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拿一樣的年終獎稅卻不一樣
⑴ 為什麼我的個稅採用年終獎合並計稅和單獨計稅所退稅款是一
要理解為什麼你的個稅採用年終獎合並計稅和單獨計稅所退稅款相同,首先需要了解個人所得稅計算的基本原則。
無論是綜合所得還是年終獎(一次性獎金),均遵循超額累進稅率。每當應納稅所得額達到一個新層次,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都會相應調整。因此,如果你單獨計算年終獎稅金與合並到綜合所得中計算稅金的結果相同,可以推斷出你的年終獎加上其他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在某一稅率區間內,且速算扣除數一致。這意味著你的年終獎加其他收入總額小於等於3.6萬元,且年終獎金額小於3.6萬元。
關鍵在於,只有當應納稅所得額小於3.6萬元時,稅率才為3%,速算扣除數為0。其他檔次下,盡管可能稅率為相同,但速算扣除數必然不同。
具體而言,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收入額 - 扣除額。對於年終獎而言,單獨計稅時,除了可以扣除公益捐贈外,其他扣除項目通常無法使用。這意味著,年終獎的計稅基礎相對固定。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由於你的收入水平決定了稅率檔次,因此採用年終獎合並計稅和單獨計稅所得到的退稅金額相同,這是必然結果。所以,無論是採用哪種方式計算,你都可以獲得相同的退稅金額。
綜上所述,採用年終獎合並計稅與單獨計稅所退稅款一致的現象,並非偶然,而是基於個人收入結構與稅率檔次的直接結果。選擇任一方式計算均能得到相同退稅結果,無需擔心。
⑵ 年終獎扣稅與工資不同,這幾點你要知道
根據國家稅務局國稅發[2005]9號文件,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應單獨按照1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適用稅率由應繳稅所得除以12(一年12個月)之後確定,此方法全年只可採用一次。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於3500元時
計算公式: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稅率- 速算扣除數
稅率: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低於3500元時
計算公式: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3500-月工資)]*稅率- 速算扣除數
稅率:按[年終獎-(3500-月工資)]除以1 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