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中的光為什麼會上移
❶ 美術裡面為什麼人的眼睛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上移
因為頭骨的生長變化。其實眼眶是不變的,也就是說人的眼睛從小到大幾乎都一樣大,孩童時期,眼睛大概在頭顱中線位置,由於上顎骨和下顎骨的生長導致眼線逐漸上移,一般在中線偏上一到二厘米。骨骼生長停止(20-24歲左右)後,五官位置比例基本不變。(當然,老年由於眼瞼下垂,眼睛會比年輕時微偏下)
❷ 帶上眼鏡在夜間看燈光時不正常。看到的燈光會在燈光上下延伸出2條光線,這是為什麼
病情分析:
這是光的反射和折射造成的,眼睛是一個弧形,光線射過來就會發生兩次反射和折射,其結果就是延伸出2條光線。
指導意見:
所以晚上行走,前邊有車時,如果看不清道路,最好停在路邊,待車輛過去以後在繼續趕路。
❸ 眯著眼看著光源,為什麼光源會拉出一條長長的光線
這個問題不難解決,其實這是因為光的衍射導致,因為在光的傳播過程中,當遇到障礙物或小孔時,光會偏離線性傳播路徑並在障礙物後傳播的現象稱為光的衍射、像光的干涉一樣,證明了光具有波動性,遇到障礙物後,光波或多或少會偏離幾何光學中的線性傳播規律現象,幾何所有的光學表明,光根據直線定律在均勻介質中傳播,而光根據反射定律和折射定律在兩種介質之間的界面中傳播。
然而,當接縫的寬度被調整為非常窄時,這可以與光波相比,光穿過接縫後,它明顯偏離線性傳播的方向,在屏幕上相當寬的地方發光,明暗之間有衍射條紋,如果線越小,那麼衍射范圍越大,清楚衍射條紋越寬,但是亮度越來越暗。
關於眯著眼看著光源為什麼光源會拉出一條長長的光線的問題,今天就解釋到這里。
❹ 光是什麼,它為什麼會移動,它移動時消耗什麼,是不是光從光源發出後一直移動
光的能量是不連續的
眾所周知,聲波主要是通過空氣傳播的。空氣粒子在聲源處受到發聲體振動時的擠壓和推拉,形成疏密相間的縱波向外傳播。也就是說,聲波是波,但它的波動性是通過空氣粒子表現的:波動是粒子的宏觀行為,但單獨的空氣粒子一定也有它的粒子性。據我所知,目前還沒有哪位科學家說過「聲音也有波粒二象性」的說法。諸位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做做實驗,相信不會錯的。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也是從低速運動起步的。聲波的多普勒效應在狹義相對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對於聲波這一道相對論的基礎習題,人們一開始就沒有深入,後來則漸漸淡忘了。
我們知道,除去氣壓的因素和順風逆風的影響,不論聲音的頻率有多高,聲音的速度都是一定的,在340/秒左右。也就是說,聲音的傳播速度與頻率、波長無關,只與空氣粒子的相互作用時間有關。這一點也和光的特點相似。
下來我們說光。在愛因斯坦之前,人們以為光是通過以太傳播的,但後來的實驗卻直接把以太給推翻了。其實那個實驗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解釋:在太陽系中,以太和地球一樣,是圍著太陽整體旋轉的。但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則徹底地拋棄了以太的概念。最近聽說以太又復活了,我著實激動了好一陣子。
光是通過什麼傳播的呢?我認為還是以太。以太不是別的,就是我們所說的場物質。場物質也是由場粒子組成的。(場粒子之小不同於我們所想像的暗物質,它已經超出了我們所能探測的范圍,是宇宙大爆炸之後的最先成形的粒子,由終極正反粒子組成。(終極正反粒子的質量有可能是我們目前所知的所有粒子的質量的最大公約數)關於場粒子自己以前在《從宇宙到你》中有具體闡釋,但後來不知為什麼沒有通過審查。)光波的波動性是場粒子的宏觀行為,而光的粒子性則可能是場粒子的偶然集中。
愛因斯坦在相對論中提到過物體在接近光速時的變化:由於質量和能量的等價,物質所獲得的能量會加到他的質量上去,它會變得越來越重。那麼物體的能量是從哪裡來的呢?肯定不會是通過犧牲自身的質量轉化為能量來得到的,否則它會越來越輕。
物體獲得的能量是怎麼加到它的質量上去的?很顯然,人們給它的能量是不能直接加到它的質量上去的,唯一的解釋是,它的質量來源於環境。環境中有什麼呢?只有場物質。物體增加的質量來源於光能被壓縮的場物質的阻力,而不是它自身變大了、變重了。也就是說,在這里物體本身的變化其實不多,物體質量的增加只是它對於外界環境變化(人們對它施加力)的一種反應。
場物質中光速的能量可以被壓縮嗎?在北航高歌教授關於真空能的演講中曾經提到哈佛大學的一位女博士,成功的把光速降低到了每秒17米,當光速降低到每秒 0.37米的時候,則光的推進力就會增加10億倍。把此處的光的被動壓縮換位為物體接近光速的主動壓縮,也可以證明物體接近光速時質量的增加來源於場物質被壓縮的光能阻力。
前兩天聽人高論:「沒有反應也是一種反應,證明這個東西不存在。」——大概是唯心主義吧?也許我們施加影響的方法不對,才造成這種情況。目前人們對場物質的研究甚少,但我覺得在我們這個宇宙中,場物質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略的。大凡科學家都 有一定的宗教情結,牛頓這樣,愛因斯坦這樣,霍金也是。把自己力不能及的事交給上帝,也許是一種明智的選擇。相比較而言,自己把不能解決的問題交給場物質處理,也不算為過吧。
如有不實之處,敬請大家斧正。
參考資料:http://bbs.cctv.com.cn/forumtopic.jsp?id=5881044