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丟失為什麼要采血
1. 鑰匙丟在麻將館,被警察拿走了,上派出所取鑰匙,為什麼還要錄指紋,拍照片,抽血
可能是你以前沒有錄入相關信息,借這個機會順便把事情給辦了。
2. 鑰匙丟在麻將館,被警察拿走了,去派出所領,為什麼還要錄指紋,抽血,拍照片,有影響嗎
這是派出所正常的基本信息采樣流程,主要是為了以後方便管理。比如:假設你冒領別人鑰匙實施了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可以根據現場指紋或遺留的其他人體組織迅速查出你。只要不作姦犯科是不會有什麼影響的。
3. 前兩天丟了身份證,今天去派出所辦身份證,多了一個采血的程序,就是用一個小針一樣的小東西,在右手的無
應該是一次性的,不然如果有傳染病的,不就被傳染了嗎。一次性的都是消過毒得了。沒事
4. 報警親人丟失為什麼要抽血
你報警你家的親人丟失了,那肯定要抽你的血嘛,知道你的dna,然後在那個尋親的時候,如果有失蹤的人和你配對成功的話,那就說明是你家的親人嘛。
5. 在派出所領取丟失的物品,為何還要抽血
也是新城派出所的,失主已給他們說對方的聯系方法了,所里通知拾東西的到所里來,人家不來,所里說沒辦法了,丟人啊!這樣對非法所得的人溫柔的執法,非法所得的人很感謝他們!
6. 失蹤人口找到了為什麼要采血
如果報失蹤人口案,你又是失蹤人的直系近親屬的話,肯定要採集你的血樣保留,萬一發現疑似失蹤人,可以進行比對啊,要不沒法准確的確定是否是失蹤人。收費的話應該是報案人交納。建議積極配合公安的工作,這樣對於盡快找到失蹤人也是有利的,如果你不是失蹤人的直系近親屬,建議和警官說明白,這樣取你的血樣也沒有意義。
【拓展資料】
人口失蹤,無論在何地,立刻撥打110報案。按110接線員的指引要求,親臨報案。簡介:失蹤24小時報案,失蹤48小時立案。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隨時可以立案偵查。根據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信息工作規定(試行)》的通知,信息來源與登記:
【第四條】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信息工作由失蹤地縣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管轄。失蹤地不能確定的,由失蹤人員居住地縣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管轄。【第五條】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的報案報警後,應當登記受理,開展查找工作。
公安機關其他部門接到有關失蹤人員的報案報警後,也應當登記受理。其今對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規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情況的,應當報縣級公安機關主管領導審批後,移交刑偵部門。(6)東西丟失為什麼要采血擴展閱讀:中國失蹤人口檔案庫是經過長期對失蹤人口資源整合而推出的大型公益尋人服務平台,也是國內首次開發建設的以失蹤人口建檔存檔、查詢比對為核心尋親渠道的綜合尋人門戶。長期致力於為廣大失散家庭尋找失蹤親人提供尋人支援。2008年1月,「檔案庫」項目研發團隊正式組建,各有關專家學者、技術人員先後投身於該尋人平台的開發建設。2010年1月10日,尋人認親系統研發工作全部完成,中國失蹤人口檔案庫正式開通上線。
中國失蹤人口檔案庫尋人認親平台上線後,相繼建成了紙質版和電子版相結合的兩套科學化、規范化、精準化的尋人、尋家啟事檔案;開通了覆蓋全國各地34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區域尋人平台;開設了「比對認親」、「兩微尋親」、「尋遍中國」、「尋人大典」、「社會救助」等多個活動專題;刊發了兩期《尋人大典》和多套《尋遍中國》尋人掛歷;與全國各地2000餘個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建立了長效聯合尋人機制;徵集打拐解救、流浪街頭和各種受助人員尋家信息數萬條;
招募來自不同工作崗位的尋人志願者數十萬名;與各地警方、DNA采血鑒定機構和各級衛視、網路門戶等建立了長期聯合尋親機制,為眾多尋親、尋家人員早日與家人團聚提供了更多的機會
7. 派出所讓去采血是怎麼回事
派出所采血是偵查工作的需要,用途是做DNA檔案庫,進行血液採集,是對公民信息採集,入檔。
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信息,採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
DNA測試可以被用作鑒定罪犯的有效方法。首先將血液輸入信息庫,然後進行DNA比對。未來還將通過信息庫和現場追蹤驗證進行DNA檢測,以確定犯罪嫌疑人。DNA檢測報告是刑事訴訟中的法定證據形式。
勘驗、檢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勘驗、檢查的人和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對公安機關的勘驗、檢查,認為需要復驗、復查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復驗、復查,並且可以派檢察人員參加。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進行偵查實驗。偵查實驗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實驗的人簽名或者蓋章。偵查實驗,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險、侮辱人格或者有傷風化的行為。為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人,偵查人員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進行搜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二條 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信息,採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
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
8. 盜竊罪去公安局辦監外執行然後給我按指紋 采血。能不能告訴我采血主要是干什麼謝謝
1、按指紋、采血樣,是公安機關根據公安部的有關要求對涉案人員、重點嫌疑人員進行信息採集。並不是只有犯罪的人員會採集,只要是涉嫌人員都要採集,與案件沒有直接關系。
2、現在辦理二代身份證也要進行指紋採集,目的就是要建立全民個人信息系統。
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暫予監外執行:
(一)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不得適用保外就醫。
(二)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自傷自殘是罪犯在關押場所內故意吞食異物,如釘子、大頭釘等,使自己身體受到傷害、殘疾等。對這類罪犯不能暫予監外執行。
(8)東西丟失為什麼要采血擴展閱讀:
監外執行的執行的情況:
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實行社區矯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執行機關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嚴格管理監督。
對於服刑中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原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服刑改造的情況通報負責監外執行的公安機關,以便有針對性地對罪犯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告知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必須接受監督改造並遵守有關的規定。
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應當及時收監。
對於人民法院在作出判決、裁定的同時決定對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對該罪犯的收監,應當由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通知人民法院將該罪犯依法交付執行。如果罪犯是在執行過程中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監獄等執行機關收監。
9. 我的錢丟了警察讓我采血幹嘛
要是你的錢有可能留下你的指紋或者唾液分泌物,只能用dna來檢測才真實。
10. 派出所為何要採集我的指紋和血樣
採集指紋血樣可能是被改進血樣的人對某起案子有嫌疑,採集血樣進行DNA技術鑒定,再進行與犯罪現場採集的犯罪嫌疑人的血樣以及血液庫中的樣本進行比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信息,採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2、如果沒有涉案的話就不用擔心,採集指紋和血樣是沒有影響的,國家現在正在建立資料庫,很多普通人的指紋血樣都會被採集入庫,完善每個人的數據系統。如果實在不確定採集血樣的原因,可以咨詢採集血樣的派出所,防止以後帶來麻煩。採集的信息會保存在公安系統中,不會外泄。採集血樣時也都會嚴格無菌操作技術,徹底消毒皮膚,採用一次性輸液器、注射器及各型消毒針頭,不必擔心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