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工資表上沒有我的入職時間
『壹』 我有三個年度公司的每個月的員工花名冊但是沒有入職時間,怎麼用excel去除所有未超過三個月的員工。
表格貼在一起,透視,第一列名字,第二列工資計數。小於等於3次工資發放的應該就是入職未滿3月的。
『貳』 已經確認入職了,我該如何確認准確的入職時間
一般入職時間都是指自己進入公司的第一天是自己的入職時間,剛進入公司會有一個試崗期,看看自己是否可以勝任這個工作,試崗期過後會進入一個試用期,通過試用期就可以成為正式工,一般可以通過是試崗期的就可以算是正式入職了,就可以辦理一些入職手續,這個時候自己的入職時間就是在進入公司的第一天,除非個別公司有一些特殊的規定。自己也不會在這個事情上面糾結了,我覺得剛來公司還是把一些事情問清楚,不然等到時間長了有些事情就會覺得和自己剛開始認為的不一樣,但是你已經工作了一段時間了,就會比較麻煩。
『叄』 怎樣才能查到自己 的工作入職時間
想查到自己工作入職的時間其實也很容易,因為勞動合同上面就有寫,再加上自己的工作證上面也有入職的時間
『肆』 參加工作時間和入職時間有什麼區別
參加工作時間,是指開始正式上班的時間。
入職時間,指的是在工作中任某個工作職務(現職)的開始時間。
一般講,只有在剛參加工作時即擔任的工作職務,且在填表時還擔任這個工作職務,才會出現參加工作時間和入職時間相同的情況。正常情況下,擔任現職時間要遲於參加工作時間。
舉例說明:
某人2017年6月到本公司參加工作,試用一個月後於7月開始擔任公司的安全員。
那麼,這個人的參加 工作時間就是2017年6月,安全員的入職時間就是2017年7月。
『伍』 去勞動仲裁需要我提供入職時間怎麼辦都有什麼方法能夠證明我入職時間
問這個問題說明你沒有勞動合同,工資流水或考勤表可以。
『陸』 工資審批表任職時間為什麼和發文時間不同
你指的發文時間入職通知書的發文時間嗎?發文時間不等於入職時間。比如21日入職,可以提前三天在18日發文通知。工資審批時的計薪起始日,應與發文上的通知入職日期,並且崗位人員還得是准時入職的。如果延期入職的,應跟入職登記或人資作業記錄對應,並參考考勤記錄。
『柒』 我去報名,為什麼入職時間那一行不叫我填
既然你自己說是小白,就先給你說點從小白到小蝦的注意事項,而不是直接回答你的問題。你的表整體還算美觀,白得也還可愛,呵呵。首先,Excel提供很多日期函數,但要直接用這些日期函數,就得你先按Excel規定的日期格式來輸入日期數據,即日期數據是一個整體,而不是你這樣把年月日分成3個獨立的數據,如2015年7月1日,直接在一個單元格中輸入:2015/7/1,可以對日期數據設置單元格格式,選擇自己歡喜的一種日期格式。其次,就是按你的分開輸入,可以明顯看出,你的月和日數據並不是真正的「數字」,而是「文本」——單元格左上有顯示標記。第三,工作表中能不用合並單元格的盡量不用,如你的表中,年月日一行完全可以不要,這樣就可以避免合並單元格了。特別是按我在第一條說的方式來輸入的話,更為明了,完全不要多一行來寫「年月日」。第四,不知你的表格是否真的需要這么多列,如果中間有很多空列,那就沒必要了。那樣對於後期的數據處理可能帶來一些麻煩。再來回答你的問題,按你的輸入方式,AS4中公式為: =DATEDIF(DATE(Q4,R4,S4),TODAY(),"Y") 前提是先把文本月份和日轉換為文本,如果不先轉換,公式要寫成: =DATEDIF(DATE(Q4,--R4,--S4),TODAY(),"Y") 即先用兩個負數把文本數字轉換成真正的數字。而如果按第1條所說的方法輸入日期數據,比如在Q4中輸入入職時間,司齡公式就簡單多了: =DATEDIF(Q4,TODAY(),"Y")
『捌』 公司否認我的工作年限,可以從那些方面找證據來證明我的入職時間
2004年5月10號進入某公司工作至2011年2月,2008年1月1日之前沒有簽訂過勞動合同。因與公司勞動爭議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庭上公司否認我2004年5月10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公司工作的事實的,對你來講只要有工資單(最好就是公司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賬單,那麼2004年5月公司發給的工資就是直接證據)、考勤卡、上崗證、或者已經離職的同事(兩人)做人證(在職的一般不會作證)都是可以了。勞動糾紛屬於證據導置的民事案件,其餘的證據要由你得公司予以舉證才行。
『玖』 我與一家公司簽勞動合同時,合同上面沒有寫日期和我入職的什麼職位以及每周的工作時間和薪酬,
對應您的公司不能妄加推測,但是建議您等勞動合同簽訂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提出辭職,並正常結算工資。這樣可以最好地保護您的權益,避免節外生枝。
『拾』 入職日期是指第一天上班的日期嗎
你入職是在25號開始上班的,那麼你的結算工資就應該包括25號那天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