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社保繳費基數為什麼不一樣
『壹』 為什麼五險的繳費基數不一樣
社會養老保險與醫保社保繳費基數不一致,這是什麼原因?我們在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和醫保的歷程中,一般情形下數量全是完完全全一樣的,因塌租為你要創建唯一的一個基數來繳納自已的五險一金,所以說針對公司在職敗搭人員而言是不會有不一樣的情況的,由於終究你的這一薪資僅有一種,那_在交社保的歷程中,並且商業保險是必須同_來開展申請的,因此說成不太可能各自申請,那_也就代表你的社保繳費基數只可以是唯一的,是不能有各種各樣的社保繳費基數。
實際緣故論述如下所示,並舉例子:社保繳費基數的上最低值是參考職工平均工資制訂的。員工具體薪資小於社保繳費基數的最低值,按下限規范交費。員工具體薪資高過社保繳費基數的限制,按限額規范交費。在其中,許多地域社保繳費數量的上最低值是參考本地上一本年度全口徑社會發展職工平均工資的60%和300%制訂的。
而許多地方的醫保社保繳費基數的上最低值是參考本地上一本年度在崗職工社會發展職工平均工資的60%和300%制訂的。倘若某地面上一本年度全口徑月社會發展平均收入為6000元,本地上一年待崗社會發展平均收入為7000元。那_社保繳費數量的最低值便是3600元,社保繳費基數的最大值是18000元。而醫保社保繳費基數的最低值則是4200元,社保繳費基數的最大值是21000元。
月具體薪資小於社保繳費基數最低值的,個人繳費基數按社保繳費基數的底限實行。月具體薪資處於社保繳費基數的最低值和限制中間的,個人繳費基數按具體薪資實行。月具體薪資高過社保繳費基數限制的,個人繳費基數按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實行。
最本質的因素是個人社保規章制度的基本建設會勤奮變小貧富懸殊,劫富濟貧。
社保五險中,養老、醫療、失業是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工傷和生育由企業獨自繳納。職工繳納部分的繳費基數是: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新員工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單位繳納部分的繳費基數是: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確定是比較復雜的,如:
(一)單位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
(二)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等
(三)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七條本條例所規定之勞動保險的各項費用,全部由實行勞動保團枯兆險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其中一部分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繳納勞動保險金,交工會組織辦理。
第八條凡根據本條例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其行政方面或資方須按月繳納相當於各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三,作為勞動保險金。此項勞動保險金,不得在工人與職員工資內扣除,並不得向工人與職員另行徵收。
『貳』 五險中各類保險的基數不一樣,這是為什麼
社保最低基數一般是根據當地上年社平的60%來確定的,有些地區每個險種會有不同的最低基數,你報的最低工資標准肯定是低於社保最低基數的,所以社保局會按社保最低基數來給你核算社保費用而不是你報的那個基數來核算。
「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注意事項
1、養老保險理論上是不可以中斷的,斷交後如果補交會產生滯納金(而且分地域,有些地區不允許補交的),最後是累計年限的,但如果到退休年齡沒有足額繳納15年理論上是辦理不了退休手續,也就領取不了養老金,不過交得越多,當然養老金也越多。
2、失業保險必須要交(個人繳納不了、必須在單位賬戶才能參保)。
辭職後五險一金辦理轉移手續:不用辦理,到新單位繼續上就行。
3、醫療保險比較重要,規定是中斷三個月以上就失效,三個月以後看病就得自己掏錢,小病無所謂,大病就慘了,中斷三個月以上的到新單位重新上。
『叄』 為什麼五險的繳費基數不一樣
法律分析:社保五險中,養老、醫療、失業是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工傷和生育由企業獨自繳納。職工繳納部分的繳費基數是: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新員工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單位繳納部分的繳費基數是: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確定是比較復雜的,如:
(一)單位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
(二)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等
(三)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七條 本條例所規定之勞動保險的各項費用,全部由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其中一部分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繳納勞動保險金,交工會組織辦理。
第八條 凡根據本條例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其行政方面或資方須按月繳納相當於各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三,作為勞動保險金。此項勞動保險金,不得在工人與職員工資內扣除,並不得向工人與職員另行徵收。
『肆』 為什麼五險的繳費基數不一樣
法律分析:五險的繳費基數不一樣的原因有:因為社保年度和公歷年度是不同的,社保年度一般是當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也有的地方是當年的4月1日到次年的3月31日,在一個公歷年度內跨二個社保年度,因此同一年的五險中繳費基數不一樣。社保最低基數一般是根據當地上年社平的60%來確定的,有些地區每個險種會有不同的最低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伍』 為什麼社保中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的基數都不一樣同一個人哦。
基數是根據個人工資多少來定。
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7%,單位7%。
『陸』 請問為什麼社保不同地區繳費比例不一樣啊
社保不同地區繳費比例不一樣是因為主要是由各省市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月均工資和上年度工資總額為基數。
同省不同市的社保繳費基數不是一致的,社保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毀肢燃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可以看下五險一金繳費比例 :
1、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單位10%,個人2%+3元 ;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單位1.5%,個人不繳 ;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個人不繳 ;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即單位0.8%,個人不交錢。非工作所在地戶口的沒有這個,所以非工作所在地戶口飢遲的最多隻有「四險一金」;
6、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單位和個人分別承擔最高不超過12%的公積金。 五險一金的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有的企業在發放時有基本工資,有相關一些補貼,但有的企業在繳納時,只是基本工資,這是違反法律纖虛規定的。具體比例要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去咨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柒』 為什麼我每個月社保繳費的基數都不一樣呢
因為職工社保繳費,是按照當月用人單位申報的工資為基數繳納的,單位申報的工資應當以用人單位應當工資為准,應發工資低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名義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為基數;高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為基數。
五險一金交多少取決於繳費基數和繳費比率兩個因素,也就是說,五險一金繳納金額受繳費基數和繳費比率兩個因素影響。其中,繳費基數是職工上個年度月均工資,但不能超過當地平均工資的三倍,也不會低於當地平均工資的60%;而繳費比率全國各統籌地規定不同。
五險一金費用交下來,個人繳費佔到職工工資的11%左右,公司繳費佔到職工工資的25%左右。五險一金分為公司繳費和個人繳費,公司繳費進入統籌賬戶,個人繳費進入個人賬戶。工資基數是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統計口徑來的,只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