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為什麼扣費時間不一樣
❶ 為什麼社保每個月扣費不一樣
社保每個月都不一樣,因為職工應發工資每月不同,繳費工資不同。
職工社保繳費,是按照當月用人單位申報的工資為基數繳納的,單位申報的工資應當以用人單位應當工資為准,應發工資低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名義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為基數;高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為基數。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八條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第二條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失業保險條例》
第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
❷ 社保為什麼每個月都不一樣每個月社保費為什麼不一樣
我們進入單位工作後,單位會給我們繳納社保,社保費用是每個月繳納一次,而很多人發現自己的社保費用每個月是不一樣的,那麼社保為什麼每個月都不一樣呢,我們接著看下文。
社保為什麼每個月都不一樣?
1、每個月工資不同
一般來說,社保是按照員工的工資水平進行繳納的,所以工資的高低會影響社保。例如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公司承擔20%,個人承擔8%,加在一起就是28%。因此當我們的月工資有變化之後,月社保的個人扣費也就會出現變化了。
2、扣費基數改變
由於社保繳納是根據工資水平來的,因此一個地區的社保最低繳納基數是按照當地公布的譽蠢最低要求,如果公司給員工繳納的社保是按照最低標准,扣費基數改變也會影響社保。例如杭州22年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3957元,公布最低繳費標準的前後兩個月,員工的社保扣除金額就可能發散譽生改變。
3、繳費比例調整
社保的繳費比例發生調整也會導致社保金額變化。如果調整了某項保險繳費比例,那麼我們的社保扣費也會有所變動。例如醫療保險繳納比例調整到高比例,就會導致我們的繳納金額發生變化。
總的來說,我們的社保費用並不是固定不變的,而社保建議是多繳比較好,即便繳滿15年了,還沖虛段是繼續繳納比較好,這樣在退休時我們可以獲得較好的社保待遇
❸ 為什麼社保每個月扣費不一樣
【1】扣費基數改變:一般情況下,我們社保繳費基數,是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對上年工作不滿一年的職工,按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月數來計算。當我們的月均工資有變化之後,每個月社保的個人扣費也就會出現變化了,職工工資越高,社保繳費基數就會越高。不過,這也是有上限和下限的。
【2】繳費比例調整:在社保中,各保險的繳費比例也可能會發生調整,所以說,若是繳費比例有變動,那麼我們的社保扣費也會有所變動。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障是以國家或政府為主體,依據法律,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對公民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由於各種原因而導致生活困難時給予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社會保障的本質是追求公平,同時必須以立法或法律為依據。其基本內容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等。
社會保障作為一種國民收入再分配形式是通過一定的制度實現的。我們將由法律規定的、按照某種確定規則經常實施的社會保障政策和措施體系稱之為社會保障制度。由於各國的國情和歷史條件不同,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歷史時期,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內容不盡一致。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為滿足社會成員的多層次需要,相應安排多層次的保障項目。
一般來說,社會保障由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組成。其中,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
全球的社會保障模式,大致可分為國家福利、國家保險、社會共濟和積累儲蓄四種,分別以英國、前蘇聯、德國、新加坡為代表。中國在建的社會保障制度,屬於社會共濟模式,即由國家、單位(企業)、個人三方共同為社會保障計劃融資,而且這是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的改革趨勢。
個人責任的強化已經成為全球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識。社會保障是現代工業文明的產物,是經濟發展的「推進器」,是維護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機制」,是維護社會安全的「穩定器」。社會保障是現代國家一項基本的社會經濟制度,是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
第一,依法建立。即現代社會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則,是通過社會保障立法來確立社會保障制度,法制規范是社會保障制度賴以建立的客觀基礎與依據。
第二,突出以人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國民生活、增進國民福利為宗旨,包括經濟保障與服務保障。
第三,具有經濟福利性。即從直接的經濟利益關系來看,因有政府、僱主與社會各界的參與和分擔責任,受益者的所得要大於所費。
第四,屬於社會化行為。即由官方機構或社會團體來承擔社會保障的實施人物,而非供給者與受益方的直接對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