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結婚證上面找不到有效期
㈠ 為什麼身份證和駕駛證都有有效期,結婚證卻沒有
身份證和駕駛證都有有效期,結婚證卻沒有。
先說說結婚證是什麼:9塊錢的承諾,假設結婚證也有有效期會是怎麼樣?
婚姻和愛情不一樣,那麼如果給婚姻加上有效期,你確定在換證的時候還是同樣的人跟你一起去換證嗎?對你很有信心,一定對那個人。但你能確定那個人也一樣嗎?
愛情不是買賣,所有結婚證才不能有有效期。而且在你們結婚證上都是你們最美好的時候的最幸福的時候,這樣的時候需要去更新嗎?我想很多人就算國家說要更新結婚證都不會去更新裡面的信息。畢竟那是多麼美好的回憶。
身份證和駕駛證都有有效期,結婚證卻沒有。並不是結婚證不能有而是我們不需要。
㈡ 請問結婚證為何沒有效期限呢
現行的身份證法規定對於不同年齡段的公民發放有效期不同的身份證:16-25歲的有效期為10年,25-40歲的,有效期為20年,40周歲以上公民發給長期有效的身份證。從這一規定揣度立法者的原意,我的看法是,公民隨著年齡的增長,容貌、姓名、居住地、社會關系趨於穩定,相應的身份證上的信息也趨於穩定,沒有變更後重新核發的必要。如果未來各個需證場合都和公安部聯網,則我們將不再需要身份證,只需要身份證號碼就可以了。而條件尚不具備時,人們往往要依靠證件上的印刷信息,這樣定期更新就仍有必要了。而結婚證所證明的婚姻關系則不會必然因年齡的增長發生種種變化。駕駛執照屬於行政許可,行政許可皆有期限,具體到駕照,主要要重新評價申領人的身體狀況和其他條件是否仍然適合駕駛。
㈢ 結婚證有沒有有效期,是不是永久的
結婚證是代表雙方是夫妻關系,也同時證明雙方是在婚姻存續期的。
結婚證沒有所謂的有效期,因為有結婚,也有離婚而離婚代表婚姻的結束,也可以理解成婚姻到期。
一方死亡或離婚,婚姻關系終止,代表婚姻到期,結婚證作廢。
㈣ 結婚證有有效期嗎
法律分析:沒有。我國的結婚證是沒有有效期,只要夫妻兩個人不辦理離婚手續,那麼結婚證就是一直有效的。不過,要是夫妻一方不幸去世的話,此時雖然結婚證還是有效,但此時在世的一方仍然可以再次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㈤ 結婚證為什麼沒有有效期
嚴格來講,結婚證以及其背後的結婚登記制度本身的法律定位非常模糊。很難說到底是認可還是授權。歐美有些提倡軟行政或柔性行政的觀點主張廢除婚姻登記,改用社區或宗教等特定范圍內具有認可度的方式進行婚姻的記錄留存。因為婚姻登記,如果要完全用法律、權利來解釋,往往會發生偏差。比如,授權性,即認為賦予你結婚的權力,除了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意味著,賦予你和特定人(即你的配偶)結婚的權力。可是,選擇和誰結婚,除了符合法定條件外不應該受到任何限制,也就是說國家權力也不應該有理由組織,即婚姻自由。那麼如果是認可/備案/登記性質的話,是否一定要求我登記結婚我的婚姻才生效,否則婚姻不生效,這似乎是一個非常私人而非國家權力來管轄的領域。所以婚姻登記本身的性質使得他不能由公權力設置期限。以前似乎看到,有些文章說歐美有個別國家是可以選擇結婚期限的,這純粹是個人選擇,而不是結婚證作為證書的期限問題,是婚姻本身的期限。
婚姻關系和公民身份都不會因為證件的丟失/滅失而消失,證件只是一個登記,登記原則上要反映實際情況。回到你的題目,為何身份證有有效期而結婚證沒有有效期呢?這兩種證件的性質是不一樣的,身份證反映的是個體的最新的基本信息,而結婚證反映的是行為的記錄證明,最新的一張證件還反映了個體的婚姻信息。由於個人的信息經常變化(最基本的就是面貌隨著年齡增加而不斷變化),因此身份證就需要一個有效期(過期日期)來促使公民更新個人信息;而結婚證由於是「領結婚證」的記錄及證明,且婚姻信息內容很少且變動必然是由離婚或死亡引起,不用擔心信息更新的問題,因此也就不需要設置期限了。
㈥ 結婚證是永久的嗎有沒有有效期
我國的結婚證是沒有有效期,只要夫妻不辦理離婚手續,那麼結婚證就是一直有效的。
不過,要是夫妻一方不幸去世的話,此時雖然結婚證還是有效,但此時在世的一方仍然可以再次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㈦ 結婚證 有效期
按規定結婚證不存在有效期限的,所以結婚證沒有有效期的。
㈧ 什麼證都是有有效期,為什麼結婚證沒有有效期
如果給婚姻加個有效期我想那是一輩子。要是像其他的有效期的話,那這世界根本就沒有什麼愛情可言,過個幾年就過期了。那還願意付出感情呢?大家還就是你過我過的。那樣是生活枯燥無味的。在說要是那樣我想整個世界都是一家人了。過個幾年有個小孩子,在個別人生,要是有什麼沖突的話那還是自家人打自家人了呢
㈨ 結婚證還有有效期嗎
結婚證沒有有效期。
結婚證的有效期只有兩種,一方死亡婚姻關系自動終止,二離婚,結束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