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為什麼就知道死亡時間
⑴ 怎麼判斷人的死亡時間
一、判定依據
一般來說,醫學及法律意義上的死亡時間,是指心跳、呼吸停止。現在我國衛生部已經提出腦死亡標准草案,正在徵求意見和討論,如果確定下來,而且法律也以腦死亡作為死亡標准,相關儀器檢查也可能會是條件允許情況下必須的。
二、法醫鑒定
1、通常情況下,人死後,全身肌肉會很快變為松軟,此時各關節能被任意屈曲,此種情況稱為肌肉鬆馳。在肌肉鬆馳過後,就會出現肌肉收縮、變硬,各關節固定,不用能被任意屈曲,此時稱為屍僵。一般情況下,屍僵會在死後1~3小時內開始出現,表現為咬肌、頸肌、顏面部肌肉僵硬,下頜關節固定;經4~6小時,屍僵擴延到全身。
2、在死後4~6小時內,人為地將已形成的屍僵破壞,屍僵不久後仍可重新發生,但強度較原來屍僵為弱。這種現象稱為再僵直。若死後超過6~8小時,遭破壞的屍僵將不能發生再僵直。
3、死後瞳孔散大、固定,的確常被做為判斷死亡的一個重要檢驗內容。具體來講,就是指瞳孔直徑大於5mm以上,用手電筒等照射眼睛,瞳孔大小不會發生變化(生前檢查時,瞳孔將縮小)。
4、死亡時間,即死後經過時間的推斷,是法醫學鑒定中一項重要的任務。雖然相關的研究已逾百年,但到目前尚未產生出一種操作簡便、准確性高的單一技術。現實中仍然依採用綜合屍體現象、超生反應、胃內容物、昆蟲繁殖、植物生長以及環境氣候等因素分析推斷。
5、有一點需要說明,法醫在現場所提供的推斷意見,只能說是一個大致的意向性意見。通常他們正式的鑒定結論,會在經過屍體解剖和其他實驗室檢驗後才作出。
6、 我國目前醫學上和法律上,還是以呼吸、心跳停止為判定死亡的標准。腦死亡還沒有引入臨床或司法實踐。不過學術界一直在建議採用腦死亡。根據有關消息,衛生部也正在進行相關標準的研討,腦死亡的概念,是指全腦(包括小腦、腦干)功能不可逆中止所引起的死亡。
⑵ 怎樣根據人的死亡狀態來判斷人的死亡時間
根據人的死亡狀態來判斷人的死亡時間的方法有:
傳統上,推斷早死時間的客觀依據主要是屍體僵硬、屍斑、屍溫、環境溫度、屍體體格、運動程度、是否飲酒、是否使用麻醉劑、胃內容物消化程度、生長變化等屍體現象屍體周圍的植物法則。屍僵通常在死亡後1-3小時開始,首先出現在面部和眼部肌肉,然後蔓延到軀乾的上下肢。
12小時後,屍體僵硬。屍體開始緩解約6個小時,身體恢復柔軟。屍斑的出現也有一定的時間規律。死後,血液循環停止。最快半小時後,由於自身的重力,血液落在身體底部的血管上。那裡的皮膚呈現紫紅色斑點,就像瓶底的紅酒。這是屍檢點。
屍檢最遲出現在死亡後4-10小時內。它的顏色持續很長時間。如果一個人死後仰卧,屍體上的斑點應該在他的背上。如果在屍體的前面發現了屍體的斑點,說明屍體已經被移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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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又增加了一個判斷死亡時間的新方法,叫做眼球化學法,是由美國的內科醫師約翰·科發現的,他視察到人在死亡之後,屍體內紅細胞會不斷有規律的破裂。
紅細胞內的鉀離子會不斷的有規律的進入眼玻璃體液,據此人們完全可以准確判斷出死亡時間。因為這種方法不受外界溫度的影響,所以測得的死亡時間比較精確。
對於晚期屍體現象,如高度腐敗和完全白骨化的屍體,法醫或是根據屍體上昆蟲的發育狀況,或是根據埋屍周圍土壤結構和成分的細微變化,或是根據屍體的軟組織液化和白骨化程度。
或是運用高科技手段,如運用熒光反映的方法將新鋸斷的骨段置於紫外光下檢驗、應用電子顯微鏡檢查等方法來推斷遺骨的埋藏時間,從而推測死者的死亡時間。
⑶ 法醫通過解剖屍體就能斷定死亡時間,是如何做到的
是根據溫度和屍斑來進行判斷的。
人死後,產熱停止,身體熱量散發到周圍環境中,直至與環境溫度相同。屍冷的進展取決於環境的溫度,屍體的衣服,屍體內的熱量以及死因。春秋兩季,成人屍體的室內溫度每小時下降約0.83度。身體在水中每小時下降3-4度;在高溫季節,人死後幾小時內室外體溫可上升。根據國內對體溫的研究報告,人死後4-5小時內體內產生的熱量還沒有完全停止,平均體溫每小時下降0.58度;死後5-16小時,產熱完全停止,平均體溫每小時下降0.97度;死後16-24小時,由於屍體與環境溫差縮小,屍體溫度緩慢下降,平均每小時下降0.54度。人死後血液循環停止,血管中的血液因重力作用向屍體下部移動。落入毛細血管和小靜脈並使其擴張,透過皮膚呈現紫色斑點,稱為死斑。屍體最早出現在死後30分鍾,一般出現在死後1-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