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民法的術語和刑法不一樣
⑴ 你認為刑法和民法有什麼區別
刑法與民法:兩條法律脈絡的差異探索
法律的天平上,刑法與民法如同兩面不同的鏡子,映照著社會生活的不同維度。刑法,猶如國家的守護者,其主要職責是對國家之間的責任以及對刑事相對人生命、自由的嚴格限制,它的目標是制裁犯罪行為,保障社會公正,確保底線的樣態。它的觸角延伸至對生命權、自由權的侵犯,以及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因此,它是一部義務法,代表國家暴力機器對犯罪的介入。
相反,民法則是平等主體間關系的調和者,它倡導意思自治,側重於調整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是權利法的典範,以救濟和合同履行為核心,致力於維護個體間的契約精神,保障民事權益。民法旨在平衡各方利益,確保在日常生活樣態中,即使有損害發生,也會尋求一切可能的救濟,以保護無辜者,避免冤枉好人。
從適用范圍來看,刑法覆蓋一生,從出生到死亡,它為每個公民設定行為的邊界,而民法則更注重個體生活階段的指導,可能在某些人生階段並不適用。民商合一的准則,明確了國民在經濟生活中的行為准則,而刑法則更為側重於國家對犯罪行為的界定和處罰。
總的來說,刑法與民法就像社會秩序的經緯,一個以維護秩序為首要,一個以個體權益為核心,共同構建起社會法律的堅固框架。理解它們的區別,讓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理解和運用法律,確保公平與和諧。
⑵ 刑法與民法的區別
民法,是指一切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極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其階級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應當負刑事責任,給予犯罪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
二者最大的區別調整的關系不同:
1、刑法就是規定什麼是犯罪,犯什麼罪應承擔什麼樣的刑事責任的法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民法,是用來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如賠償、債。
2、民法是解決民事糾紛,而觸犯刑法就是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3、民法是部權利法典,告訴人們享有哪些權利.
刑法是規定義務的法律,告訴人們哪些事不該做,以及後果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