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煥晶的判決為什麼網上找不到了
發布時間: 2025-01-14 12:18:58
A. 保姆縱火案保姆判死刑了嗎
判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杭州保姆縱火案罪犯莫煥晶被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2018年2月9日上午,杭州中院一審判處莫煥晶死刑。2018年2月9日上午9點30分,杭州保姆盜竊、縱火案一審宣判,以放火罪判處莫煥晶死刑,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處罰人民幣1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案情回顧
2017年6月22日清晨5點左右,杭州藍色錢江二期小區的2幢18樓1802突發大火,現場救出的3個孩子和媽媽經搶救無效死亡。警方判定人為縱火,逃生的保姆莫煥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6月23日,杭州市公安局發布通報,莫煥晶涉嫌放火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2月9日,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告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隨後,莫煥晶上訴。5月17日,該案二審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
2018年6月4日,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對莫煥晶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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