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同一個小區交房時間差多久
1. 同一棟樓的房子怎麼交房時間不一樣
同一棟樓交房時間不一樣是可以的。具體的房屋交付使用時間在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應該有明確的約定日期,可以翻看購房合同里的具體約定時間;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的可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未如期交付使用的話,屬於違約行為,可以請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二)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第六百零一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限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限內的任何時間交付。第六百零二條當事人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第五百一十一條第四項的規定。
2. 同一個樓房,不同購房者交房日期不同,會是什麼情況
一般來說,同一棟樓房,交房的日期會是相同的。即使房屋交易簽約時間不同,交房時間也會是相同的。同一個樓房交房時間不同,應該是內部粉刷完工時間不同導致。
3. 同一期房子為什麼有一棟樓交房要晚一點
一 有可能竣工晚。即使同一期的房子,竣工也有先有後,驗收也有先有後。
二 有可能是開發商特意這么做的。比如該樓的位置好,是所謂的樓王位置。
4. 一般合同上簽的交房日期和實際交房日期差多久
沒有準確期限。但一般實際交房日會比簽約的交房日早。如果晚於簽約的交房日,開發商要賠償違約金的。
法律分析
交房時間是雙方協商好之後再簽訂在合同中,一般情況下在中介簽署的居間合同和在房管局列印的買賣協議在交房時間上是保持一致的。如買賣雙方情況有變,可以雙方協商解決。簽訂購房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內容:(一)產權方面問題注意 1、應對取得產權證的具體日期作出明確規定。 2、註明如果在上述規定日期未能取得房產證應視為「房產證無法取得的開發商一方的單方面違約行為」。3、對於此項「開發商的單方面違約行為」業主有權選擇退房。開發商必須在15個工做日內(業主可自行商議)退還所有業主已交納房款。4、業主退房時如該房產價格已經上漲應按照上漲後的實際價格清退購房款項。5、除了退還房款以外開發商還應對業主已發生的銀行利息、裝修費、誤工費等款項進行賠償(金額按具體情況協商)。(二)所購房屋的質量保證:1、牆體平直,無非設計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縫。 2、房屋頂部防水性能良好無水漬、廚房和廁所防水無缺陷、各上、下水管、口與地面結合處無滲、漏水現象。3、公共管線不從室內通行,如不可避免應不裸露及保證室內表面完整、平滑。4、水、電、天然氣、電話、網路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體約定好水、電、天然氣的具體開通日期。5、公共區域(綠地、會所、停車場等)的建設完成日期。約定開發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6、買受人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對所購商品房的實際面積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開發商的測量結果有差異,有權提請法院或有關機構進行最終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限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限內的任何時間交付。
5. 買房子同一期的同一棟樓會有不同的交房時間嗎如果是這樣合法嗎
一棟樓的交房時間應該是統一的,不一棟樓的話不一定。
6. 同個小區為什麼有人先交房
一 有可能竣工晚。即使同一期的房子,竣工也有先有後,驗收也有先有後。 二 有可能是開發商特意這么做的。比如該樓的位置好,是所謂的樓王位置。
7. 現在的樓盤,為什麼交房時間需要兩年,甚至是三年
2年有點長,但如果您小區面積大,還是很必要的!
建築流程是這樣,主體封頂後,主要大項還有:
保溫材料
外檐塗料或瓷磚、石材
內裝完成
配套:水、弱電、強電、燃氣
綠化:景觀配套,一般都在冬天施工,小區道路等等
所以還有很多,人家交房晚與早有一定道理,因為其中有很多交叉的施工
而且考慮到有的活是很細致的,不出活,進度慢。
其實大家認為交房晚是開發商故意的,其實大家根本不知道,晚一天開發商要花多少錢
分包隊伍每天的班台數、監理費、公司運營的基本成本等等都算在本項目的成本中,換句話說,時間長了,成本就會超預算,本身公司也沒法和保利總部交代,所以人家這么做是有原因的,不要亂想
8. 同一期工程的交房時間為什麼不一樣
1、竣工驗收的時間不一樣
2、交房時間根據所能交付的能力。
3、後交房的暫時沒有達到交房標准
9. 法律問題:同一個樓盤,簽合同會有不同的交房時間嗎
同一個樓盤的交房時間可能會不一樣。一般沒有特殊情況時,只要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交房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就可以。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法律分析
通常合同約定什麼時候交房,就可以什麼時候交房,雙方自願,但若不按時交房,沒有不可抗力等,則違約。如果是同一期的商品房,則合同上交房時間應該是一樣。 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資格,否則,可以主張雙倍返還購房款並賠償損失,前提是到現在還沒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果現在已經超過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當事人又要房屋的前提下,可以主張開放商支付遲延交房的利息,按合同價款計算。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應以房產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准。因此,如果合同中對交房的履行標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就應以房屋所有權證取得的時間為交房時間。因此雖然已經將房屋建造完畢並通過竣工驗收,但沒有在約定期限之內辦好房產權證,構成延期的,應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10. 商品房同一棟樓是否可以有不同的交付時間
這倒是沒有什麼問題,房地產交房時間是按施工合同工期排定的。發生這種情況的可能是開發商在以前銷售時樂觀的估計了項目竣工時間,但後期發現按原定工期很難竣工,便又更改了房屋的交付時間。最終的結果會有兩種情況,一是你同早期買方的業主一樣能夠早接房;二是早期買的業主和你一個時間交房,開發商會有部分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