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醫保定點的東西貴
1. 醫保為什麼選定點醫院
在定點醫院使用醫保卡的情況:(1)在定點醫院就醫的時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直接便可由醫保和醫院結算該醫保報銷的部分,只有在結帳的時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余額或者現金支付。(2)住院報銷的時候,有個起付線(起付標准一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也就是說起付線的錢需要自己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才能根據當地醫保的規定報銷,報銷比例各地是不一樣的,並且不同的醫院和不同的項目也是不一樣的,大概80%,詳細的可以去當地勞動保障網上了解。
醫療保險卡(以下簡稱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醫保卡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多功能借計卡的一種.參保單位繳費後,醫療保險事業處(以下簡稱醫保處)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託銀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
如果持醫保卡的患者患病後要去醫院看病,那麼持醫保卡去醫保定點單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參保人員患病時,持醫療保險手冊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大致程序是:持醫療保險手冊和IC卡--醫院醫保辦登記--審驗證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對自費項目需經患者同意並簽字--現金或IC卡結算起付標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統籌范圍內的由醫院先墊支--結算出院。
如何選擇醫保卡報銷的定點醫院?
醫保卡都會捆綁定點醫院,那每個人最多能選擇幾個定點醫院?怎麼選?選擇依據是什麼?為什麼非要選擇定點醫院呢?醫保政策具體規定如下: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允許參保人員在獲得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范圍內提出個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的選擇意向,在很大程度上為參保人員就醫提供了方便。
在參保人員選擇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時,不僅兼顧了綜合與專科、中醫與西醫、基層與高級的需要;而且,還從數量上擴大了參保人員選擇個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的權利,並允許參保人員根據病情提出定點醫療機構更換意向。具體規定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獲得定點資格的專科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機構,可作為統籌地區全體參保人員的定點醫療機構;
二、是除獲得定點資格的專科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機構外,參保人員還可再選擇3至5家不同層次的醫療機構,有管理能力的統籌地區參保人員選擇的數量還可擴大;
三、是1年後參保人員對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還可在提出更改要求。
怎麼選擇定點醫院?
醫保手冊主要是做定點醫院控制。按照「就近就醫,方便管理」的原則,每個人原則上可在單位和居住地所在區、縣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任意選擇4家醫療機構就醫,其中必須有1家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廠礦高校內設醫療機構)。凡是在「醫院等級」里標注是「一級」和「其他」的定點醫院,一律是基層醫療定點醫院。
醫保手冊共五家醫院(4+1),是可以選擇四家定點醫院(其中必須有一家基層社區醫院),還可以選擇一家社區服務站。注意,這第5家是社區服務站,只是社區醫院開設的一個服務點,不是社區醫院本身。一般情況下,選擇四家定點醫院即可。
為什麼允許參保人員自由選擇定點醫院?
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中允許參保人員選擇定點,主要是為了增強需方主導競爭的能力。由於醫療服務市場供需雙方信息的不對稱,醫療服務市場具有很強的供方壟斷性。在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中,必須要在醫療服務領域引進需方主導的競爭機制,不僅要在醫療機構之間形成競爭,而且在醫療機構和葯店之間也要形成競爭。如果不形成競爭,醫療服務的水平和質量就上不去,醫療服務的成本也降不下來。
過去公費、勞保醫療管理中實行的合同醫院,雖然也是一種定點管理,但職工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是由各用人單位選擇,職工沒有任何的選擇權,反而強化和鞏固了合同的「壟斷」地位。隨著我國衛生事業的發展,人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也呈多樣化、多層次發展的趨勢,人們不僅重視醫療服務的質量,而且對醫療服務價格就醫的環境和服務的態度更加重視。
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中,病人雖不能選擇獲得什麼樣的醫療服務,但可以在定點范圍內自主選擇就醫的醫療機構,選擇提供服務的醫生。這樣,如果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不能滿足病人需要,費用過高,質量不好,就診不方便或服務態度不好,參保人員就可另進其它醫療機構的「大門」以獲取滿意的服務。這將促進醫療機構全方位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和就診條件,降低和控制醫療成本,吸引參保人員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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