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逾期抵扣為什麼選不了時間
Ⅰ 發票抵扣勾選認證時間
如果是正常申報,沒有延期的情況下,發票認證時間最晚在每月15號(是通過增值稅勾選認證平台勾選認證的方式)申報截止期限之前。
具體到每月以公司舉例:本月9月,那就是25-30號勾選認證,但有時候系統會延遲,在9月開的票在月底會不顯現出來,就沒法勾選,所以在10月報稅之前也還是可以繼續勾選的,只要是10月之前開進來的票,選擇未報稅就可以。其實勾選發票不是說每月必須進行的,看公司需要多少勾選多少,但也可以多勾選當留抵稅額,這個稅額是一直在裡面可以抵扣的,像你說的有的月份忘了勾選,那留抵稅額就起了重要作用可以讓您本月少繳稅或者不繳了。如果沒有留抵稅額又忘了勾選,那就只有繳稅了。但你下個月多勾選或者把一年的票都認證了,那其實不存在多繳稅的說法,因為你就只有那麼多票可以認證。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
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對上述扣稅憑證信息進行用途確認。
Ⅱ 我公司收到專用發票,已超360天,但超期後我們在平台上勾選成功,發票採集也正常,這樣可以進行抵扣么
這種情況是可以抵扣的。
說明你的發票,時間雖然超過了360天,但是並沒有超過幾天。
你收到的專用發票,按照360天內必須認證的要求,應該是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必須認證。如果你是去稅務局進行認證,超過這個日期就不能認證了。但是在平台上勾選認證,只要是在這個日期所在的月份里的任何一天勾選,都是可以的,即使超過了這個日期,因為並不影響次月申報抵扣的現實。次月就不可以勾選認證了。這就是平台勾選的優勢。
Ⅲ 發票抵稅有沒有時間限制
發票抵稅有時間限制。
相關規定如下:
1、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其他需要認證抵扣的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2、進口貨物:一般納稅人取得海關完稅憑證,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後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收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實行「先比對後抵扣」。納稅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原規定執行。
3、小規模納稅人不允許抵扣。
(3)發票逾期抵扣為什麼選不了時間擴展閱讀:
稅法規定的扣稅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免稅農產品的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或者部分實施「營改增」地區的運輸業增值稅發票)。
另外,根據財稅[2012]15號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因此,取得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稅控軟體維護費的地稅發票也可以抵扣。
Ⅳ 專票可以逾期抵扣嗎,如何處理
營改增後,專用發票的抵扣問題是企業財會人員必須要格外注意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有認證期限的,一旦逾期就需要經過一系列復雜的程序來進行補救。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抵扣認證期限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特別提醒:增值稅認證期限是從開票日期起180天內;抵扣期限是認證當月必須抵扣,如:2012年11月份認證的專用發票,2012年11月份增值稅申報期是2012年12月1日至15日,納稅人在申報時,應將2012年11月份認證的發票填入11月份的納稅申報表中抵扣,並在次月(12月)的15日內申報抵扣。如果超過抵扣期限的,就需要經過復雜的程序來完成抵扣。(具體認證期限見附表)
逾期抵扣的「亡羊補牢」
納稅人申請辦理逾期抵扣時,應報送如下資料:1.《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申請單》。
2.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情況說明。納稅人應詳細說明未能按期辦理認證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原因,並加蓋企業公章。其中,對客觀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納稅人應說明的情況具體為:發生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納稅人應詳細說明自然災害或者社會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影響地區、對納稅人生產經營的實際影響等;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注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納稅人應詳細說明辦理搬遷時間、注銷舊戶和注冊新戶的時間、搬出及搬入地點等;企業辦稅人員擅自離職,未辦理交接手續的,納稅人應詳細說明事情經過、辦稅人員姓名、離職時間等,並提供解除勞動關系合同及企業內部相關處理決定。
3.客觀原因涉及第三方的,應提供第三方證明或說明。具體為:企業辦稅人員傷亡或者突發危重疾病的,應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醫院證明;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導致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的,應提供相關司法、行政機關證明;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的,應提供公安機關證明;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的,應提供賣方出具的情況說明;郵寄丟失或者誤遞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應提供郵政單位出具的說明。
4.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電子信息。
5.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復印件。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復印件必須整潔、清晰,在憑證備注欄註明「與原件一致」並加蓋企業公章,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必須裁剪成與原票大小一致
Ⅳ 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抵扣期限過了怎麼辦
增值稅專用發票超過了自開票日期180天的,就不能再抵扣進項稅款了,屬於滯留票,滯留票要寫出詳細的滯留原因,無正當理由不抵扣進項稅的要補交滯留票中所含的稅金及滯納金,情節嚴重的有可能還要停止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交回金稅盤。
Ⅵ 增值稅專用發票超期未抵扣怎麼辦
既然是已經過了抵扣期,且未認證,那麼按普通發票入賬,也就是說按價稅合計全部計入到材料的購入成本中去。
另外,這張票屬於進項票滯留,這張記賬憑證一定要做個記號或說明,免得國稅局來查滯留票的時候,一下子就可以找得到的。
如果已經將發票聯做了賬的話,現在憑未認證的抵扣聯做如下分錄:
借 :原材料。
貸: 其他應付款-未抵扣進項稅。
(6)發票逾期抵扣為什麼選不了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於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後,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由於除本公告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仍應按照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所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二)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
三)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路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四)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注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五)由於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Ⅶ 增值稅專用發票逾期抵扣情況說明
若你公司逾期未認證抵扣的原因屬於公告所述的客觀原因,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抵扣進項稅額。但如果你公司是由於疏忽導致發票逾期未認證,不屬於公告所述的客觀原因,則此發票不得抵扣,只能由公司承擔此損失,公司有權向直接責任人追償。如果你寫是財務失職的理由,應該是不屬於客觀原因的。
Ⅷ 延期抵扣勾選是什麼意思
一、正面回答
延期抵扣勾選功能,增值稅一般納稅,如果未在申報期當月完成增值稅申報,並且未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對相應屬期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進行選擇確認,可以在後續月份對之前屬期的扣稅憑證分屬期進行選擇確認用於抵扣,並將延期抵扣勾選的進項稅額計入相應屬期進行申報。
二、分析
如果屬期1月的增值稅申報已完成,仍有部分進項稅額未勾選,可以在2月或以後屬期繼續抵扣勾選,進入勾選日所屬期抵扣稅款。如果屬期1月的增值稅申報未完成,但已完成屬期為1月進項稅額的勾選確認,不能使用延期抵扣勾選功能,已抵扣勾選的進項稅額將計入屬期1月的進項稅額。如果屬期1月的增值稅申報未完成,且未對屬期為1月的進項稅額進行勾選確認,可以使用延期抵扣勾選功能,延期抵扣勾選的進項稅額可以計入屬期1月的進項稅額。
三、延期抵扣勾選的操作指引?
1、訪問湖北省電子稅務局;
2、如果金稅盤、稅控盤或CA設備在身邊,建議使用這些設備登錄;
3、登錄電子稅務局後,在首頁左邊常用功能區,點擊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系統將直接在新窗口打開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不需再用盤進行登錄。
Ⅸ 過期增值稅發票能抵扣嗎
正常的情況,過期(180天)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不能抵扣了。但是特殊情況,還可以向稅務局申請抵扣,具體規定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
為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07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未能按照規定期限辦理認證或者稽核比對(以下簡稱逾期)抵扣問題公告如下:
一、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於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後,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由於除本公告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仍應按照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所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二、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二)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
(三)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路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四)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注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五)由於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六)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辦理逾期抵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