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開庭時間為什麼又突然變了
『壹』 定好的開庭突然延期了
法律分析:法院一般會主動告知延遲的原因,有可能是檢察院證據沒理清楚,或者公訴人突然有其他安排和開庭時間沖突,或者法院想當庭宣判,法官完善判決還需時間等等。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並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貳』 法庭改開庭時間意味什麼
法庭改開庭時間可能意味著如下內容:1、如果當事人一方因客觀正當原因無法按傳票規定的時間到庭的,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請延期開庭,經法院審查同意後,法院可以另行安排開庭時間;2、如果法院辦案法官因特殊情況無法按傳票規定時間開庭的,也可以通知雙方當事人另行安排開庭時間。 法院開庭的前提是,需雙方當事人均親自簽收開庭傳票或代理人代為簽收開庭傳票、開庭通知,要保證各方的訴訟權利,否則即是程序違法。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於法院要更改開庭的時間的話,這個必須要有一定的要求才可以的,比如說上文中所涉及到的四種情況,所以說法院是不能隨便的更改開庭的時間,這個要結合一定的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法庭改開庭時間可以再上訴嗎
法庭改開庭時間不可以再上訴。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很嚴格的。除非發生一些特定事由,如延期或者中止。但即使是發生特定事由,在卷宗里也有詳細記載。 如果事情確實是法院更改開庭時間,可以持立案通知書及繳費單據,向該法院監督部門或者院長信箱反映。如果沒有答復,也可以向檢察院民事審判監督科反映。
『叄』 法庭改開庭時間意味什麼
法律分析:意味著案件要延遲審理。更改開庭的時間,這個在民事訴訟法中有相應的規定,比如說是屬於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這個就可能會更改,然後有可能會有新的證人到庭,調取相應的證據也要進行延期。1、如果當事人一方因客觀正當原因無法按傳票規定的時間到庭的,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請延期開庭,經法院審查同意後,法院可以另行安排開庭時間。2、如果法院辦案法官因特殊情況無法按傳票規定時間開庭的,也可以通知雙方當事人另行安排開庭時間。 開庭是指,人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准備工作之後,就是接受立案之後,收集到當事人的材料,地點一般情況下在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