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為什麼每個人不一樣
Ⅰ 公司發年終獎因崗位不同發的獎金也不同,有的人甚至拿不到這樣的做法對嗎
你好,各個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同,
因此可能存在,
發年終獎因崗位不同發的獎金也不同,
有的人甚至拿不到的情況。
既然是年終獎,
就是帶一部分獎勵的性質,
是對優秀員工的激勵。
這樣的做法應該無可非議。
Ⅱ 公司發年終獎大部分人都發了,只是比例不一樣,我跟上司關系不好,一分沒發,怎麼
哈哈,這種情況真是沒有辦法。
公司發獎金,自然有它的說道。
理是掌握在公司手裡的,
話語權是掌握在公司方面的。
「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頭呢?」
你只能和上司搞好關系。
實在搞不好關系,
你只能離開這家公司,
到別的公司再去和上司搞好關系。
Ⅲ 年底公司每個人都有發年終獎,就我一個人不發!
公司只有一人不發,基本可以判定為不合理
一般來說,當公司在發額外的薪水和獎金的時候,肯定是存在某些人沒有的。這些沒有的人,是因為績效被判定不合格,不享受有年終獎的權利。
但是績效分配比例一旦固定了,那麼就絕對不止一個人會受到這種比例的影響,而是有幾個人,會出現類似的情況。
而自己在其中,那隻能說確實是因為表現不佳,沒有獲得,也就合情合理。
如果說只是一個人沒有,那麼被理解為針對性的刻意為之,絲毫不為過。
既然公司沒有按照規定執行,刻意的不給獎金的話,那麼就明顯的不合理了。不合理,自己當然就要討一個說法。
但是,這里有一個前提,就是如果公司的人特別特別的少,那麼按照比例分下來,就真的可能存在只有一個人沒有獎金的情況。
需要與公司溝通,明確公司唯獨不發自己的理由
自己覺得是不合理的,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也沒必要當作不知道,直接找自己的領導溝通就可以了。
不是說要去找他發脾氣,而是從他那裡搞明白為什麼就自己沒有發。
領導肯定需要給自己一個答案,因為績效評價完了之後都是需要溝通的,不論你發多還是少,甚至不發。
如果員工不認可這個結果,這種績效分配在程序上就是不合法的,所以當你去找領導溝通的時候,他一定會給你一個說法。
這個說法是不是你能夠接受的,那就要自己做出判斷了。
有時候領導給出的理由非常的冠冕堂皇,但實際上他就是在針對你,不想給你,就想變著法兒讓你走。
根據溝通結果和實際情況,再做出是否仲裁的判斷
溝通完之後,如果覺得領導的評價是公允的,從公平公正的角度來說,自己確實做得不到位,自己也確實不可能拿到相關的獎勵,那麼就反思自己怎樣可以做得很好,爭取在下一回拿到該屬於自己的獎勵。
如果還是認為不合理,就可以提起仲裁,但前提是這個理由要站得住腳,也就是自己需要多方面收集證據,如果證據都不足的話,即便是仲裁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不過話說回來,當真的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十有八九是公司對你有意見。
如果我站在這個立場,我會為自己爭取到自己的權益,同時我也會考慮是不是再重新換一個地方,也要考慮自己在工作上面是不是真的有所欠缺,因為,很少有人會故意針對自己做這些小動作。
Ⅳ 有的人有年終獎 有的人沒有 為什麼
如果是一個單位的員工,得年終獎的員工,肯定是工作好的員工,工作不好的就沒有年終獎。還有,如果不是一個工廠的員工,那可就不好定了,有的廠長會辦事,希望過年以後,以前的員工一個不差的都回廠工作,所以就發年終獎,就是這樣的。
Ⅳ 同一家公司,同一個部門,年終獎都一樣嗎要是不同部門呢就不一樣了
理論上,每個人的年終獎都是各不相同的……一切以一年來的業績為准。
實際上,確實有的公司發的年終獎每個同級別的人都一樣……這樣做的激勵因素就低多了。
Ⅵ 年終獎是不是每個人都有的
給錢的人決定啊
Ⅶ 銀行人年終獎曝光,為何會差別那麼大
遞延制度越來越普遍,從管理層到普通員工均適用。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了解,目前市場上遞延比例多在四成,分三年遞延;而記者了解的2019年銀行業年終獎遞延比例,多在20%-30%,一般在2-3年支付完畢。
雖然銀行普通職員感嘆“獎金少了”,但銀行管理人員仍然擔心不良資產,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商可能面臨的資金緊張和違約風險。
不過,大家也不必過於憂慮,經濟發展自有周期。低谷時,大家窮則思變,團結一致,總會挺過來的。伴隨著改革的深入和一系列政策的組合效應,經濟中的積極因素在不斷積累。認為不管是銀行還是其他行業,只要熬過這一寒冬,一定會迎來一片春暖花開。
Ⅷ 年終獎是所有人都有嗎
不是,一般公司只有正式員工才有年終獎,還有一些是工作滿幾個月以上才可以得年終獎
Ⅸ 年終獎每個人都發的一樣么
年終獎肯定不會是一樣的,不僅要看錶現,還要看參加工作的時間長短,平時工作量以及工作強度等。只要覺得自己得的那份自己能滿意,別人拿的是多少和自己既沒任何關系。
Ⅹ 年終獎是不是每個人都有
年終獎是給表現好的人,有些表現不怎麼樣的,當然沒有啦,
這合理的,年終獎原本就是可給可不給的,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