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用毒性葯品處方為什麼顏色
㈠ 處方上((優先)啥意思
是國家基本葯物的意思,國家要求,醫院基本葯物使用要達到一定比例。
處方說明
處方是醫生給患者用葯的書面憑證,是葯學人員調配葯品的依據,具有法律、技術和經濟責任。
根據衛生部門的統一要求, *** 品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和普通處方的列印紙應分別為淺紅色、淺黃色、淺綠色和白色; *** 處方用白色和綠色印刷;醫療毒性葯品處方用白紙紅字印製;並且在葯方的右上角寫著字。
㈡ 葯事管理與法規圖標的區別
專有、專用標識的總結
1、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外用葯品和非處方葯的標簽,必須印有規定的標志。(葯品管理法)
OTC的標簽、使用說明書、內包裝、外包裝必須印有OTC專有標識(一體化印刷,右上角)。紅色:甲類;綠色:乙類、企業指南性標志。(非處方葯專有標識管理規定)
2、疫苗生產企業、批發企業供應的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最小外包裝的顯著位置:標明「免費」字樣、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免疫規劃」專用標識。(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3、互聯網網站標註:
(1)提供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的企業網站首頁顯著位置標明: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號碼。(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
(2)提供互聯網葯品信息服務的網站,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顯著位置標注《互聯網葯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的證書編號。(互聯網葯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4、按醫療用毒性葯品管理的葯材及其飲片製成的單方制劑,必須標註:醫療用毒性葯品標識。
5、外用葯品標識的要求:
A紅色方框底色內標注白色「外」字
B應當彩色印刷的:葯品標簽中
C可以單色印刷:說明書中
D需標注外用葯品標識的情況:國家標准中用法項下規定只可外用,不可口服、注射、滴入或吸入,僅用於體表或某些特定粘膜部位的液體、半固體或固體中葯、天然葯物
E可不標注外用葯品標識的情況:既可內服,又可外用的中葯、天然葯物
6、標注位置總結:
右上角:
A. OTC專有標識在標簽、使用說明書、內包裝、外包裝右上角。(非處方葯專有標識管理規定)
B. 急診處方,在右上角標注「急診」(處方管理辦法,P129)
C. 兒科處方,在右上角標注「兒科」(處方管理辦法,P129)
D. 麻醉、精一,在右上角標注「麻」、「精一」(處方管理辦法)
E. 精二,在右上角標注 「精二」(處方管理辦法)
右上方: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外用葯品專用標識。(P223)中葯飲片處方調劑、煎煮的特殊要求註明在葯品的右上方(處方管理辦法,第6條)
左上角:葯品說明書的核准和修改日期,修改日期位於核准日期下方,按時間順序逐行書寫(注意中葯、天然葯物和化學葯、生物葯有點不同,修改多次日期的,僅列最後一次)
葯品說明書上方:「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在醫師指導下使用」(P223)
7、顏色總結:
白色:普通、精二處方印刷用紙
淡黃色:急診處方印刷用紙
黃色:葯品批發和零售連鎖待驗葯品庫(區)、退貨葯品庫(區)
淡綠色:兒科處方印刷用紙
綠色:乙類OTC、經營非處方葯葯品的企業指南性標志、葯品批發和零售連鎖合格葯品庫(區)、零貨稱取庫(區)、待發葯品庫(區)
淡紅色:麻醉、精一印刷用紙
紅色:甲類OTC、葯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不合格葯品庫(區)
8、有關文號格式的內容:
(1)醫療機構制劑批准文號:數字8位,X葯制字H(Z)+4位年號+4位流水號
(2)葯品批准文號:數字8位,國葯准字H(Z、S、J)+4位年號+4位流水號(171條)
(3)進口葯品注冊證:數字8位,H(Z、S)+4位年號+4位流水號(P155,171條)
(4)醫葯產品注冊證:數字8位,H(Z、S)C+4位年號+4位流水號(P155,171條)
(5)新葯證書:數字8位,國葯證字H(Z、S)+4位年號+4位流水號(P155,171條)
(6)葯品廣告批准文號:數字10位,X葯廣審(視/聲/文)第0000000000號(P251,30條)
(7)葯品有效期:①有效期至XXXX年XX月;②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③有效期至XXXX.XX.;④有效期至XXXX/XX/XX;(年為四位數,月、日均為兩位數)(23條)
(8)國家葯品編碼:數字共14位,分為本位碼、監管碼、分類碼。本位碼(前兩位為葯品國別碼,第3位為葯品類別碼「9」,代表葯品;4-13為本位碼(4-8為葯品企業標識碼;9-13為葯品產品標識);最後一位為校驗碼
注意:(1)進口葯品和國產葯品如何區別?以是否擁有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生產批件為准,即國葯准字型大小品種均按國產葯品對待,進口葯品國內分裝的產品按國產葯品對待。進口葯品應該持有合法的進口葯品注冊證。
(2)進口葯品分包裝:進口葯品分包裝,是指葯品已在境外完成最終制劑過程,在境內由大包裝規格改為小包裝規格,或者對已完成內包裝的葯品進行外包裝,放置說明書、粘貼標簽等。(96條)注意境內分包裝用大包裝不屬於進口葯品分包裝。
9、警示語或忠告語、規定標志總結
警示語是指對葯品嚴重不良反應及其潛在的安全性問題的警告,也可以包括葯品禁忌、注意事項及劑量過量等需提示用葯人群特別注意的事項。
① 處方葯:憑醫師處方銷售、購買和使用!(處方葯與非處方葯流通管理暫行規定,7條)
②甲類、乙類OTC:請仔細閱讀葯品使用說明書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葯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7條)
③醫療機構制劑,需標註:本制劑僅限本醫療機構作用。(醫療機構制劑注冊管理辦法(試行),13條)
㈢ 醫療用毒性葯品的毒性葯品的使用
醫療單位供應和調配毒性葯品,憑醫生簽名的正式處方。國營葯店供應和調配毒性葯品,憑蓋有醫生所在的醫療單位公章的正式處方。每次處方劑量不得超過2日極量。處方一次有效,取葯後處方保存二年備查。
科研和教學單位所需的毒性葯品,必須持本單位的證明信,經單位所在地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供應部門方能發售。群眾自配民間單、秘、驗方需用毒性中葯,購買時要持有本單位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證明信,供應部門方可發售。每次購用量不得超過2日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