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單位不給長時間請假
『壹』 工廠不給請假怎麼辦
工廠不給請假可以協商解決。
事假用人單位可以批或者不批的,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建議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病假如果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不批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請假不批,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勞動者是因為合理原因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必須要請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批准,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貳』 公司有權不給員工請假嗎
法律分析:在用人單位的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員工除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各種公休節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況本人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但批准權在於用人單位。員工提出請事假的,原則上應由本人事先親自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審批單》,明確請假的類型、事由、請假的時間。再按用人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的管理許可權進行審核批准,由主管領導簽字審批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如果員工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批准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應按曠工論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五條 只要能夠證明其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就享有依法休年假的權利。但是,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由此可見,如果員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請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且用人單位不扣其事假期間工資的,將不再享有當年度的年休假果當年度的年休假已經享受,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員工將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叄』 公司不給請假怎麼辦
1、根據公司規章制度來辯駁
本身請事假這種事情,肯定是需要理由合理領導才會批準的。而在員工的角度上來說,他們是希望自己請假的時候,領導能夠批準的。
畢竟本身每個月的假期就這么多,這次也是因為有一些急事,所以才會想著要請假去辦理的。要是這種時候,領導因為他的顧慮,沒有將你的請假申請通過的話,相信大部分人的內心都是有些接受不了的。
但是有些人不敢去直面說明,於是就默默地接受了領導的安排,只能在心裏面吐槽這件事情。但是對於老油條來說,他們還是有方法來應對的。
首先,他們就會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來進行辯駁。對於一些公司來說,那些制定好的規章制度,他們為了能夠讓大部分員工能夠接受,一般都是會設置一些比較人性化的規定。職場老油條正是利用了這一點,將這些條例都和領導說清楚。讓領導明白,自己這次請事假是合理的。
2、事假理由說清楚
其次的話,就是你在和領導說要請事假的時候,要把理由說清楚。有些時候,並不是領導不批准你請事假,實在是因為你和領導請假的時候,理由說得不清不楚的。這樣的話,領導就不知道你請假是要干什麼。自然是不會批准你的神情的。
在這種時候,你就要在請假之前,就將自己的請假理由羅列出來,至少表達的意思要盡量清晰一些。知道哪些可以作為重點,也就是能夠打動領導的地方,讓他能夠在聽到你的請假申請之後,對你所說的話表示信服。
這樣的話,其實還是比較容易能夠說動領導,讓他給你批准假期的。
『肆』 公司不給請假怎麼辦
可以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跟上司溝通,如果公司不按照合同法可以申訴到勞動局!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伍』 上班時間久 強制性加班 不讓請假
強制加班違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排除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用人單位強制勞動者加班違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准計算,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國務院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准計算,處以罰款。
『陸』 公司不讓請假怎麼辦
【法律分析】
看一下公司章程,有沒有關於請銷假制度的規定。法律規定是可以請事假的,但是要扣掉相應的工資。公司不讓請假的做法是違法的,如果公司因此讓離職,可向單位工會求助協調解決或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根據職工休假條列得知,職工工作滿一年後,可以享受帶薪年假的權利,用人單位應該履行義務。如果是因工作需要職工來上班的話,需要提前跟職工說明,並且得到職工同意後才可以。若是用人單位強制性留下職工上班,那職工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柒』 有重要的事情但是單位不給請假怎麼辦
法律分析:放棄請假。請事假公司不批,假如你的事情不著急的話,或者可以延期去處理事情的話,建議你就放棄請假吧。因為公司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及自主經營行為對員工的事假請假靈活處理,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所以假如你請事假失敗了,那就乾脆放棄請假吧,等一段時間再去嘗試也是可以的。
2.選擇離職。請事假公司不批,假如你請假是為了做一些事,不去及時處理也不行,那就建議你直接選擇離職吧,離職後去認真的處理事情,把事情處理完了再去重新找工作也不遲。因為工作可以再找,但是事情無法耽誤,所以及時處理事情才是最正確的選擇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捌』 公司不允許請假合法嗎
不合法。公司不允許請假是不合法的,誰也不能保證在公司工作期間自己難免沒有生病或者是一些緊急事情出現。如果出現特急事件或者是存在危及生命危險的事情也不讓請假的話這樣造成的後果是很大的。因此這樣的規定是不合理的。如果公司有這樣的規定的話,說明這家企業在管理制度上存在很大的問題。
法律分析
勞動者有權利請假,公司不允許請假是違法的。任何人,在任何單位工作,都難免會遇到生病或者有事情的時候。生病要請病假,有事情要請事假,這些都是很正常的。勞動者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到勞動局或者更有力的機構去爭取合法權益。有些公司就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而侵佔勞動者的利益。由於法律目前沒有關於事假的強制性規定,事假的相關事項屬於企業內部管理和企業與員工之間意思自治的范圍。所以,員工能不能請事假、能請多少天的事假,關鍵要看企業內部合法公示的規章制度和員工的勞動合同是否有關於事假的規定。一般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中,請事假都是扣當天工資。日工資=月工資/21.75.事假,勞動者未提供勞動,那麼事假期間不支付工資是可以的。但是額外剋扣其他工作日的工資就是違法的。請病假且有相關證明,一般是發放病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年假、婚假等合法帶薪假期一般都不會扣工資,全額發放。產假工資一般先走生育保險報銷,生育津貼低於工資部分由公司補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