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時間名字還不能改為什麼
A. 多少歲以後就不能再更改名字了(身份證)
與歲數無關
便現在很多地方不準16歲以上的人改名,是不合法的做法,可以告他
B. 現在身份證為什麼不能改名字,是什麼規定的
可以改名字,但是如果你年滿18周歲,那是很困難的。
你要有村委會出具的證明,有改名字的原因(例如:你的學籍姓名與身份證不符,那還需要學校證明),到當地派出所去,由他們給拿到市公安局審批,要審批以後才能改
但是你要加個曾用名就很簡單了,直接去派出所就可以
C. 戶口名字能改嗎今天我拿著戶口本去改名字,可是那個工作人員說什麼時間過了不能改名,這是怎麼回事
戶口管理一般不支持成年人改名字,因為成年人已經進入社會,其身份信息在多處使用,改名會給自己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比如身份證,結婚證,各種證書,駕照,護照,銀行存款,社保,醫保,各種保險等等,一旦改名,這些東西全部都要變更,所以,成年人最好不要改名字。
D. 為什麼派出所不給改名字
一般是可以幫助我們修改名字的。派出所之所以給你說不能改多半是因為覺得麻煩不想給你改。可以去你們那裡最大的派出所,把你爸媽和他們的結婚證帶上,去派出所告訴他們,你的具體情況,然後填一張表就可以了。一定要抓緊時間,否則到了十八歲以後就真的改不成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如果是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其實只要是不滿足18周歲的人,都是有權利去更改自己的名字的,因為我們是享有這個權利的,但是有些地方的派出所,就不願意費事,不願意麻煩,感覺這個事情沒有什麼利益可圖,所以當一些人去派出所主動申請更改名字的時候,就會面臨著被拒之門外的行為,所以這個非常頭疼的事情,我們之所以想要更改自己的名字,肯定是有原因的,比如我們的名字中可能存在著錯別字,可能是因為自己的名字跟自己班級裡面的同學的名字重名,或者是感覺修改名字後,能夠感覺自己的心情變好,總是自己修改名字就是有道理存在的。
當申請人,符合更改名字的條件的時候,當地的派出所拒絕為自己更改的時候,我們可以向上一級部門提出申請,或者進行投訴,通過這樣的方式,能夠讓自己獲得基本的權益,因為派出所是有義務給申請人,進行更名的,如果不能及時的完成這些任務,可以及時的去投訴這個派出所,因為這個派出所是不作為的。
E. 王者改不了名字是怎麼回事
王者榮耀改不了名字的原因如下:
1、可能是沒有改名卡所以改不了。
2、可能是賬號存在風險改不了。
3、王者榮耀官方把改名功能關閉了,比如每年6-7月份之間。
背包裡面沒有改名卡,每次改名都需要消耗1張改名卡才可以改名,每次改名間隔都至少需要3天。
王者榮耀改名卡
一張改名卡只能用一次,但是改名以後名字是永久的。如果玩家還想改名的話,需要重新買一張改名卡,不過這里有個時間限制要注意,前後兩次改名的時間必須超過3天,3天內沒辦法再次使用改名卡。
現在的話如果玩家去換3-5級的銘文箱子是有機會拿到改名卡的。
F. 為什麼不讓改名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准,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
G. 成年以後為什麼就不能改名字了
可以啊。名字是一個人的符號。名字當然是屬於自己的,但由於人是社會的人,名字的改動也有一定的社會限制和法律程序。如果每個人都可以隨便更改名字,勢必會給社會管理帶來混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7、18條的規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將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證明。18周歲以下的人需變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18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在實踐中,一般說來,18周歲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而18周歲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就會麻煩些。你必須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證據,讓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 請記住:最關鍵是理由。
H. 現在規定不能改名字了嗎
只要沒有違法犯罪行為,就可以改名的。
第十七、十八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8)到時間名字還不能改為什麼擴展閱讀: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8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准,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
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謝謝採納!
I. 為什麼年滿18周歲就不能更改姓名了呢國家有這項規定
公民改名需要持相關證件到有關部門辦理。成年人改名要滿足以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流程及材料編輯
變更姓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末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1]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序:申請→ 窗口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