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血時間要隔半年嗎為什麼
A. 獻血必須滿半年嗎差一天都不行
國家提倡18周歲至55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規定每次獻血一般為200毫升至400毫升,兩次獻血間隔時間不少於6個月。但這個時間不是那麼一成不變的,您的這個情況沒多大問題。但獻血後要注意休息和補充營養。
獻血要求具體有:首先是體檢的標准,1、年齡,要在18-55周歲,不能低於18周歲,也不能高於55周歲。2、體重,男的是大於等於50kg,女的要大於等於45kg。3、血壓要在高壓90-140mmHg,低壓在60-90mmHg之間。4、脈搏一般要60-100次/分,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5、體溫要在正常值范圍也就是36-37攝氏度。6、皮膚無黃染,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的皮膚病,或者是淺表性的淋巴結無明顯腫大,五官無嚴重的疾病,鞏膜無黃染,甲狀腺不腫大,心肺腹功能未見異常。
獻血對人體是有好處的,獻血之後通常的獻血量是200ml、300ml或者400ml,這時候血液粘稠度會明顯下降,紅細胞攜帶的氧氣向大腦的養料供應會更加流暢,所以人會感覺神清氣爽。另外,在獻血之後血容量突然下降,會刺激骨髓進行造血,生成更多新鮮的紅細胞、白細胞和血小板,有效改善人體免疫系統的功能,增強免疫機能,增強身體的抵抗力,讓人更有活力。獻血之後對人整體的身體機能是一個大的調整,各方面的機能都會得到改善。
B. 兩次獻血之間必須要間隔6個月嗎為什麼
很多人都是這樣想的,但是咱們國家的《獻血法》明文規定了,獻全血必須滿半年,這種規定應該是針對我國人民的平均身體素質而言的,但是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恢復得情況也會有所差異。不過我也遇到過很多人在某地獻完血後,時間未滿半年,便在另一個地方(查不到獻血記錄的地方)獻血了,身體也沒有出現什麼狀況,這個完全根據自己身體的情況而言,但是我們還是建議獻血應間隔6個月!
C. 為什麼獻全血要隔半年,而血小板只需要隔半個月
獻全血後建議要間隔3-6個月才可以獻血小板,因為獻全血後對身體有一些影響,所以需要恢復一段時間後再獻血小板。
人體的血容量約為體重的8%,健康成人的血容量在4000mL以上,每次獻血200-400mL對人體來說是可以完全承受的。獻血本身對身體是沒有傷害的,反而還會提高造血功能,促進身體的新陳代謝,預防高血脂等疾病的發生。但如果一次獻血過多,或者間隔時間過短,此時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就會對身體產生一些不必要的傷害,可能會導致體內紅細胞數量減少,從而出現無力和發燒的現象。
所以一定要按照規定正常進行獻血,獻全血後要間隔3-6個月才可以進行二次獻血或者獻血小板,捐獻血小板之前需要重新進行檢測,看一下血常規當中血小板的情況,符合指標才能獻血小板。
獻血後注意休息,增加營養,可以吃一些雞蛋、牛奶等。
D. 為什麼兩次獻血之間的時間間隔長達半年
紅細胞從生成到死亡的自然期是120天,也就是四個月,獻血還能刺激身體的造血功能,因此獻血間隔從人體的生理角度來看,以3-4個月為最好,但制定獻血法的群體為了保守起見,就把我們國家的獻血間隔確定為半年了。目前,有許多業內專家和獻血者已經建議國家修改獻血法中的獻血間隔期限,就是為了更科學地獻血,而不是人為製造獻血阻礙。
E. 為什麼非要半年才能獻血
《獻血法》第九條規定,獻血的間隔期不得低於六個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規定,獻成分血(單采血小板)間隔不得低於4周,根據國內外法律和學述研究,間隔3個月以上獻血就是安全的。但在我國,間隔三個月抽獻血者的全血是違法的。抽成分血可以。獻血證原來由衛生部統一製作的,現在雖然不要求了,但一般用的還是統一製作的東西,如果有嫌疑你可以到當地的血站查一下。另外,現在全國只有血站才有資格采供血,醫院是不可以的,「門診部」更不可以。還是到血站獻血吧。
F. 兩次獻血的時間間隔一定要在半年以上嗎
獻血法明確規定,兩次捐獻全血必須間隔6個月以上。 理論上來說不到6個月獻血,身體好的話,也不會有不好的影響。但是獻血法的宗旨是想更好的保護獻血者的身體健康。
G. 獻血時間為什麼要間隔六個月
全血間隔6個月主要是因為紅細胞的新陳代謝周期是120天,而紅細胞是血液中的主要成分之一。
為了更好地保護獻血者,穩妥起見,獻血周期定為120天。
血漿幾小時就恢復了,所以采漿站捐獻血漿是14天間隔周期;
血小板新陳代謝周期是7-11天,所以血小板的捐獻周期也是14天
白細胞國內單獨採集的很少,周期也比全血的間隔周期短。
有問題到網路獻血吧來發帖,這里有和你我一樣的成千上萬的獻血者、志願者,也是目前比較有活力、具備寬度和深度的無償獻血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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