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合格的東西被驗收
1. 驗收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當面驗收
您好,驗收:在使用前對產品質量、功能、效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條文要求所進行的全面性的檢測並形成意見.
比如你在淘寶上購物。
一、要當著快遞的面驗貨,就需要在快遞員送到你手中,先打開包裝檢查裡面的貨物是否完好,確定沒有問題再簽字。
二、在收件時,必須要當面簽收驗貨,如果不驗貨直接簽字,回家後發現東西有損壞,這樣是屬於收件人責任。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用,滿意請採納!
2. 政府采購驗收通過了但貨物不合格違反什麼規定
使用虛假材料。
走政府采購流程采購的貨物,在供應商收到中標通知書後應該要和你們簽訂一份書面的采購合同的。如果發現采購的貨物和合同上的有出入你們完全可以拒簽驗收報告,那麼供應商是無法拿到履約金的。
3. 商品驗收的商品驗收的作用
所有到庫商品,必須在入庫前進行驗收,只有在驗收合格後方算正式入庫。這種必要性體現在:一方面,各種到庫商品來源復雜,渠道繁多,從結束其生產過程到進入倉庫前,經過一系列儲運環節,受到儲運質量和其他各種外界因素的影響,質量和數量可能發生某種
貨物入庫驗收的作用編輯
通過驗收不僅可以防止企業遭受經濟損失,而且可以起到監督供貨單位和承運商的作用,同時也可指導保管和使用。具體表現為:[1]
(1)入庫驗收可為物品保管和使用提供可靠依據。
(2)驗收記錄是貨主退貨、換貨和索賠的依據。
(3)驗收是避免物品積壓,減少經濟損失的重要手段。
(4)驗收有利於維護國家利益。
貨物入庫驗收的程序編輯
驗收工作是一項技術要求高、組織嚴密的工作,關繫到整個倉儲業務能否順利進行,所以,必須做到准確、及時、嚴格、經濟。[1]
驗收作業的程序為:驗收准備、核對憑證、實物檢驗。
1.驗收准備
倉庫接到到貨通知後,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和批量提前做好驗收前的准備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內容:
(1)人員准備。安排好負責質量驗收的技術人員或用料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配合數量驗收的裝卸與搬運人員。
(2)資料准備。收集並熟悉待驗物品的有關文件,例如技術標准、訂貨合同等。
(3)器具准備。准備好驗收用的檢驗工具,例如衡器、量具等,並校驗准確。
(4)貨位準備。針對到庫物品的性質、特點和數量,確定物品的存放地點和保管方法,其中要為可能出現的不合格物品預留存放地點。
(5)設備准備。大批量物品的數量驗收,必須要有裝卸與搬運機械的配合,應做好設備的申請調用。
此外,對於有些特殊物品的驗收,例如毒害品、腐蝕品、放射品等,還要准備相應的防護用品,計算和准備堆碼、苫墊材料,對進口物品或存貨單位指定需要進行質量檢驗的,應通知有關檢驗部門會同驗收。
2.核對憑證
入庫物品必須具備下列憑證:
(1)業務主管部門或貨主提供的入庫通知單和訂貨合同副本,是倉庫接收物品的憑證。
(2)供貨單位提供的材質證明書、裝箱單、磅碼單、發貨明細表等。
(3)物品承運單位提供的運單;若物品在人庫前發現殘損情況的,還要有承運部門提供的貨運記錄或普通記錄,作為向責任方交涉的依據。
3.實物檢驗
實物檢驗就是根據入庫單和有關技術資料對實物進行數量和質量檢驗。一般情況下,或者合同沒有約定檢驗事項時,倉庫僅對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以及無需開箱、拆捆而可以直觀可見可辨的外觀質量情況進行檢驗。但是在進行分揀、配裝作業的倉庫里,通常需要檢驗物品的品質和狀態。
數量檢驗是保證物品數量准確的重要步驟。按物品性質和包裝情況,數量檢驗主要有計件、檢斤、檢尺求積等形式。在進行數量驗收時,必須與供貨方採用相同的計量方法。採取何種方法計量要在驗收記錄中做出記載,出庫時也按同樣的方法計量,避免出現誤差。
按件數供貨或以件數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要清點件數。一般情況下,計件物品應全部逐一點清。對於固定件數包裝的小件物品,如果包裝完好,打開包裝則不利於以後進行保管,所以通常情況下,國內物品只檢查外包裝,不拆包檢查,而進L]物品則按合同或慣例辦理。
按重量供貨或以重量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有的採用檢斤稱量的方法,有的則採用理論換算的方法。按理論換算重量的物品,先要通過檢尺,例如金屬材料中的板材、型材等,然後,按規定的換算方法換算成重量驗收。對於進口物品,原則上應全部檢斤,但如果訂貨合同規定按理論換算重量交貨的,則按合同規定辦理。
按體積供貨或以體積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要先檢尺,後求積。例如木材、竹材、砂石等。
在做數量驗收之前,還應根據物品來源、包裝好壞或有關部門規定,確定對到庫物品是採取抽驗還是全驗方式。
在一般情況下,數量檢驗應全驗,即按件數全部進行點數;按重量供貨的應全部檢斤,按理論重量供貨的應全部檢尺,然後換算為重量,以實際檢驗結果的數量為實收數。對於大批量、同包裝、同規格、較難損壞的物品,質量較高、可信賴的,可以採用抽驗的方式檢驗。
4.貨物驗收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在物品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物品數量或質量有問題,應該嚴格按照有關制度進行處理。驗收過程中發現的數量和質量問題有可能發生在各個流通環節,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對問題進行處理,有利於分清各方的責任,並促使有關責任部門吸取教訓,改進今後的工作。
(1)凡屬承運部門造成的貨物數量短缺、外觀破損等,應憑接運時索取的貨運記錄,向承運部門索賠。
(2)如發生到貨與訂單、入庫通知單或采購合同不相符的,盡管運輸單據上已標明本庫為收貨人的貨物,倉庫原則上也應拒收,或者同有關業務部門溝通後,將貨物置於待處理區域,並做相應的標記。
(3)凡必要的證件不齊全的,應將貨物置於待處理區域,並做相應的標記,待證件到齊後再進行驗收。
(4)凡有關證件已到庫,但在規定時間內貨物尚未到庫的,應及時向存貨單位反映,以便查詢處理。
(5)供貨單位提供的質保書與存貨單位的進庫單、合同不符的,做待處理貨物等待處理,不得隨意動用,並要通知存貨單位,按存貨單位提出的辦法處理。
(6)凡數量差異在允許的磅差以內,倉庫可按應收數人賬;若超過磅差范圍,應查對核實,做好驗收記錄,並提出意見,送存貨單位再行處理。該批貨物在做出結案前,不準隨意動用,待結案後,才能辦理入庫手續。
(7)當規格、品質、包裝不符合要求或發生錯發時,應先將合格品驗收,再將不合格品或錯發部分分開並進行查對,核實後將不合格情況向收貨人說明,並將貨物置於不合格品隔離區域,做相應的標記。對於錯發貨物,應將貨物置予待處理區域,並做相應的標記。並應及時通知相關業務部門或貨主,以便盡快處理。
(8)進口貨物在訂貨合同上均規定索賠期限。有問題必須在索賠期限內申報商檢局檢驗出證,並提供驗收報告及對外貿易合同和國外發貨單、運輸單據或提單、裝箱單、磅碼單、檢驗標准等單證資料,以供商檢局審核復驗。若缺少必要的單證技術資料,應分別向有關外貿公司和外運公司索取,以便商檢局復驗出證和向外辦理索賠手續。
(9)對於需要對外索賠的貨物,未經商檢局檢驗出證的,或經檢驗提出退貨或換貨的,出證應妥善保管,並保留好貨物原包裝,以供商檢局復驗。
參考資料
1. .2.0 2.1 王煜洲主編.現代倉儲與配送運作管理.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6年8月.
程度的變化;另一方面,各類商品雖然在出廠前都經過了檢驗,但有時也會出現失誤,造成錯檢或漏檢,使一些不合格商品按合格商品交貨。
商品驗收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驗收是做好商品保管保養的基礎
商品的驗收工作是做好商品保管保養和使用的基礎。商品經過長途運輸、裝卸搬運後,包裝標志容易損壞、散失,沒有包裝的商品更容易發生變化。這些情況都將影響到商品的保管。所以,只有在商品入庫時,將商品實際狀況搞清楚,判明商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是否符合國家標准或供貨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數量上是否與供貨單位附來的憑證相符,才能分類分區按品種、規格分別進行堆碼存放,才能針對商品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措施對商品進行保管保養。
2)驗收記錄是倉庫提出退貨、換貨和索賠的依據
商品驗收過程中,若發現商品數量不足,或發現規格不符,或質量不合格時,倉庫檢驗人員做出詳細的驗收記錄,據此由業務主管部門向供貨單位提出退貨、換貨或向承運責任方提出索賠等要求。倘若商品入庫時未進行嚴格的驗收,或沒有做出嚴格的驗收記錄,而在保管過程中,甚至在發貨時才發現問題,就會使責任不分,喪失理賠權,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所以,商品只有經過嚴格的檢驗,在分清商品入庫前供貨單位及各個流轉運輸環節的責任後,才能將符合合同規定、符合企業生產需要的商品入庫。
3)驗收是避免商品積壓,減少經濟損失的重要手段
保管不合格品,是一種無效的勞動。對於一批不合格商品,如果不經過檢查驗收,就按合格商品入庫,必然造成商品積壓;對於計重商品,如果不進行檢斤驗數,就按有關單據的供貨數量付款,當實際數量不足時,就會造成經濟損失。
4)驗收有利於維護國家利益
改革開放,使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聯系日益緊密,進口商品的數量和品種不斷增加。對於進口商品,國別、產地和廠家等情況更為復雜,必須依據進口商品驗收工作的程序與制度,嚴格認真地做好驗收工作;否則,數量與質量方面的問題就不能得到及時發現,若超過索賠期,即使發現問題,也難以交涉,這就會給國家經濟造成重大損失。
可見,把好商品驗收關是十分重要的,任何疏忽大意都會造成保管工作的混亂,給國家、企業帶來經濟損失。
4. 在商品驗收過程中,出現質量檢驗問題應該如何處理
驗收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的話那麼對於需方就可以先對貨物進行保管,從而再向供方提出書面的異議;再者就是協商如何處理,如果一方堅決不合法的履行合同的義務,那麼對於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訴。
驗收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應該怎麼做?
需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需方按以下規定辦理書面異議:
1、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的,需方應在貨到後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書面異議;
2、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一般從運轉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異議,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提出異議的期限外;
3、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4、如因需方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5、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
6、在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商標等,以及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對不符合規定的產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法律依據: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關於「銷售失效、變質產品的,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由工商部門依法對該超市做出處理。
5. 不合格產品怎麼處理
如果出現產品質量不合格的情況下會沒收此類不合格的商品,同時也是會沒收銷售不合格產品所得,那麼為了避免企業生產出違規的產品也是會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活動,如果監督機關發現了企業生產或者銷售了質量不過關的產品後,也是可以要求企業立即進行停業整頓並限期整改。
不合格產品召回及其處理制度
1.商品返廠管理制度
(1)返廠商品的賬務處理,要嚴格執行有關財會制度,要真實體現,全面反映返廠商品的應收應付關系,不得遺漏。
(2)凡需做返廠處理的購進商品,采購員必須徵得廠方同意,並與廠方達成文字處理意見後,通知保管員做好返廠具體工作,否則,不得盲目返廠.凡因盲目返廠造成的拖欠債務,由當事人追回。
(3)凡需做返廠處理的代銷商品(包括廠方借,調的商品),采購員提前15天與廠方聯系,15天內收不到廠方答復,可留信函為憑,凡廠方無故拖延,不予返廠的商品,要向廠方徵收保管費。
(4)已出庫的商品返廠,必須先退庫再由保管員做返廠;已出庫,未退庫的商品和櫃台內的商品,任何人不得隨意返廠,否則按丟失商品追究當事人責任。
(5)商品返廠時,保管員要填制商品返廠單並隨貨同行,及時通告廠方憑單驗收。
(6)物流中心各部室必須認真對待商品返廠工作,保管員要點細數,清件數,分規格,包裝要捆紮牢固,要詳細填寫鐵路運單和運輸憑證,並及時做好保管賬卡的記錄。
(7)凡是廠方採取以貨換貨直接調換商品方式解決商品返廠的,物流中心采購員,保管員必須堅持"同種商品一次性調清不拖欠"的原則,堅決不允許以金額核准數量的異貨相抵。
法律依據: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包括沒收這些不合格商品,沒收銷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潤,並根據不合格商品的貨值的倍數進行處罰。
《產品質量法》的具體規定如下: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不合格原材料是否一定不能使用,為什麼
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投入使用。因采購人員的錯誤導致的采購不合格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損失。
1、必須采購取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的產品。
2、向供貨方索要合格證明及相關證件。
3、原材料采購應按計劃進行。原材料采購計劃應對其質量要求、包裝要求、運輸要求予以明確。應從供方評價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任何人未經廠長許可,不得擅自更換供應商和降低采購要求。
4、原材料到貨,必須驗證供方提供的質量技術資料(如質量檢驗報告、質保書、合格證、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等)。
5、購入的原材料必須經檢驗室按《檢驗規定》進行驗證,符合規定要求的方可辦理入庫手
續,不合格的原材料退回。入庫原材料分堆碼放、分類標識。
6、必須對供應方的生產情況、質量保證體系以及實物質量進行考察,索取供應方的相關資料,在平等的前提下擇優選用原材料,並作好供應方的供貨記錄.對已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應要求供方提供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7、對驗收不合格的產品,按《不合格控製程序》聯系供方,妥善解決。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投入使用。因采購人員的錯誤導致的采購不合格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損失。
8、原材料的存放需符合物品保管的有關規定,原材料的采購和領用必須按規定建立台帳。
9、加強庫存原材料的保管工作。定期對庫存原材料進行清理,對已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的原材料及時標識和隔離,立即報請廠長作銷毀或其他技術處理,不能直接用於生產加工。
10、倉庫的原材料、成品必須執行先進先出原則,以確質量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