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c為什麼便宜
Ⅰ 原油價格是波動很厲害的
政局動盪和石油貿易的全球化使得石油價格對所有新聞消息都格外敏感。原油價格的這種敏感性對於來自煉油廠的最終石油產品來說更為重要,如汽油和柴油。但是,你在加油站所付的費用則要大大高於石油產品的成本價。為什麼會有此差別?這是消費者所在國家的稅收政策所造成的。對於歐洲的德國、法國、義大利和英國等國家對石油產品的稅收的平均水平可達石油產品銷售價格的四分之三之多。在美國,石油產品的稅收僅為銷售價的四分之一,這就是美國的石油產品比歐洲的要便宜得多的原因。很不幸的是,便宜的油價並沒有促使消費者去節約能源,在三個重要歐洲國家的市場上,石油產品的稅收為9%~27%。
石油需求高度依賴於全球宏觀經濟條件,所以這也是確定價格的一種重要因素。一些經濟學家認為,高油價已經給全球經濟增長造成了負面影響資料來源:《歐佩克能源報告》,2007;《MEED》,2008。。歐佩克力圖將油價維持在一個將其成員作為一個整體而最佳收益的水平上,這被一些觀察家認為是一種「決斗的挑戰書」。
2007年底,全球探明的石油儲量已達119531800萬桶,其中92714600萬桶,或佔77.6%的石油資源由歐佩克成員掌控著。2000年,全球的石油總需求量為每天7600萬桶,2008年,全球經濟繼續增長,石油需求量增至每天8750萬桶,到2010年達9060萬桶/日,預計到2020年每天的石油需求量將接近10320萬桶。
油氣開發的合作者。石油合同的毛利潤基本是在三方參股的合作夥伴之間分享的。這三方為:(1)石油或天然氣的生產國;(2)勘探權的擁有者;(3)為油田的勘探和隨後的開發提供資金的投資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油氣資產都是國家的。國家從石油和天然氣工業獲得極其豐厚的礦權使用費、利潤和礦權稅收。勘探所需的土地面積(英畝)可以通過拍賣獲得,而且往往以租賃的形式轉讓給出價最高的人或企業。然而,這種賣方索價往往以打包的形式委託給那些主權國家。一份買賣股票的協議會在勘探方面投入一定量的資金,投入數千米的地震勘探作業,或者計劃鑽探一定數量的井。當勘探所需土地面積落實以後,財政部門常常就會與一些生產企業聯合起來共享合同,而且這種合作往往都是固定的。租借的期限變化很大,但標准協議書的有效期限為25年或15年,在一些特殊情況下,這種合同的有效期將會大大縮短。
石油與天然氣投資的整體觀。對於重大石油或天然氣工程的投資規模需達數十億美元。如此巨額的費用意味著只有那些資本最為雄厚的公司才可能擁有工程所需的技術與財政資源。即使這些公司擁有足夠的資金,它們也常常會與其他公司合作,以求限制或分散風險。在石油工業中,只有投產後獲得了以桶計或以噸計的石油和以立方米或英熱單位計的天然氣時,油氣公司才能真正獲利。
為了分擔勘探鑽井的風險和相關費用,目前多流行由多家合作者分擔勘探土地的方式。負責鑽井作業的公司稱為作業者,其他一些參與該項目的公司則稱為油田參與者。全世界各國對石油與天然氣工業的掌控程度大相徑庭,但基本都是由以下內容構成的:
開采權開采權可以被定為是從資產或每銷售單元一種固定價格的物品衍生出來的總的或純銷售百分比,但還有其他類型補償度量制。一種開采權的利息是收集未來的開采權費用數據的參照,它常常在石油工業和絕大多數工業中使用,用來描述對一個給定的租借期未來的生產與總收入所有權的百分比,它可以從資產的原始擁有者中剝離出來。:現金支付或為礦權所有者支付利潤。許多分成合同(PSC)並不包括開采權。通常,利潤的范圍為4%~17%,而且可能會根據生產速度給出一個降低范圍。
回收成本:絕大多數分成合同允許作業者回收勘探、開發以及總產量或總收入中的部分資金(在利潤被瓜分並被徵收捐稅之前),然而,回收成本就是獲得成本油,其構成費用為:(1)作業費用;(2)資本投入(支出費用);(3)財政支出費用;(4)在前些年中尚未被回收的成本。
石油成本=作業費用+資本投入+財政支出費用+尚未被回收的成本
在成本回收之後所剩餘的收入就是在承包人和其合夥人、國家之間劃分利潤油(對此,精確的定義取決於PSC術語)。
利潤=石油收入-石油成本
分包商常常與累計生產、返還率或石油退稅政策累計稅收與累計價格之比。有關。此舉的目的為在油田生命周期的早期階段,給予承包者高額的利潤。有時,如果價格上升到某一水準,承包者的利潤就會減少,此時就會出現價格上限。一定比例的進口石油必須以低於市場價在國內市場上出售(如印度尼西亞的情況)。作業者所佔用的利潤油可以成為國家一般性稅收的一部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作為特殊的石油稅(如石油收入稅石油收入稅(PRT)是一種在英國直接收取的稅種。1975年,根據石油稅收法案(Oil Taxation Act)實施此項政策,這是在Harold Wilson的工黨政府重返政壇之後出台的法案,此後不久即爆發了1973年的能源危機。此後,英國大陸架的油氣勘探開展,目的在於使「國家更加獲利」,這也促進石油公司對資本投資進行「合適返還」。PRT是對英國本土和英國大陸架上「利潤極大增加」的石油與天然氣勘探的征稅。經過特殊允許,PRT對石油開采所徵收的稅率已達50%。PRT的征稅可以作為單個石油與天然氣田稅收的參照物,所以,與開發和運營一個油田相關的費用就不能與其他油田所產生的利潤相區分開來。PRT於1993年3月16日被徹底廢除,所有油公司和開發中的油田都贊成此舉,但此後PRT依然為油田存在了下去。與此同時,PRT的比率從75%減到了50%,但是許多針對勘探與評價經費的PRT的稅收都減免了。)。石油稅收常常是十分特殊的。一些國家實施退還石油稅率(ROR)返還率(ROR)或稱投資返還率(ROI),或有時就稱返還,是指相對於投資金額對一項投資所獲得的與損失的資金之比。獲得的或損失的資金量可以作為利息、利潤/損失或凈收入/損失來看待。投資的資金量可以作為資產、資本、原則或投資的成本基數。ROI常用百分比而不用小數表示。的政策。提速生產作為連續的ROR的起征點。這種措施能夠引起政府的極高參與並獲得極大的盈利,還能夠導致在生產與價格的特定增長下的NPV下降。
「評估石油價格範圍的最佳方式就是去觀察將石油、天然氣和石油產品送往市場的單位價格。」
分成合同及其運作政府與石油作業者(承包商)之間的合同,包括勘探、開發和運輸的過程。。政府或國家的參與可以現金或現貨石油的方式進行。許多稅收的管理體制都是基於分成合同(PSC)產生的,據此,國家將會把石油和天然氣的所有權收歸國有。絕大多數分成合同也有一些浮動的條款,它們取決於生產率、石油價格、儲集層的深度與形成時代。
「石油合同如何運作?」
下圖是一個分成合同的典型實例,表示政府或國家的平均返還以及與公司或承包商或油田作業者的工作關系。
中東地區一個品質良好油田的單元成本一個油田就是一個擁有從地下開採石油的大量油井的區域。石油儲集層延伸的面積很大,可能會達幾百平方千米,在整個油田區域內分布著大量的勘探與開發井。此外,可能會有一些探井打到了油田的邊緣,用管線可以將石油從那裡運至加工廠。由於油田可能會遠離居民區,因此建成一個油田的物流供應網極為復雜。如工人們不得不工作數日或數年,並需要在油田安家落戶。反之,居住與設備也需要電力和水,在嚴寒區的管線可能需要加熱。如果無法利用,人們會將多餘的天然氣燒掉,這將需要大量爐具和排氣管,還需管線將天然氣從井口送達爐具處。
「在石油工業界,歐佩克的平均生產成本最低,其部分原因在於歐佩克成員擁有豐富而且易於開採的油氣資源。」
儲量接替是上游工業發展情況的另一個重要評價指標。儲量預測也是一門科學,而且,隨著新信息的不斷獲得,儲量預算也將發生變化。各石油公司都會盡力管理自家的儲量並不斷修訂(一般都會增加)。一家油氣公司在一個給定的時間段內已經完成了自己所有的儲量接替工作,而一旦發現儲量有下降的趨勢,油氣公司就會對自己的賬目進行審核。無論是勘探與開發成本還是儲量接替率完全可以各自核算。顯然,在一些極端情況下,那些大幅度削減勘探預算的石油公司將一無所獲,並會因油田的枯竭而不復存在。而那些勘探投入巨資的公司將在未來獲得較高的儲量接替率和生產率。
在最有利的情況下(良好的中東地區油田),採油的利潤將可達成本的6~15倍,這遠高於其他工業的利潤。這種巨大的利潤使得石油工業在全球的工業界獨領風騷。
石油儲量與石油峰值。常規石油儲量包括用現有的技術手段一次、二次或三次採油技術從井孔內采出的石油量。但並不包括從固體或氣體中抽取獲得的(如瀝青砂、油頁岩、天然氣液化處理或者煤的液化處理)液體。石油儲量可以分為探明(proven)儲量、預測(probable)儲量和可采(possible)儲量。探明儲量是指總量中至少90%~95%的資源,預測儲量可達總資源量的50%,而可采儲量則僅為總資源量的10%~50%。目前的技術手段可以從絕大多數井中采出約40%的石油。一些推測認為,未來的技術將可以采出更多的石油。但迄今為止,人們在計算探明儲量和預測儲量時都已將未來的技術能力考慮進去了。在許多重要產油國中,大量的儲量報告並未被外部的審計核實確認。絕大多數容易開採的石油資源都已被發現了。
油價的增長促使人們在那些投資更高的地方進行油氣勘探,如超深鑽井、超低溫條件下鑽井,以及環境敏感區域或需要用高科技開採石油的區域。每次勘探的低發現率必將造成鑽采工具短缺、鋼材漲價,在這種復雜的背景下,石油勘探的總成本勢必增加。全球油田發現的高峰值出現在1965年,其主要原因在於世界人口的增加速度快於石油的生產速度,人均生產的峰值出現在1979年(1973—1979年期間,為上升後的穩定水平階段)。20世紀60年代,每年的石油發現量也達到了峰值,約為550億桶。從那以後,這一數值就持續下降(2004—2005年間僅為120億桶/年)。1980年儲量出現峰值,當時的石油生產首次超過了新的發現量,雖然用一些創新的方法對儲量進行了重新估算,但仍然難以精確地估計儲量。
誇大的儲量。全球的油氣儲量是混亂不清的,而實際上是言過其實的。許多所謂的儲量實際上是資源。它們並未被確定,既沒有得到,也無法開采,而僅僅是一種估算,在全球12000億桶(1900億立方米)的探明儲量中,約3000億桶應該被修訂為探明資源量。在石油峰值數據的預測中,一個困難就是對那些探明儲量進行評估時因定義模糊而出現的誤差。近年來,人們已經注意到關於「探明儲量」被耗盡的許多錯誤信息。對此,一個最好的實例就是2004年殼牌公司20%的儲量突然不翼而飛的丑聞。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探明儲量是由石油公司宣布的,也可由石油的生產國和消費者們宣布。這三方都有誇大他們探明儲量的理由:(1)石油公司可能會以此提高自己潛在的價值;(2)石油生產國欲以此進一步強化自己的國際地位;(3)消費國的政府可能會尋求自己經濟體系內和消費者之間的安全與穩定。2007年能源觀察組織(Energy Watch Group,縮寫EWG)的報告表明,全球的探明儲量加預測儲量為8540億?12550億桶(若按目前不再增長的需求量計算,可供全球使用30~40年)。對歐佩克報道數據進行詳細的分析就可發現巨大的差異,這些國家誇大自己的儲量很可能出於政治原因(特別是在沒有實質性發現的時期)。有70多個國家也跟風,紛紛誇大自己可用於開採的儲量。因此,最高預測就是12550億桶。分析家認為,歐佩克成員的經濟刺激著它們誇大自己的儲量,因為歐佩克的配額系統允許那些擁有較多儲量的國家增加自己的產量。如科威特在2006年1月向《石油情報周刊》(Petroleum Intelligence Weekly)提供的報告稱,該國的儲量480億桶中僅有240億桶為「探明儲量」。然而,這一報道是基於科威特的「秘密文件泄密」情報而做出的,而且也未被科威特官方否認。此外,以前所報道過的第一次海灣戰爭中被伊拉克軍人燒掉的15億桶儲量也沒在科威特的石油儲量中得以反映。另一方面,官方調查分析家們認為,石油公司一直希望造成一種假象,以便提高油價。2003年,一些分析家指出,石油生產國是了解它們自己儲量的,目的就在於抬高油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