平及充電;
④按要求正確放置電極板,一塊放在胸骨右緣第2~3肋間(心底部),另一塊放在左腋前線第5~6肋間(心尖部);
⑤經再次核對監測心律,明確所有人員均未接觸病人(或病床)後,按壓放電電鈕;
⑥電擊後即進行心電監測與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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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復甦成功的標准
非專業急救者應持續CPR直至獲得AED和被EMS人員接替,或患者開始有活動,不應為了檢查循環或檢查反應有無恢復而隨意中止CPR。對於醫務人員應遵循下述心肺復甦有效指標和終止搶救的標准。
心肺復甦有效指標
(1)頸動脈搏動:按壓有效時,每按壓一次可觸摸到頸動脈一次搏動,若中止按壓搏動亦消失,則應繼續進行胸外按壓,如果停止按壓後脈搏仍然存在,說明病人心搏已恢復。
(2)面色(口唇):復甦有效時,面色由紫紺轉為紅潤,若變為灰白,則說明復甦無效。
(3)其他:復甦有效時,可出現自主呼吸,或瞳孔由大變小並有對光反射,甚至有眼球活動及四肢抽動。
終止搶救的標准
現場CPR應堅持不間斷地進行,不可輕易作出停止復甦的決定,如符合下列條件者,現場搶救人員方可考慮終止復甦:
(1)患者呼吸和循環已有效恢復。
(2)無心搏和自主呼吸,CPR在常溫下持續30min以上,EMS人員到場確定患者已死亡。
(3)有EMS人員接手承擔復甦或其他人員接替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