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失業補助金到賬時間不一樣
『壹』 失業補助金每個月幾號到賬
一、失業補助金每個月幾號到賬
1、失業補助金每個月月中或月尾,也就是15號或30號進行發放,同時,不一定會准時到賬,通常情況下,失業補助金申請通過之後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才能到賬。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市社保局自審核通過後的次月將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至失業人員的銀行賬戶。
2、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第十八條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醫療補助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領取失業金需要什麼材料
領取失業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2、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並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3、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4、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貳』 怎麼失業補助金不是同一天到賬
工作人員操作的時間不固定。失業補助金發放都是由當地社保局工作人員來操作完成的,是因工作人員操作的時間不固定才不是同一天到賬,一般是在月中或月尾,也就是15號或30號進行發放,同時也不一定會准時到賬,失業補助金即失業救濟金,是指勞動者暫時喪失工作和勞動收入後,在等待就業期間,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
『叄』 石家莊失業補助金每月幾號發
石家莊的失業補助金發放時間通常在每月的15日或30日左右,具體日期可能有所變動。值得注意的是,補助金的到賬時間並不總是准時,通常從申請成功到實際到賬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市社保局在受理失業補助金申請後,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後,失業補助金會在次月按月發放到申請人的銀行賬戶中。
如果申請人在每月15日或30日之後才申請失業補助金,那麼發放時間可能會相應推遲。因此,建議失業人員盡早提交申請,以確保在需要時能夠及時收到補助。
此外,為了確保補助金能夠順利到賬,申請人需要確保提供的銀行賬戶信息准確無誤。如果信息有誤,可能會導致延遲或無法收到款項。
總之,石家莊失業補助金的發放時間通常在每月的15日或30日左右,具體日期可能有所不同。申請人應在申請時提供准確的銀行賬戶信息,以便能夠及時收到補助金。
『肆』 失業金每個月發放時間一樣嗎
失業金每月發放的時間是不一樣的,月初或者月末都不固定。
因各地有關失業保險金的方案不同,具體發放時間以當地社保法規為准。一般情況下,從申領當月起計發,每月15日為系統發放日,如遇節假日按期提前,15日前新登記申領並審核通過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當月發放。
失業金計算方法如下:
1、失業金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滿六個月領取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滿三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六個月計算,累計繳費時間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領取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滿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2、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為所在地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目前為1863元;
3、申請成功後,次月25日後開始按月發放,發放至失業人員的社保卡金融賬戶中;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就業部門代繳;
5、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後的失業期間生育子女的,可以一次性領取相當於本人三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補助。生育後三個月內申請;
6、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在職職工喪葬補助撫恤標准,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其當月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由其遺屬領取。已領取基本養老保險或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的,不得申請。
失業金領取條件標准如下:
1、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失業人員已經參加失業保險並且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其次是失業的原因並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後是失業人員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且表達自己有求職的意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90%;
2、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以及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綜上所述,失業補助金的計算方式是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_的失業保險_;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_的期限為18個_;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_的期限為24個_。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