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晚上能坐長途車
Ⅰ 坐長途火車,晚上時乘務員為何要要求關上窗簾
如今我們身處在城市快節奏的洪流中,每天為了生活不遺餘力的去往前沖,很少有時間靜下來去享受生活,去追求自己理想的中的詩和遠方,所以我們一有空閑時間,就會把心中這美好的願景寄託在旅行上,在旅行途中放鬆自己,找尋片刻的寧靜,但在選擇出行方式上,人各有異,有的人喜歡方便快捷坐飛機,有的人喜歡實惠性價比高的高鐵。
其實乘務員這樣的行為是為了讓乘客們得到更好的休息,保證乘客們的乘坐體驗,不管是不是有火車交匯,在乘客們入睡後,夜深人靜的晚上乘務員們都會過來幫忙拉上窗簾,看到乘務員們這樣暖心的舉動我們不禁要為其點贊,真的是太有心了,全身心的在為我么乘客著想,我們就更應該配合她們的工作,互相理解下才能做得更好。
Ⅱ 為什麼很多長途客車都是夜裡工作
長途卧鋪客車凌晨 2 點至 5 點停車休息 :
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 號),《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客運安全工作的通知》(交運 發[2010]210 號)和公路運輸管理處《關於落實卧鋪 客車隱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規定,杜絕因夜間長距離 運行,駕駛員容易疲勞引發惡性事故,切實消除卧鋪客車安 全隱患,保障安全生產,特製定本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 針,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公司《車載 GPS 監控管理辦法》以及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 章制度。
二、夜間在道路上(高速公路、混合道路)行駛的客運 車輛凌晨 2 點至 5 點必須就近停靠在安全地帶,落地休息, 駕駛員要及時提醒車上旅客不要隨意走動,照看好隨身攜帶 的物品,如有需求及時聯系駕駛員等。
三、夜間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日間限速的 80%。車輛夜間 (晚 22:00 至早 6:00)行駛期間,2 小時必須更換駕駛員, 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如經 GPS 發現未嚴格按規定時間 段更換駕駛員,對該車輛駕駛員處以 1000 元罰款;責任經 營人處以 2000 元罰款,車輛停運一周。
四、夜間遇暴雨、濃霧等影響安全視距的惡劣天氣時, 必須就近尋找安全停靠點停止運行。
五、客運車輛運行里程超過 400 公里(高速公路直達客 運超過 600 公里)的,需配備 2 名以上駕駛員。嚴格執行 24 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 8 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得超 過 4 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得超過 2 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 間不得少於 20 分鍾。
六、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載衛星定位裝置設施設備的維 護和維修,不得惡意損壞衛星定位裝置,確保車載衛星定位 裝置工作正常、監控有效。對不按規定使用或故意損壞衛星 定位裝置的,將按公司《車載 GPS 監控管理辦法》第六章的 相關條款予以處罰。
七、營運車輛違反本制度的,第一次處罰按本制度的第 三條款執行;第二次對車輛駕駛員處以 3000 元罰款,責任 經營人處以 10000 元罰款;第三次對車輛駕駛員處以 5000 元罰款,責任經營人處以 10000 元罰款,以上皆處車輛停運 一周;違反三次以上的對車輛駕駛員調離駕駛崗位至辭退, 取消責任經營人經營資格。
八、車隊負責督促該制度落實到位,如所屬車隊車輛不 遵守本制度,公司將對車隊主要責任人每次處以 1000 元罰 款,車隊分管安全、生產責任人各處以 500 元罰款;連續發 生三次的,由公司經理層對車隊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談話 後仍有車輛違反規定的,對車隊主要負責人作出就地免職處 理。
由於2至5時,這個時間段,人處於高度疲憊狀態,為了全車旅客人身安全,強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