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不同的東西稅率為什麼不同
A. 同一輛車車子為什麼繳納的購置稅不一樣
目前的政策下,納稅時間不同,繳納的車購稅金額可能會有差異。同時,納稅地點不同,如在寧波繳稅和在紹興繳稅,車購稅也可能不同。
車價要去掉增值稅,因為我們購買的一切商品,都是含稅價格,都包含了增值稅,而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是不含稅價格,因此車價中要去掉包含的增值稅。
車購稅並不是簡單地依據發票上的價格計算,當依此計算出來的金額低於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此類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時,就要按最低計稅價格徵收。而最低計稅價格是定期更新的,因此就會出現同樣的車輛在不同時期繳納不同稅款的情況。
其次,我們來談談最低計稅價格這回事。為了使最低計稅價格更加公平合理,國家稅務總局正試點以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這樣,最低計稅價格更接近市場價格,這對購車者總體來說是有利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按照機動車全國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試點范圍的通知》(稅總函〔2017〕97號),從2017年4月1日起,寧波成為第三批以機動車全國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的試點地區。因此,在不同地區繳稅就存在差異。
如目前全國是湖南省、四川省、廣東省、海南省、甘肅省和寧波市作為試點地區,因此浙江省內,在杭州或紹興等地與在寧波繳稅,同樣的車就可能繳不一樣的稅。
拓展資料:
車輛購置稅
1.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
2.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范,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3.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4.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
5.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
6.比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後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7.如果消費者買的是進口私車,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8.此外,《辦法》對現行的做法進行了修改,對留學人員購置的、來華專家進口自用的符合免稅條件的車輛可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事宜,無需再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批。《辦法》中還明確了港、澳留學人員可比照回國留學人員享受稅收優惠。
9.《辦法》規定,對已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原因發生退車的以及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關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准予納稅人申請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