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債找不到人為什麼不報警
1. 催收貸款能去受害人單位找當事人嗎,能報警嗎
催收貸款當然可以到單位去找當事人,只要這個催收人沒有進行違法的交易,那麼即便是這個當事人報警,警察也沒有辦法處理。因為當事人至少存在著貸款沒有還的行為,那這種行為實際上也是一種違法行為,人家過來催收貸款也是理所應當的。
2. 我朋友欠了網貸的錢,催債電話打到我這里來了,我說找不到他人了。為什麼催債電話還打到我老公那去了
網貸都會要借款人提供3個月得手機通訊記錄,和通訊錄聯系人,借款人不還電話打不通就各種騷擾電話錄裡面存的人。什麼緊急聯系人都是放屁得。都是網路電話,找不到人,這種網貸公司都是不合法得,不然早走法律程序了,而且額度不大法律程序花錢也劃不來。就用這種電話騷擾得方式惡心人。收集證據,報警。現在網路性質得法律也慢慢完善了,相信中國人民警察。
3. 遭遇暴力追債的時候可以選擇報警嗎
追債的方式有很多,如果選擇暴力追債是可以直接報警,作為借款人如果受到了這樣的情況,首先就應該要報警,然後由警方來處理這一件事情,畢竟暴力追債是非常嚴肅的一個問題,這涉及到方方面面影響。
實際上現在暴力追債已經很少存在,作為借款人應該自己主動積極還債,而並不是由對方來追債,這本身就是一個人的基本道德問題,雖然這個社會不容忍暴力追債的現象,但是是允許對方選擇正確的法律程序來追債的。不管是什麼樣的情況,借款人最終也是逃不掉還債。
一、暴力追債不可取
暴力追債完全是不可取,因為遇到追債的現象特別的多,但很多都是友好還債,而並沒有出現暴力追債,當然在上個世紀出現暴力追加的現象特別的嚴重,再加上社會的管控力度也不是那麼大,所以就出現了各種血腥暴力的場景,但現在來講暴力追債完全是不可取行為,如果一旦出現這種現象,不僅追不到債,反而還觸犯刑罰。
4. 追債追不到,微信電話被拉黑,人也找不到在哪裡去報案有用嗎
不管有沒有用,畢竟報警也是一個辦法,如果能夠受理的話,也是一個希望,對方以借款為名,故意借款不還,行詐騙之實,涉嫌構成詐騙犯罪,可以報警試試。
5. 深圳那麼多空放高利貸,威脅上門騷擾軟暴力催收,還恐嚇,為什麼借款人不敢報警
首先,高利貸逾期了,他們不走法律程序是因為想向你們訛多一點利息,而且延長逾期時間,利息加倍。他們騷擾暴力催收目的是為逼迫貸款人努力賺錢還息。就比作是台的賺錢機器,收益人無時無刻的站旁邊逼著你運作,讓收益人保持穩定的收益。
不報警原因:高利貸的人也懂法,所以一般不會過激行為,你欠錢在先,而且有協議。報警也沒用,警察最多警告那些人不要騷擾,讓那些人走法律途徑追債,但起不到根本作用。如果走司法途徑,那法院就對貸款人強制執行,名下的固定財產(房子車子等)也會被拍賣進行還債。所以貸款人很是被動,不想走法律途徑,又沒錢還債。只能受著!只能拚命的賺錢還貸。
ps:高利貸是個無底洞,建議大家貸款走正規途徑貸款並考慮自己還貸能力再貸款。
6. 追債找不到人能找警察幫忙么
就通過報警,通過法律來制裁他,我們可以通緝他,他還可以查到他的地址和住處
7. 你好。我想像您咨詢一下。欠錢不還。打電話把我拉黑。找不到人。我可以報警處理這件事情嗎
你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不能在家等著收債,在法律規定的兩年訴訟時效里,一定要上門催債,實在要不到建議立即到法院起訴,及時查封對方財產,否則很可能你的錢就打水漂。
律師提醒,在借款時,除了應當注意要求借款人依法出具借條外,還要切記借錢勿超訴訟時效,不過,訴訟時效的起算,是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開始算的,也就是說,借給別人錢後,別忘了2年之內要有證據證明提醒過他還錢,否則,超過了訴訟時效,即使別人欠了你的錢,你也很可能要不回來。
打債務糾紛官司時當事人應提供以下幾方面的證據。
1.身份證、債權債務相關合同、借/欠據、銀行匯款單、公證書或者發票等書證。
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證據材料為復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委託人是公司的,還要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明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3.證人證言。
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並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於法院庭審順利進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系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准,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證明。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
4.錄音。
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像、光碟、電影膠片等反映的圖像和聲音,以及電腦儲存的資料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當事人舉證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視聽資料證據被當事人採用。比如,手機錄音,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
8. 欠錢不還報警有用么
有證據嗎?比如聊天記錄轉賬記錄什麼的。或者說有人能為你做證的。
可以去報警,然後自己也准備一手。
催債到了想報警的地步,是已經試了很多方法吧?
最開始:建議可以好聲好氣勸勸,如果不成可以適當警示一下,比如說知道他地址,去和他家人鄰居說說之類。或者言語間提到你自己家裡有做警察的親戚,要不到錢就只好勞煩親戚親自來要。但是說話也要注意一點,比如可以這么說:
「XX,我最近家裡很急用錢,不管你借別人還是借銀行的,麻煩你快些湊錢來還我吧。我之前借你錢就是看你急用,現在我有難了,不得不催的你趕緊還我錢。這幾天,就這幾天吧,我等著你的錢了」
「我跟你說,我有個做警察的親戚,你要再不想辦法還我錢,我就只好去找他了。大家都不想把事情鬧得這么僵,所以你就趕緊想想辦法把錢還我吧!」
這個也不是說一定能要回來,但至少對他心裡有影響,他會不停記著這事兒。
後面:必須求助相關機構。有些人就是借了錢一直不還,這種人厚顏無恥,你比不過的。報警吧,普通人都怕警察。
這時候可以撕破臉了:
「我和警察說了你賴賬不還的事兒,做點兒心理准備吧。你這幾天趕緊上哪兒借點錢還我這事兒也就了了,你要一直賴著,我可不知道警察怎麼抓你把你頭像在區里掛起來讓所有人都看見,嘖嘖,這下臉都沒了,自己心裡想想吧。」
其實我當時編輯這些,突然感覺如果對方真的沒錢又臉皮巨厚,可能還是要不到。本來我想刪,但,還是給你借鑒一下吧。
希望早日要回錢,不過下次也要留心借錢的人是個什麼樣的,不想借就盡管推脫。
9. 催債會去家裡嗎可以報警嗎
其實逾期的時間過長的話,那麼對方就很有可能會找到借款人的家庭住址,去到家裡面進行要債。而催債是會去到家裡面的,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如果是報警的話,警方也只是讓兩人進行調解。因為長期沒有歸還,造成逾期的現象,那麼對方是有權利要求你進行償還。所以說警方對於這件事情也只是讓兩人進行調解,但大家要注意,如果對方是在家裡面要債的話,總比起訴到法院要好一些。
逾期對於生活的影響在這五年當中,不能再次申請借款,也不能乘坐火車,飛機以及高鐵等交通工具。而且子女的未來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因此大家應該要考慮到其中的利弊。有一些不太正規的借款平台,可能會了解到借款人的單位地址,或者是親朋好友住址。
10. 借款人找不到了 報警 警察可以幫助找欠債人嗎
借款屬於民事訴訟范圍,公安局不受理,,應當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債權人找不到債務人的住址,可以委託律師向公安機關等有關單位調查。
如果債務人主觀上並無非法佔有的目的,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客觀原因,致使所借款物一時無力償還,應屬於民事借貸糾紛,詐騙罪不成立。
《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條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查證犯罪與挽回損失並重,嚴格區分經濟犯罪與經濟糾紛的界限,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律師法》第三十五條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10)催債找不到人為什麼不報警擴展閱讀:
借款合同起訴的證據資料:
1、書面證據上:
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如借條是最有力的借款證據最重要的是借據,但要明確寫明收款人,欠款人,還要簽名,這樣才能保證借據的有效性。必須提供下列證據:
(1)原告(債權人)應提供:
①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②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
③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④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3)法律依據:
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證據材料為復製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4)注意:所訴的債務糾紛案件是否涉及到有關部門的技術鑒定結論、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等,這些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也應向法庭提供。
2、證人證言:
(1)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並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於法院庭審的順利進行。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系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准。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證明。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
(3)民間借款多發生在日常生活場景中,借款發生時,往往不僅有借貸雙方在場,甚至很多沒有出具借條、欠條的案例中,恰恰是由於雙方均同意在某中間人充當見證人,在其見證之下進行的借款行為。因此,如果當時在場的第三人、雙方邀請的見證人能夠出庭作證,如實陳述當時的事實,其陳述可以作為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3、錄音證據:
(1)在很多民間借款案例中,債權人即便能與債務人取得聯系,但債務人往往拒絕出庭參加訴訟或者到法庭上陳述與私下溝通中的陳述完全相反。這種情況下,原告應該注意收集錄音證據,如對雙方的電話溝通進行錄音。
(2)為了提高錄音證據的證明效力,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①被錄音人必須是債務人本人。雖然在債務人不承認是其本人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鑒定機構鑒定,但是為了降低訴訟成本,在通話中債權人可以要求對方報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
②錄音內容盡量完整反映債務的內容和借貸關系發生的經過、具體金額和欠款數額。
③錄音過程中,態度和善,注意溝通技巧,確保對方陳述清楚事實且反映其真實的意思表示,而不存在債權人威脅、逼迫的情形。另外,提交給法庭的錄音證據需真實、完整,是未被剪輯、編輯、篡改過的錄音原始載體。
4、支付寶轉賬與聊天軟體的溝通信息的截圖、語音或其他信息:
(1)要注意,如果雙方通過QQ、微信等方式溝通協商,在債權憑證缺失或存在瑕疵,借款交付證據不是很充分的情況下,提交相應QQ、微信記錄有時可以作為有力的佐證,甚至成為決定借貸事實成立與否的關鍵,故留存相應記錄,往往能夠起到有備無患的作用。
(2)相對於借據、銀行轉賬憑證等傳統形式的證據而言,QQ、微信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等新形式的證據還是存在較大風險,例如,並非所有QQ、微信、支付寶賬號均已完成實名認證,且現實中確實存在偽造、變造或者被他人盜用的可能,所以一般情況下,此類證據比傳統證據的證明力偏弱,故不建議僅憑QQ、微信聯系,就草率把錢借出去。
(3)如果是要用支付寶或其他聊天軟體溝通信息的截圖、語音或其他信息,一定要是實名認證過的才較為有利。
(4)通過轉賬而少用現金,轉賬憑證是證明借款或還款時間、金額最直接最有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